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03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經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將於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涉及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經過了多次審議,走過了十年歷程。這是一部以人為本的立法典範,是體現人文關懷的法律。為積極貫徹這部法律的實施,為交通民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一部極具實用的工具書,《公安警察業務實用叢書》編委會迅即組織編寫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熱點問題·以案釋法》一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與原來同類法律相比,其立法宗旨得到了完美和深化,增加了諸多熱點問題,諸如保護人身安全原則,修改了交通事故賠償原則,將第三者責任險改為強制,對“撞了白撞”說不,新規定了醫療機構及時搶救義務,拖車不得收費,符合標準的新車免檢,違章重罰終生不能開車的規定,從速處理交通事故的制度等等。本書正是以這些熱點問題為重點,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章節為序,原原本本地闡釋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內容,以滿足廣大交通安全執法人員與車輛駕駛人員及其他交通參與人員學習這部法律的需要,幫助人們理解法律條文,掌握立法精神,以便規範執法行為,依法行政管理,依法安全通行。以上就是我們編寫本書的宗旨和出發點——為這部法律中所洋溢的人文關懷,體現的生命至上的交通安全理念,得到充分實現,做一點有益的工作。
本書由兩部分內容構成。第一部分是解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熱點問題,第二部分系以案釋法。在書的前面特選錄了以“道路交通法制建設的里程碑”為標題的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法》答記者問。書的最後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原文。這樣,本書內容全面、系統、實用、權威,確保了書的品位,既可以作為法律培訓教材,又可作為執法者工作指導用書,也不失之為車輛駕駛員等交通參與人學習法律的讀物。
本書目錄
道路交通法制建設的里程碑——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法》
答記者問
第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熱點問題
第一章總則
1.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性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時間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總體結構
4.《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特點
5.《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適用範圍
6.《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工作原則
7.人民政府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的職責和任務
8.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工作分工的規定
9.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義務的規定
10.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工作的規定
第二章車輛和駕駛人
11.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
12.申請機動車登記的證明、憑證法定化
13.機動車登記實行分類登記
14.機動車號牌實行分類核發
15.關於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16.非機動車應當依法登記
17.機動車可以委託代理人登記
18.機動車產品實行公告管理
19.違規機動車不能辦理登記
20.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應當辦理過戶或轉出登記
21.機動車轉出後應當及時辦理轉入登記
22.不能辦理過戶、轉出、轉入登記的機動車
23.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24.機動車用做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
25.機動車報廢應當辦理註銷登記
26.機動車停駛或停駛後恢復行駛應當辦理停駛或復駛登記
27.機動車牌證丟失損壞可以補(換)領
28.機動車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處罰規定
29.進口機動車註冊登記實行網上審批
30.仿造、變造或使用仿造、變造機動車牌證的處罰規定
31.機動車檢驗的內容和標準
32.機動車免檢有關規定
33.機動車定期檢驗有關規定
34.機動車檢驗車主可以自選檢驗機構
35.國家對機動車實行報廢制度
36.汽車報廢標準
37.農用運輸車報廢標準
38.機車報廢標準
39.利用報廢車拼裝汽車或出售報廢車的處罰規定
40.國家對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實行強制保險
41.機動車駕駛證分類及準駕車型代號
42.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駕駛許可條件
43.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有關手續
44.軍隊、武警部隊現役人員申請地方駕駛證的有關規定
45.外國或港、澳、台地區駕駛證換髮駕駛證的有關規定
46.機動車駕駛人交通事故逃逸後終生不得申請駕駛證
47.應當註銷的駕駛證
48.機動車駕駛證年審有關規定
49.駕駛人違反交通法規實行累積記分
50.駕駛人違章記分滿12分後的處理規定
51.對無交通違章記分的駕駛人實行獎勵制度
第三章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規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執法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部分以案釋法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