這個模型用於分析一個成熟市場中企業的競爭地位。
在一個穩定的競爭市場中,參與市場競爭的參與者一般分為三類,領先者、參與者、生存者。優勝者一般是指市場占有率在15%以上,可以對市場變化產生重大影響的企業,如在價格、產量等方面;參與者一般是指市場占有率介於5%~15%之間的企業,這些企業雖然不能對市場產生重大的影響,但是它們是市場競爭的有效參與者;生存者一般是局部細分市場填補者,這些企業的市場份額都非常低,通常小於5%。
在有影響力的領先者之中,企業的數量絕對不會超過三個,而在這三個企業之中,最有實力的競爭者的市場份額又不會超過最小者的四倍。這個模型是由下面兩個條件決定的:
在任何兩個競爭者之間,2比1的市場份額似乎是一個均衡點。在這個均衡點上,無論哪個競爭者要增加或減少市場份額,都顯得不切實際而且得不償失。這是一個通過觀察的出動經驗性結論。
市場份額小於最大競爭者的1/4,就不可能有效參與競爭。這也是經驗性結論,但是不難從經驗曲線的關係中推斷出來。
通常,上述兩個條件最終導致這樣的市場份額序列:每個競爭者的市場份額都是其緊隨其後競爭者的2倍,而最小的競爭者的市場份額不會小於最大者的1/4。
“三四規則”只是從經驗中得出的一種假設,它並沒有經過嚴格的證明。但是這個規則的意義非常重要,那就是:在經驗曲線的效應下,成本是市場份額的函式。倘若兩個競爭者擁有幾乎相同的市場份額,那么,誰能提高相對市場份額,誰就能同時取得在產量和成本兩個方面的增長;與所付出的代價相比,得到的可能會更多。但是對市場競爭的領先者而言,可能得到的好處卻反而少了。然而在任何主要競爭者的激烈爭奪情況下,最有可能受到傷害的卻是市場中最弱下的生存者。
這個理論正好可以解釋中國彩電業幾次降價後,各個企業的競爭態勢的變化。在長虹第一次降價後,企業的成本和產量都得到收益,使它迅速成為市場占有率最大的企業,康佳和TCL則緊隨其後。經過幾次的降價後,企業已經不能再靠價格因素來擴大市場份額了,企業必須創造新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