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兩管

「一業兩管」,即指同一個行業卻有兩種監管制度或由不同監管機構監管,這是一種絕不公平的制度,這種制度便在香港證券業存在,雖然證券發牌全由證監會發出,但銀行經營證券業卻由金管局監管,證券公司和證券公司從業員則由證監會直接監管,這種做法容易造成混亂,執法不公,在銀行買投資產品,如有問題發生,投資者也不知應向何機構投訴,這次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突顯監管銀行推銷投資產品出現漏洞,正是「一業兩管」的惡果。 本人幾年前在文章上創造了「一業兩管」這個名詞,這幾年也曾發表了多篇文章批評「一業兩管」,到今天,大家一提金融業「一業兩管」即指現時香港證券業的不公平制度。 梁崇讓。

「一業兩管」,即指同一個行業卻有兩種監管制度或由不同監管機構監管,這是一種絕不公平的制度,這種制度便在香港證券業存在,雖然證券發牌全由證監會發出,但銀行經營證券業卻由金管局監管,證券公司和證券公司從業員則由證監會直接監管,這種做法容易造成混亂,執法不公,在銀行買投資產品,如有問題發生,投資者也不知應向何機構投訴,這次雷曼迷你債券事件,突顯監管銀行推銷投資產品出現漏洞,正是「一業兩管」的惡果。本人幾年前在文章上創造了「一業兩管」這個名詞,這幾年也曾發表了多篇文章批評「一業兩管」,到今天,大家一提金融業「一業兩管」即指現時香港證券業的不公平制度。梁崇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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