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可以分為四種類型:
(1)單純的一罪,也叫典型的一罪,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形式,實施的一個行為,符合一個犯罪構成的犯罪行為
(2)實質的一罪。指在外觀上具有數罪的某些特徵,但實質上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它包括想像競合犯,結果加重犯和繼續犯。
(3)法定的一罪。是指本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某種特定的理由,法律上將其規定為一罪的犯罪形態。它包括結合犯和集合犯。
(4)判斷的一罪。又稱裁判的一罪,是指本來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數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徵,在司法機關處理時將其作為一罪。它包括連續犯·牽連犯和吸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