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組閣

一把手組閣

一把手組閣,就是由“一把手”提名人選重新“組閣”任命副職,這種方式打破了“上級委派”的傳統幹部任命模式。現實中一把手主職官員的權力過於集中,幾乎所有的腐敗問題都與權力不受足夠制約有關,現有官員任免機制就是要通過民主集中、分工負責等制度設計,來實現分權和制約的目的,這種一把手“組閣”使副職官員聽命於自己,顯然會讓這種目標從制度層面歸於無效。

概述

一把手組閣 一把手組閣

一把手組閣,在雲南楚雄州一項被稱作“一把手組閣”的基層政府領導班子改革,在幾個縣的局、鎮進行了試點。其中在元謀縣元馬鎮,2010年6月全部副職被免,由“一把手”提名人選重新“組閣”。這突破了原有的幹部管理模式。“組閣”者認為新的班子更團結、有活力和提高了效率。在現有體制下小範圍的“組閣”如何保證可行性,是試點遇到的首要問題。對“組閣”後班子如何考核,元謀縣還在制訂計畫中。新班子是否會有更好的施政效果,則要在三年內檢驗。

組閣任免

1、2010年6月,彭金富是雲南元謀縣元馬鎮的黨委書記,他聯合鎮長“組閣”了自己的班子,元謀縣委根據他們的請求免掉了該鎮黨委、政府全部6名副職,又依照他和鎮長的提名,重新任命了8名副職。
2、在元謀縣,這樣的做法,被稱作“一把手組閣”。根據“一把手”提名任命副職,打破了“上級委派”的傳統幹部任命模式。
3、雖然“組閣”人員還需經上級黨委考核,不過彭金富認為自主權大多了,“上級畢竟是在你的提名名單中選擇”。
4、對於這樣的“試驗”效果,彭金富認為“組閣”後的班子“更有凝聚力,也更有執行力”。
5、鎮黨委書記和鎮長請求縣裡免掉自己的所有副職,由他們提名人選,重組班子

人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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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中國幹部管理體制,鄉鎮一級正副職幹部都由縣委管理,縣委組織部任命、考核,這使得一些副職幹部懈怠,特別是一些歲數大、提拔無望的幹部。
2、“組閣”這一領導班底組織方式,在中國並不多見。一把手組閣,是對現行體制的重要突破。不過在元謀,“一把手組閣”已有先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而當前對幹部評價體系不健全,幹得多少、好壞都無所謂。在尋思對策時想到了南華縣的“一把手組閣”試點。
3、南華與元謀都屬雲南楚雄州管轄,2007年6月南華縣在人事勞動局試點“一把手組閣”。其做法很快被楚雄下轄的武定、牟定等縣仿效。一些人認為認為免掉副職,重新“組閣”,讓幹部能上也能下,能激發活力。而“組閣”讓“一把手”對班子配備的自主性更大,班子會更團結。
4、2008年7月24日,元謀縣委下發《元謀縣科級領導班子“一把手”組閣制度(試行)》。第一個試點單位選在城管局,由局長提名,經組織部考核、縣委常委會任命了兩名副職。這樣的做法既實現了“一把手”意圖,又保證了“黨管幹部”。元謀城管局“組閣”後班子很團結,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現象剖析

一把手組閣 一把手組閣

1、所謂組閣顯然是借用國外大選勝出者組織內閣的說法,其本質就是由一把手來提名推薦領導班子內的其他官員。更形象地說,就是班子副職誰上誰下由一把手說了算。這種所謂一把手“組閣”的說法或做法,以前少數地方也明明暗暗地說過或試過,但都被迅速地叫停並糾正過來。
2、之所以不能由著一把手去“組閣”,原因不僅僅在於這樣的做法違背了當下官員任免的原則,而且還有一種維持權力健康運行的考慮。一把手也就是主職官員的權力過於集中,一直是讓人憂慮的頑疾之一,幾乎所有的腐敗問題都與權力不受足夠制約有關。現有官員任免機制的意圖之一,就是要通過民主集中、分工負責等制度設計,來實現分權和制約的目的。一把手“組閣”使副職官員聽命於自己,顯然會讓這種目標從制度層面歸於無效。


3、給予一把手“組閣權”,當然必有獨特視角乃至於苦衷。制約的另一面也可能是掣肘,分權的極致化也可能是拆台。在一些基層領導班子中,黨政一把手之間、班子成員與成員之間的矛盾與爭鬥並不罕見。
4、要一把手敢闖敢幹就必須給予其充分的權力,由“組閣權”派生出來的官位主導權可以讓一把手有足夠的威信來掌控自己一手組建的團隊,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幹事創業的阻力。
5、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國外頂層權力運行中的組閣制,其實需要有著更多的制約與均衡來作為保障,單獨按照自己的需求拎出一個“組閣制”既不客觀也不現實。
6、一把手“組閣”的制度初衷是合力乾正經事,但這種力量很有可能被用於亂作為甚至腐敗。希望所有官員都兢兢業業恪盡職守,這樣的初衷並不為過,但與其把希望寄托在一把手對班子成員的掌控上,不如建立和完善正常的監督和壓力機制。當前最需要加強的監督和壓力來自社會和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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