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布告

概述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針對廣西地區發生打砸搶事件頒布的布告。

頒布背景

當時在廣西自治區的柳州、桂林、南寧等地區,連續發生了一系列破壞鐵路交通、搶奪援越物資、軍隊武器,沖 擊解放軍機關、部隊,殺傷解放軍指戰員的惡性事件。為了制止這類事件,中央專門發布布告,廣為傳揚。因為發布時間為7月3日,故稱為七三布告。

布告內容

“七三布告”宣傳畫 “七三布告”宣傳畫

《布告》提出六條措施:

一、立即停止武鬥,拆除工事,撤離據點。首先撤離鐵路交通線上的各據點。

二、無條件地迅速恢復柳州鐵路局全線的鐵路交通運輸,停止一切干擾和串聯,保證運輸暢通。

三、無條件地交回搶去的援越物資。

四、無條件地交回搶去的解放軍武器裝備。

五、一切外地人員和倒流城市的上山下鄉青年,應立即返回本地區、本單位。

六、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破壞交通運輸、衝擊監獄、盜竊國家機密、私設電台等現行反革命分子,必須依法懲辦。

頒布意義

布告的發布,從側面反映了當時文化大革命給國家、人民帶來的巨大混亂和沉重災難,也表明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要求全面結束內戰,逐漸收拾亂局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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