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因
在現有體制下,地方財政支出責任大,不得不搞土地財政,靠融資平台大規模舉債。為了償債,房地產成為“二財政”和“提款機”,有的地方甚至成為“主財政”和“搖錢樹”。根據官方數據粗略估計,政府和銀行2012年從房地產獲得收入47917億元,占全年房地產業銷售額6.4萬億元的75%。政府從房地產行業中拿走的土地出讓金和稅費比例偏高已成不爭的事實。其中,土地出讓金歷來是政府從房地產行業中收取的最大比重收入,一般會占到房屋銷售價值的40%左右。有的地方政府已經準備進行“一房四吃”:“一吃”土地出讓金,“二吃”轉讓住房所得20%的個稅,“三吃”房地產稅,“四吃”遺產稅。
導致高房價
中國房價過高,已經超過了絕大多數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這是不爭的事實。此前對樓市過熱、房價過高開了很多處方,比如抑制投資的限購,增加供應的保障房建設等。當然,這些措施都是必要也是必須的,對控制房價過快上漲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此前的一系列藥方,大多是針對購房人的,均屬於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策。道理很明顯,在住房是生活與生存必須保障用品的屬性中,附加在房子上的條件、要求、費用、稅收等越多,房子也就必然越貴。
這一點已經存在於現實中的土地出讓金過高,比如政府天價賣地,隨之而來的必須是這塊地盤上蓋起來的樓盤的高價;比如此前我們推出了轉讓住房所得20%的個稅改革,但事實證明,這項措施不僅沒有達到控制房價的目的,反而從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加快了樓市的不理性升溫。這是一些地方政府對房子的“一吃”和“二吃”。
如果還有類似的改革和制度設計,比如“三吃”房產稅,“四吃”遺產稅,同樣會推高房價。
一者,房產稅也好,遺產稅也罷,都無法從根本上增加住房的供應量,無法滿足人們對住房的剛性需求。如果總是“僧多粥少”,而且政府和國家還得先在粥鍋里“撈一勺”,那房價豈能不高?
二者,房產稅和遺產稅都是以房子的價值為徵收標的和依據的,交過稅之後,持有人持有房子的成本肯定會增加,那么其出售的時候,又豈能不將這些成本加到房子的成交價中去,以轉嫁給買房人,這無異於在間接地推高房價。
政策改進
房價問題,樓市問題,房地產經濟問題,其解決之策需要回到解決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問題上去,需要解決執政觀念和發展觀念的問題,需要政府和國家從一套房子中,少拿一點利益,少“吃”兩口稅費。
政府在城鎮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要注重防止“雙二元”的發展,即防止城鄉二元化發展以及城市內的貧富二元化發展。發展融合性的房地產,防止社會馬賽克化。同時,政府要頂層設計,對公共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城鎮化關鍵在於人的城鎮化,要讓進城農民享受市民待遇,在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都得到應有的普遍服務,形成“產”“城”融合的良好格局。
新型城鎮化不僅是住在城中,更是幸福在城中。政府需從三個方面著手,即保障人的充分流動、促進產業高度融合、提供普遍服務。
新一輪體制改革,應該在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的前提下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稅關係,形成公共服務導向的“央”“地”關係。未來各地政府將在另一個層面上展開競爭:比誰的市場更開放,比誰的服務效率更高,比誰更加遵守市場“遊戲規則”,比誰城鄉更加平等、和諧。
網友評價
網友晏揚:每每談及房價高企,政府和民眾無不將矛頭指向開發商和投資者。誠然,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投機者擾亂房地產,但是房地產業銷售額的75%流進政府和銀行的腰包、土地出讓金占房屋銷售額的40%等數字表明,開發商和投機者不是房價高企的最大受益者。
網友yiukb:近年來出台的房價調控措施多不勝數,各種辦法都用了,唯獨沒有從削減房地產稅入手,沒有觸動房地產市場最大獲利者的利益。相反,增加房地產稅被視為抑制房價的“法寶”,於是二手房交易所得要交20%的個稅,而房產稅擴圍的傳聞也一再甚囂塵上。土地出讓金已經讓購房者埋了一次單,接下來,持有房屋要交房產稅,轉讓房屋要交所得稅,把房子留給後代要交遺產稅……一些地方政府的算盤打得很好,可問題是,老百姓真的負擔不起啊!
@用戶3732023400:現在老百姓最關心的是過高房價和雙軌制。
@蠟筆小琳琳琳:這充分說明了為什麼房地產能成為支柱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