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善法

又名七法、七善、七知、七丈夫。即知法、知義、知時、知足(知節)、知自(知己)、知眾、知尊卑(知人勝如)。語出北本《涅盤經》卷十五、《增一阿含》卷三十三、《中阿含》卷一〈善法經〉以及異譯的《七知經》等。

【七善法】

依《大涅盤經》所述,此七法略如下述︰

(1)知法︰即知十二部經為能詮之法。

(2)知義︰即知十二部經中一切文字語言所詮之義理。

(3)知時︰即善分別了知時節;有時當修寂靜,有時可修精進,有時宜修供養,乃至悉知應修布施等六度行之時節。

(4)知足︰少欲知足,止足節制之意,於一切飲食、衣藥、行住坐臥、睡寤語默等,常知止足節制。

(5)知自︰自己知道自身的資格,於己身所有的信、戒、多聞、舍、慧、正念、善行等,悉皆咄知悉故。

(6)知眾︰即知人的種類族籍;彼等是剎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沙門眾等,悉皆了知,且知悉彼眾如何行來坐起、說法問答等。

(7)知尊卑︰即了知人之尊卑;虔信正法者為尊貴之人,反之為卑下者,乃至二乘人自調孤度不能度人,故為卑下者,而菩薩具足自他二利,能令一切眾生得利益安樂,故為尊貴之人,悉皆了知如上之事,是名知尊卑。住此七善法,則真正是為住大乘具足梵行者。

此外,《中阿含經》與《集異門論》中所說,與此稍異。文繁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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