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法國的傳記文學中,盧梭留下了三部永傳後世的作品:《懺悔錄》、《對話錄》和《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夢》;三部著作,三種體裁,三種筆調;如果說《懺悔錄》是一部編年史,《對話錄》是一部心理分析小說,那么,最後這部《夢》便是一部散文詩。寫這部作品時,盧梭已到垂暮之年,已完全放棄了與敵人周旋和與命運鬥爭的徒勞的努力,一切聽天由命,因此心境恬適,十分悠閒,落筆為文宛如信步詠喔,把十篇《散步》寫成了十篇優美的散文詩。就性質來說,這十篇文章是文學作品,但就內容來說,它們又是研究盧梭一生行事和思想發展軌跡的不可不讀的著作。
目錄
譯者前言
[一]事情要從《懺悔錄》說起
(1)聽眾的沉默是不祥的徵兆
(2)聖母院的祭壇被關閉,這難道是上天的旨意?
[二]1770~1776年:他以替人抄寫樂譜謀生
[三]最後一線希望一破滅,《夢》的寫作便開始
[四]對十篇《散步》的淺析
(1)《第一次散步》
(2)《第二次散步》
(3)《第三次散步》
(4)《第四次散步》
(5)《第五次散步》
(6)《第六次散步》
(7)《第七次散步》
(8)《第八次散步》
作者簡介
作者:(法)盧梭 譯者:李平漚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讓·雅克·盧梭)(1712.6.28——1778.7.2)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百科全書》的撰稿人之一,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新愛洛伊絲》、《懺悔錄》等。另有兩位法國畫家:西奧多·盧梭和亨利·盧梭。
序言
盧梭的《一個孤獨的散步者的夢》開始寫作於1776年秋季。1778年5月20日他離開巴黎,搬遷到吉拉爾丹侯爵向他提供的埃默農維爾山莊的新居。在新居僅住了一個多月,7月2日上午在山莊散步回家後,突感不適,病情急劇惡化,來不及搶救,於11時與世長辭。從1776年秋到1778年7月這一年多“孑然一身,沒有兄弟,沒有鄰人,沒有朋友,沒有可與之交往的人”的日子裡,盧梭為什麼要記述他散步中的“夢”呢?讀者在展卷閱讀本書之前想必要提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提得好,先弄清楚這個問題,對於了解盧梭寫作此書的因由和思路的展開與筆調變化的掌握,是有幫助的。以下,譯者謹就管見所及,與讀者一起對這個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事情要從《懺悔錄》說起
(1)聽眾的沉默是不祥的徵兆
1764年末,盧梭在莫蒂埃①開始寫作《懺悔錄》。1766年3月至1767年5月流亡英國期間寫完了前幾卷,而最後1卷(第12卷)大約於1770年殺青。他滿懷希望,以為用這部“披肝瀝膽地暴露自己”的書可以證明自己的無辜,消除人們對他的誤解,終止官方和教會從他的《愛彌兒》1762年被判為禁書之後對他的迫害,並揭露敵人對他的誹謗和施展的種種陰謀。而要達到這個目的,他必須敢於結束1767年5月從英國潛回法國之後居無定所的逃亡生活,回到巴黎。多虧孔迪親王從中幫助和多方疏通,巴黎當局才默許他回到首都,只要他不隨便發表文章,大家就不管他。於是,1770年6月24日他又回到了他從前居住的普拉特里埃街(今讓一雅克·盧梭街)的聖靈公寓;經歷了8年苦難的流浪生活到此終於告一段落。
他始終記住他此次回到巴黎的目的。儘管他“不隨便發表文章”,但他要另想辦法“公布事情的真相,他幾次邀請公眾來聽他朗讀他的書①。第一次是12月在佩澤侯爵家,第二次是12月末在多拉家,第三次是1771年2月念給瑞典王子昕,還有一次是5月在埃格蒙伯爵夫人家”②。在埃格蒙伯爵夫人家讀完第12卷③後,他表情嚴肅地發表了如下一段聲明:
我講的都是事實。如果有人說他所知道的情況與我所講的情況相反,即使他說的情況是經過千百次驗證的,他心裡也明白,那全是謊言和誣衊不實之詞。如果他不去深入調查,並在我活著的時候給我把事情弄清楚,那他就是一個不公平正直和不尊重事實的人。至於我,我要在這裡毫無畏懼地公開聲明:將來無論什麼人,即使他沒有讀過我的書,只要他親自對我的天性、我的人品、我平日的作風、志趣、愛好與習慣進行一番觀察之後,還硬說我為人不誠實的話,那他自己就是一個理應被絞死的人。④
他講完這段話以後,滿以為可以得到熱烈的回響,然而聽眾卻報以死一般的沉寂,一個個全都默不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