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說來,“三品”包括以下10大類物品:1.爆炸品,如雷管、導火索、炸藥、鞭炮、煙花、發令紙(打火紙)等;2.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松節油、油漆等;3.易燃固體,如硫磺、油布及其製品等;4.壓縮氣體類,如打火機氣體、液化石油氣等;5.自燃物品,如黃磷等;6.毒害物品,如砒霜、敵敵畏等;7.腐蝕性物品,如硫酸、鹽酸、臭氧水、苛性鈉等;8.放射性物品;9.氧化劑類物品;10.遇水易燃燒物品,如金屬鎂粉、金屬鈉、鋁粉等。
“三品”的種類除了上述的10大類,在實際檢查操作過程中還可以包括易污染一類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