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鄭公諫錄》

《魏鄭公諫錄》

《魏鄭公諫錄》,全書共五卷,唐王方慶撰,魏鄭公即魏徵,貞觀十年魏徵主持修撰五代史成,進封鄭國公。

《魏鄭公諫錄》《魏鄭公諫錄》
全書共五卷。唐王方慶撰。魏鄭公即魏徵,貞觀十年魏徵主持修撰五代史成,進封鄭國公。此書編錄魏徵事跡,側重其諫奏及與太宗的問對。元至順年間,翟思忠撰《魏諫公續錄》二卷,明以後失傳,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另行著錄,但內容多和《諫錄》重複。《畿輔叢書》刪除重複後只餘十八條,刻在《諫錄》之後。明彭年又采《通鑑》、兩《唐書))撰《諫錄補》一卷,亦無甚價值。

版本

①通行《畿輔叢書》本。

②《叢書集成》本,據《畿輔》本。

相關資料

《魏鄭公諫錄》五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唐王方慶撰。方慶名綝,以字行,其先自丹陽徙鹹陽。武后時,官至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終於太子左庶子,封石泉縣公。謚曰貞。事跡具《新唐書》本傳。此書前題“尚書吏部郎中”,蓋高宗時所居官。本傳不載,史文脫略也。《傳》稱方慶博學練朝章,著書二百餘篇,此乃所錄魏徵事跡。《唐書·藝文志》以為魏徵諫事,司馬光《通鑑書目》以為魏元成故事,標題互異。惟洪邁《容齋隨筆》作《魏鄭公諫錄》,與此相合。方慶在武后時,嘗以言悟主,召還廬陵。後建言不斥太子名,以示復位之漸,皆人所難能,蓋亦思以伉直自見者。故於徵諫爭之語,摭錄最詳。司馬光《通鑑》所記徵事,多以是書為依據。其未經採錄者,亦皆確實可信,足與正史相參證。元至順中,翟思忠又嘗作《續錄》二卷,世罕流傳。明蘇州彭年采《通鑑》、《唐書》補為一卷。今思忠所續錄二卷已於《永樂大典》內裒輯成編。年書寥寥數條,殊為贅設。今故刪年所補,不復附綴此書之末焉。

----出《四庫總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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