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註冊計量師

一級註冊計量師

註冊計量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註冊計量師資格證書,並依法註冊後,從事規定範圍計量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註冊計量師分一級註冊計量師和二級註冊計量師。

考試簡介

一級註冊計量師 一級註冊計量師

人事部、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國家註冊計量師資格認定製度啟動。只有通過考試,獲得資格證書後依法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才能成為註冊計量師。註冊計量師正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統一管理中。

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質檢總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取得註冊計量師資格證書,並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工程技術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取得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二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或工程技術員職務。

報名條件

一、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計量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證明。台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辦法另行規定。

外籍專業人員申請參加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申請註冊和執業等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時間

註冊計量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2014年一級註冊計量師考試時間為2014年6月14、15日。

2015年一級註冊計量師考試時間為2015年6月13、14日。

2016年一級註冊計量師考試時間為2016年6月18、19日。

考試科目

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3個科目。考試分3個半天進行。《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和《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報名參加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題型

一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2個科目和二級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所有科目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於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為了使得大家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2012年註冊計量師考試信息,特此推出免費手機簡訊提醒系統。等考試信息公布以後,系統將會在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傳送至您的手機上。

組織機構

(一)2012年度註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本地區的報名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質監部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三)註冊計量師註冊工作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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