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旗幟誕生
1924年4月巴巴率滿德里返回美拉巴德,下令在馬路之外寥寥幾棵樹之一的旁邊建一間棚屋。在老木匠及其阿冉岡工友和阿美納伽一位石匠的幫助下,滿德里辛苦勞作。巴巴跟大夥一起勞動,確保工作按其要求完成。10天內角普底(意為“小屋”)完工。也被稱為“阿格拉-庫提”,意思是“第一個房屋”——巴巴在美拉巴德建的第一所新房舍。小屋建成後,巴巴讓滿德里在周圍種植緬梔和其它灌木。南面開了果園,整個地方用柚木樁和鐵絲網圍住,以免牲畜踐踏。如今在原地安裝有一個大門。現在巴巴有了駐地或‘中心’,滿德里想用旗幟來標誌。4月23日,對此進行討論。印度教徒想要橙色或者紅色;穆斯林說綠色更好,而瑣羅亞斯德教徒對上述顏色都不喜歡。於是巴巴提議旗幟用7種顏色,底部應為紅色,頂端天藍色,剩餘5種顏色由滿德里決定。這解決了問題。迪娜.塔拉提當天縫製了旗幟,日落前首次在小屋邊升起。
靈性象徵
1924年,至愛美赫巴巴設計了一面新的彩虹旗,用在靈性方面,象徵人從欲望與生氣(紅色),在內化的過程中,逐漸升華到與神合一(天藍色)。
天藍——與神合一
紫色——靈魂
藍色——和諧
綠色——自然
黃色——太陽
橙色——復原
紅色——生命
巴巴說,“你們知道我為什麼建議用七色旗嗎?七種顏色代表七個意識層面...這些顏色還代表業相——印象。旗幟上的諸顏色表示人從最濁重的淫慾瞋怒印象——由紅色象徵,最終達至最高靈性狀態,與神合一——由天藍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