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式60毫米迫擊炮

三一式60毫米迫擊炮

31式60毫米迫擊炮,為抗日戰爭時期50兵工廠的產品,也是抗戰時期中國生產數量最大的火炮。

基本介紹

在20式82公厘迫擊炮逐漸廣泛配發到第一線之後,國民政府進一步的希望提升步兵單位的隨身火力,因此要求五十兵工廠進行60毫米輕迫擊炮的研發。五十廠在民國二十八年秋季(1938年)起進行設計以及材料簡化,簡化的地方包括:
合金鋼製炮管改由普通鑄鋼,後以庫存老舊三吋炮彈炮管應急
鋼製炮架改為木製炮架,後以鋁合金炮架取代
底板改為生鐵制,後因鑄鋼獲得材料來源因此改回鋼製底板
不過這項研發計畫在民國三十年(1940)7月結束,國民政府在此時要求五十廠直接仿製法國布朗德式60公厘輕迫擊炮。五十廠在1年內完成生產線建立,並自美國購買炮身用鋼6000門,在性能上達到與原版相同標準並於1941年起量產配發國民革命軍部隊之排級火力支援武裝。
雖說三一式的設計直接複製國外產品,不過量產型的炮管略短於原版,使用的炮彈則比原廠來的重,因此在射程上縮減了25%左右。

生產

原先五十廠預計產能可達到每月100門,但量產前期因為其他裝備的生產(二九式150迫擊炮的改裝以及三十式戰防炮的製造)因此直到抗戰後期三一式才達到最大產能;由於五十廠在逆向工程時建立了所有藍圖以及加工規格標準,因此其他兵工廠以同樣藍圖進行加工即可製造相同成品,十廠在抗戰末期加入三一式生產,國共內戰時期四四廠以及九十廠也有少量生產此款迫擊炮。
國共內戰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保留了這款迫擊炮的生產並持續配發至步兵部隊,直到1961年才以此款迫擊炮的再製版本63式迫擊炮汰換三一式的任務。
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台灣之後,陸軍因國共內戰導致大量武裝損失急需補充各式武器,但是抗戰時期遷移至西南方的各大兵工廠並未搬遷至台灣使得武裝來源一度面臨中斷危機,此時1948年從上海搬遷至台灣南港的兵工署駐滬修理處戰車製造廠在隔年(1949年)改組成為兵工署第61兵工廠(簡稱61廠,日後改制為202兵工廠),為了延續兵工廠生產維持人員生計因此主動爭取製造任務。
61廠原本非專業火炮製造工廠,因此根本沒有任何專業的火炮製造機具以及員工,除此之外31式迫擊炮的相關藍圖全部都留在大陸因此沒有任何書面參考資料,唯一可以倚靠的是擁有火炮製造經驗的呂則仁上校。在呂則仁的交涉下61廠從兵工署處取得一門31式60毫米迫擊炮當實樣,如同當年50廠,61廠以逆向工程的方式重繪31式的零件藍圖,在缺乏機具的狀況下整門原型炮幾乎全是以手工打造,迫炮底板是以手工方式將將鐵板燒紅後敲打而成。
61廠費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仿製完成31式,並於1949年(民國38年)8月原型炮通過兵工署檢驗後開始量產,至1952年(民國41年)共生產2113門火炮。中華民國服役的三一式要直到1980年代T-75 60毫米迫擊炮服役後才告退役,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慢了20年以上才完全退休。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 1941-1980年代
用戶: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與戰役:第二次世界大戰、國共內戰、韓戰

生產歷史

研發者: 中華民國五十兵工廠
研發日期: 1940/7-1941
生產商: 五十兵工廠、第十兵工廠、四四兵工廠、九十兵工廠
生產日期: 1941 - 1952
製造數量: 32000門以上

基本規格

總重量: 18公斤(炮管5公斤、炮架8公斤、底板5公斤)
全長: 67.05厘米
槍管長度: 60.1厘米(11倍徑)
操作人數: 2人
炮彈: 60.75毫米
炮架或載具種類: 方型底板式三腳炮架
最大射擊仰角: +45 - +85度
最大迴旋角度: 中心線左右5.5度
發射速率: 18發/分,最大射速32發/分
槍口初速: 133米/秒
最大射程: 1333/1444米(1444為61兵工廠版本)
炸藥種類: 榴彈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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