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驗法規標準彙編》

《電力行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驗法規標準彙編》根據電力行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驗工作的實際需求彙編了常用的法規和技術標準。主要包括:綜合部分,鍋爐部分,壓力容器部分,壓力管道部分。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電力行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檢驗法規標準彙編》可供電力行業鍋監工程師及鍋爐、汽輪機等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閱讀,也可供電力建設工程管理與監理人員閱讀,還可供石油、化工、冶金等行業相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考。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綜合部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29日頒布,2002年11月1日實施)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2003]373號)
3.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年4月21日國務院令第302號公布)
4.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
5.關於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質檢法[2003]206號)
6.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試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質檢鍋[2003]172號)
7.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分級實施範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質檢鍋[2003]250號)
8.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程式(試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局質檢鍋函[2003]80號)
9.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2號令)
10.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14號令)
11.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22號令)
12.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國質檢鍋[2003]194號)
13.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工作程式(國質檢鍋[2003]194號)
14.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國質檢鍋(2003]1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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