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張氏隱居·之子時相見》

《題張氏隱居·之子時相見》雖是一首應酬之作,卻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與風趣。這首詩直說與用典雙管齊下。直說與用典是古詩常用的兩種表現方法,如不能分辨,詩意便不明白。在這情景下,那么不管杜甫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須說“無愁”的。所以另外本來可以有一個比較自然合理的解釋,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給否決了。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題張氏隱居·之子時相見
創作年代:唐代
作者:杜甫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之子時相見,邀人晚興留。
霽潭鱣發發,春草鹿呦呦
杜酒偏勞勸,張梨不外求。
前村山路險,歸醉每無愁。

作品賞析

原作共兩首,第一首是七律,是杜甫初識張君時作,形容他的為人。這是第二首,大約跟張氏已很相熟了,所以開首便道“之子時相見”,《杜詩鏡銓》認為“當是數至後再題”,《杜詩詳註》認為“往來非一度矣”,都是這個意思。
這首詩雖是一首應酬之作,卻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與風趣。這首詩直說與用典雙管齊下。直說與用典是古詩常用的兩種表現方法,如不能分辨,詩意便不明白。在這裡卻兩兩密合。假如當作直說看,語言上接近白話;假如當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謂無一句無來歷。但這是形跡,杜甫的詩往往如此,不足為奇。它能夠有風趣,這才是真正的難得。
如“之子”翻譯成白話當說“這人”或“這位先生”,但“之子”卻見於《毛詩》。第三句,池中鯉魚很多,游來游去;第四句鹿在那邊吃草呦呦地叫;但“鱣鮪發發”,“呦呦鹿鳴,食野之苹”,並見《毛詩》。用經典成語往往會顯得迂腐板重,在這兒卻一點也沒有這個缺點,所以前人評價說:“三四驅遣六藝卻極清秀。”而且鹿鳴原詩有宴樂嘉賓之意,所以這第四句雖寫實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啟下了。
“杜酒”一聯,幾乎是口語體,偏又用典故來貼切賓主的姓。杜康是創製秫酒的人。“張公大谷之梨”,見潘岳《閒居賦》。這裡的意思是:“酒本是我們杜家的,卻偏偏勞您來勸我;梨本是你們張府上的,自然在園中邊摘邊吃,不必向外找哩。”典故用得這般巧,顯出主人的情重來,而且說得這樣輕靈自然。《杜詩鏡銓》說:“巧對,蘊藉不覺。”慰藉不覺正是風趣的一種表現。
詩還用透過一層的寫法。文章必須密合當時的實感,這原是通例。但這個現實性卻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為佳。在這裡即超過,超過便是不很符合。只有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現得非常圓滿,也就是進一步合乎現實了。詩的末聯“前村山路險,歸醉每無愁”,說的是那前村的山路很險,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馬、夜半深池的光景,很讓人發愁;所以末句該當作“歸醉每應愁”的,但他偏不說“應愁”,顛倒說“無愁”。應該說“應愁”是實;“無愁”雖然不是實感,卻能進一步地表現這主題——主人情重,客人致謝,賓主極歡
在這情景下,那么不管杜甫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須說“無愁”的。所以另外本來可以有一個比較自然合理的解釋,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給否決了。《杜詩集評》引李天生的話說:“末二句謂與張深契,故醉歸忘山路之險,若雲醉而不知,則淺矣。”李氏的話是很對的。杜甫正要借這該愁而不愁來表示他對主人的傾倒和感謝,若把他自己先形容成了一個酒糊塗,那就詩意全失了,而不僅僅是煞風景而已。而且,這一句結出首聯的意思來,“邀人晚興留”是這首詩里主要的句子。

作者簡介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襄陽(今湖北襄樊),出生於鞏縣(今屬河南)。早年南遊吳越,北游齊趙,因科場失利,未能考中進士。後入長安,過了十年困頓的生活,終於當上看管兵器的小官。安史之亂爆發,為叛軍所俘,脫險後赴靈武見唐肅宗,被任命為左拾遺,又被貶為華州司功參軍。後來棄官西行,客居秦州,又到四川定居成都草堂。嚴武任成都府尹時,授杜甫檢校工部員外郎的官職。一年後嚴武去世,杜甫移居夔州。後來出三峽,漂泊在湖北、湖南一帶,死於舟中。杜甫歷經盛衰離亂,飽受艱難困苦,寫出了許多反映現實、憂國憂民的詩篇,詩作被稱為“詩史”;他集詩歌藝術之大成,是繼往開來的偉大現實主義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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