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院校示範教材: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

《高等職業院校示範教材: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

《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第2版)》根據現階段高等院校學生就業現狀,結合大學生就業、創業、成才的真實案例,全面地闡述了畢業生在求職擇業過程中如何對未來職業進行選擇,求職面試中各個環節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大學生如何進行創業等內容。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三篇:第一篇為職業生涯規劃,具體內容包括就業形勢分析、職業生涯設計等;第二篇為就業指導,具體內容包括如何樹立正確的就業和職業道德觀念、如何提高就業競爭力、如何鍛造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求職的技巧與禮儀,此外對目前大學生就業制度與政策也進行了分析;第三篇為創業與發展,具體內容包括創業準備、大學生創業的實例以及如何把握機遇等。書後附思考練習題及社會實踐項目,可供學生模擬練習。《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第2版)》融心理學、知識和趣味於一體,為高等職業院校大學生順利就業及適應社會提供了必要的指導。《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第2版)》適用於高等職業院校大學生、就業指導課程教師,也可供輔導員及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人員參考使用。

目錄

第一篇職業生涯規劃
第一章職業導論
第一節職業的基本知識
第二節大學生就業形勢
第三節職業發展的趨勢
思考與練習
第二章職業生涯設計是成功的起點
第一節什麼是職業生涯設計
第二節大學時期必須進行職業生涯設計
第三節職業生涯設計的原則與要點
思考與練習
第三章職業生涯設計的步驟與方法
第一節職業生涯設計的基本步驟
第二節職業選擇的“四個吻合”
第三節職業選擇應把握的五條原則
思考與練習
第四章職業生涯設計的實施與實現
第一節樹立自信
第二節開發潛能
第三節積極行動
思考與練習
社會實踐職業生涯設計
第二篇就業指導
第五章樹立正確的就業和職業道德觀念
第一節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第二節培養良好的就業心態
第三節加強大學生職業道德修養
思考與練習
第六章提高就業競爭力
第一節用人單位擇才標準
第二節創新能力及其培養
第三節團隊精神及其培養
第四節學習能力及其培養
思考與練習
第七章鍛造良好的心理素質
第一節心理素質與心理健康
第二節良好的心理素質概述
第三節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思考與練習
第八章大學生就業制度與政策
第一節我國現行的就業制度
第二節大學生就業政策法規
思考與練習
第九章求職的技巧與禮儀
第一節求職信息的收集與篩選
第二節求職的方法與技巧
第三節求職禮儀
思考與練習
社會實踐模擬面試
第三篇創業與發展
第十章創業準備
第一節創業概論
第二節創業能力的培養
第三節創業者必備的素質
思考與練習
第十一章創業成才
第一節大學生創業面臨的問題
第二節大學生創業的基本思路
第三節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優惠和許可辦理
思考與練習
第十二章把握職業生涯中的機遇
第一節把握機遇,走向成功
第二節角色轉換與職業環境適應
第三節立足平凡崗位開啟成功之路
第四節終身學習立志成才
思考與練習
社會實踐創業計畫書

前言

本書通過一年的教學實踐,得到了使用院校師生的好評。本書編寫組根據當前大學生的自身特點,畢業生就業的新形勢,並結合高職院校教學的特點,在總結教學實踐和就業與創業指導經驗的基礎上,經過對有關用人單位的調查了解和對部分畢業生的跟蹤分析,從而對本書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的修改:
一、閱讀概論,通曉全篇。本書新版在每一章的前面增加了概論,主要概括論述了本章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以利於學生把握本章的知識結構、學習要求和實踐方向。
二、明確目標,提高效率。本書新版在每一節前面增加了學習目標,學習目標主要包括了本節的學習重點和難點,通過掌握學習目標,有利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更具有方向性,提高學習的效率。
三、分析案例,趣味橫生。本書新版中增加了許多的案例分析,通過對案例的列舉和分析,學生不僅對理論知識有了更加直觀的了解,而且能夠增加學習的樂趣和說服力。
四、社會實踐,掌握理論。本書新版在每一篇的最後增加了社會實踐課的內容,社會實踐課主要是通過教師在探索教學模式中總結出來的。在每一篇的理論教學之後,開展社會實踐課,採取以學生為主體,教師進行指導和點評的方式,開展走出校園、走進社會的社會實踐課。這種授課方式靈活了課堂形式,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有利於學生掌握理論知識,更有利於挖掘學生自我成長、成才的潛能。
本書在再版的編寫過程中,參閱了許多同類教材和文獻資料,吸取了其中許多精髓,同時還借鑑了一些專家的理論和發展觀點,並得到了廣大師生的支持和幫助,謹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精彩書摘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定。勞務派遣協定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定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定。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定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定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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