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晰名物之殊,辨典禮之異”:
大千世界,萬物紛呈,其名各異。百姓大眾呼物品而欲究其得名之由。適應這種心理需要,我國東漢末年出現了一部專門探求事物名源的佳作,這就是《釋名》。
簡介
《釋名》,訓解詞義的書。漢末劉熙作,《釋名》是一部從語言聲音的角度來推求字義由來的著作,它就音以說明事物得以如此稱名的緣由,並注意到當時的語音與古音的異同。 《釋名》在吳末已廣為流布,為學者所重視。對後代訓詁學因聲求義的影響很大,同時也是研究漢語語源學的要典,其體例仿照《爾雅》。《釋名》產生後長期無人整理,到明代,郎奎金將它與《爾雅》、《小爾雅》、《廣雅》、《埤雅》合刻,稱《五雅全書》。因其他四書皆以“雅”名,於是改《釋名》為《逸雅》。從此《釋名》又別稱《逸雅》。
主要內容
《釋名》這部書是從語言聲音的角度來推求字義的由來的。劉熙在自序里說:“熙以為自古造化制器立象,有物以來,迄於近代,或典禮所制,或出自民庶,名號雅俗,各方多殊。……夫名之於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稱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套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凡二十七篇。”
今本27篇分為8卷。所釋為天、地、山、水、丘、道、州國、形體、姿容、長幼、親屬、言語、飲食、采帛、首飾、衣服、宮室、床帳、書契、典藝、用器、樂器、兵、車、船、疾病、喪制。這代表劉熙對語詞所表示的事物的一種分類。
劉熙解釋名源,採用的是聲訓的方式。所謂聲訓,就是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解釋詞義。聲訓在先秦典籍中已有採用。漢代《爾雅》、《方言》、《說文解字》等著作中,聲訓用得也很多。但全書的名物語詞都用聲訓來解釋,則《釋名》為第一書,是劉熙的獨創。
作者
《釋名》作者劉熙,字成國,北海(今山東省壽光、高密一帶)人,生活年代當在桓帝、靈帝之世,曾師從著名經學家鄭玄,獻帝建安中曾避亂至交州,《後漢書》無傳,事跡不詳。
內容
《釋名》共8卷。卷首自序云:自古以來器物事類“名號雅俗,各方名殊……夫名之於實各有義類,百姓日稱,而不知其所以之意,故撰天地、陰陽、四時、邦國、都鄙、車服、喪紀,下及民庶套用之器,論敘指歸,謂之《釋名》,凡二十七篇”。說明劉熙撰此書的目的是使百姓知曉日常事物得名的原由或含義。其27篇依次是:釋天,釋地,釋山,釋水,釋丘,釋道,釋州國,釋形體,釋姿容,釋長幼,釋親屬,釋言語,釋飲食,釋采帛,釋首飾,釋衣服,釋宮室,釋床帳,釋書契,釋典藝,釋用器,釋樂器,釋兵,釋車,釋船,釋疾病,釋喪制。所釋名物典禮總計1502條,雖不夠完備,但已可窺見當時名物典禮之大概。
訓釋方式
劉熙解釋名源,採用的是聲訓的方式。所謂聲訓,就是用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解釋詞義。聲訓在先秦典籍中已有採用。漢代《爾雅》、《方言》、《說文解字》等著作中,聲訓用得也很多。但全書的名物語詞都用聲訓來解釋,則《釋名》為第一書,是劉熙的獨創。
《釋名》中的聲訓,從訓釋詞和被訓釋詞的關係來看,大致有幾種情況,即:
或同音,如“貪,探也,探取入他分也。”“勇,踴也,遇敵踴躍欲擊之也。”貪與探、勇與踴同音;
或音近,如“罵,迫也,以惡言被迫人也。”罵,魚部明紐上聲字;迫,鐸部幫紐入聲字;
或雙聲,如“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河、下皆匣紐;
或疊韻,如“月,闕也,滿則闕也。”月、闕皆在月部。
《釋名》在用一個字做聲訓之後,還接著說明用該字釋義的理由。如“探取入他分”,說明了以“探”釋“貪”的原由;“滿則闕”,說明以“闕”釋“月”的緣由。這樣也就從音義的結合上說明了一個名稱的來由。
《釋名》用聲訓解釋名物典禮,有些講得較貼切,有些則為穿鑿杜撰之說。如“斧,甫也。甫,始也。凡將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釋用器》)“發,拔也,拔擢而出也。”(《釋形體》)“雹,跑也,其所中物皆摧折,如人所蹴跑也。”(《釋天》)這樣的解釋顯得十分牽強。其實世上事物得名的途徑很多,情況非常複雜。而通過聲音線索由一物名衍生出另一物名,只是起名的一種途徑而已。而且有的名稱由約定俗成而來,僅僅是記錄事物的一種代號,音與義之間並無聯繫。所以對事物之名如果全通過聲訓來解釋,勢必出現悖誤。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批評《釋名》“中間頗傷穿鑿”。不過,遠在1700多年以前,劉熙能寫出這么一部具有語源學性質的書,實在可貴。
學術價值
《釋名》與《爾雅》、《方言》、《說文解字》歷來被視為漢代4部重要的訓詁著作,在訓詁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其價值主要表現為:
1.《釋名》以聲訓解釋名物,為因聲求義開闢了道路,促使了古代韻書的產生。《釋名》又集漢代音訓之大成,為考見漢末語音,研究上古音提供了可靠的材料。特別可貴的是,《釋名》中記錄了當時一些語詞的方言讀法。如《釋天》:“天,豫、司、兗、冀以舌腹言之。天,顯也,在上高顯也。清、徐以舌頭言之。”“風,兗、豫、司、冀橫口合唇言之。風,泛也,其氣博泛而動物也。清、徐言風,踧口開唇推氣言之。”這些記錄說明了漢代一些方言語詞的發音部位和發音方法,是揚雄《方言》所沒有的,因而十分寶貴。
2.《釋名》記錄了很多漢代通用的語詞,可與《爾雅》、《說文》以及古代經典或傳注相參證。如《說文·禾部》:“秦,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從禾,舂省。”《釋名·釋州國》:“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此說正是秦“地宜禾”之證。尤其是《釋名》中有許多與《爾雅》、《說文》及經傳不同或不盡相同的訓釋,是很有價值的訓詁材料。如《詩·邶風·泉水》:“我思肥泉。”毛傳:“所出同,所歸異曰肥泉。”出自同一源頭而流向異處的泉水為何稱為“肥泉”?《釋名·釋水》曰:“本同出時所浸潤少,所歸各枝散而多似肥者也。”劉熙說明了原委,比毛傳更進了一步。又如《禮記·曲禮上》:“七十曰老而傳,八十、九十曰耄。”《釋名·釋長幼》曰:“七十曰耄,頭髮白耄耄然也。八十曰耋,耋,鐵也,皮膚黑色如鐵也。九十曰鮐背,背有鮐文也。”這一解釋有異於《曲禮》,內容也較豐富。又如《說文》:“瓦,土器也,已燒之總名。”瓦本指燒制的陶器。《釋名·釋宮室》:“瓦,踝也。踝,堅確貌也。”這裡所說的瓦是指蓋房頂的瓦(古瓦有當,向外;瓦與當連,猶如人足與踝相連,故以“踝”釋“瓦”),這說明至少在漢末“瓦”的詞義已發生了轉移。這類材料對我們探討詞義學和漢語史都很有價值。
3.《釋名》還保留了漢代的一些古語。如《釋天》:“露,慮也,覆慮物也。”“覆慮”是古語,亦謂之“覆露”,在《漢書·晁錯傳》、《嚴助傳》、《淮南子·時則篇》中都曾出現,是“蔭庇”、“沾潤”之義。《釋天》:“虹,又曰美人。”這是古代俗稱。傳說古時有一對夫妻,荒年菜食而死,俱化成青虹,故俗呼為美人虹。《釋喪制》:“漢以來謂死為物故。”“獄死曰考竟。”這些古語,傳達了上古時代語言的信息,可以作為考察古今語言發展軌跡的憑據。
4.《釋名》所訓釋的對象不側重於文獻語言,而重於日常名物事類,因此它涉及社會生活面廣,從天文、地理到人事、習俗都有所反映;加上《釋名》成書去古未遠,所以可以因所釋名物推求古代制度。如《釋書契》:“漢制,約敕封侯曰冊。冊,賾也,敕使整賾不犯之也。”說明漢代冊封侯王時立有整敕其不得犯法的文書。又如《釋典藝》:“碑,被也。此本葬時所設也,施鹿盧(轆轤)以繩被其上,引以下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書其上。後人因焉,無故(即物故)建於道陌之頭、顯見之處,名其文就,謂之碑也。”碑的功用的演變由此可見。原來,古時喪葬,在墓坑兩端各樹一石碑,碑間架轆轤,以紼繞轆轤上,挽棺緩緩下放。後來碑用來追述先人功業。《釋書契》:“笏,忽也。君有教命及所啟白,則書其上,備忽忘也。”由此我們可了解古代朝會時大臣所執手板的用途。《釋衣服》:“裲襠,其一當胸,其一當背也。”漢代的裲襠,相當於後代的背心。“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帔即披肩,前人認為始於晉,由此可見漢末就有了。《釋首飾》:“髲,被也。發少者得以被助其發也。”原來假髮早在漢代就作為頭飾了。“穿耳施珠曰璫。此本出於蠻夷所為也,蠻夷婦女輕浮好走,故以此璫錘之也,今中國人效之也。”璫的產生及其流傳情況由此可見。《釋用器》:“枷,加也。加杖於柄頭,以撾穗而出其谷也。”可見今天一些地區脫粒用的農具連枷的歷史相當悠久。閱讀這些記載,可以獲得百科知識,了解我國古代社會的文明史,考究事物緣始和漢代生產生活情況。
從上所述可見《釋名》對研究訓詁學、語言學、社會學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著作。清人畢沅說:“其書參校方俗,考合古今,晰名物之殊,辨典禮之異,洵為《爾雅》、《說文》以後不可少之書。”(《釋名疏證·序》)這一評價是很中肯的。
版本
《釋名》產生後長期無人整理,到明代,郎奎金將它與《爾雅》、《小爾雅》、《廣雅》、《埤雅》合刻,稱《五雅全書》。因其他四書皆以“雅”名,於是改《釋名》為《逸雅》。從此《釋名》又別稱《逸雅》。《釋名》的明刻本缺誤較多,清人對它進行補證疏解,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是畢沅的《釋名疏證》,王先謙的《釋名疏證補》,後者為清人研究整理《釋名》的集大成之作。今人整理本有祝敏徹、孫玉文點校《釋名疏證補》(中華書局出版),任繼昉《釋名匯校》(齊魯書社)。
理據類型
《釋名》的理據類型,可分為摹聲性理據,摹狀性理據、借貸性理據、派生性理據和合成性理據。《釋名》摹聲性理據,或摹擬自然現象的聲音,或摹擬樂器、生產工具發出的聲音,或摹擬人的生理髮聲等。摹狀性理據是對事物狀態的摹擬的理據。借貸性理據是來自非漢語的詞的理據。《釋名》派生性理據,其理據訓釋詞和被釋詞在字音、字義、字形和語法上有一定的聯繫。《釋名》合成性理據類型,可以分為類聚性合成詞的合成性理據、相關性合成詞的合成性理據和字義關係模糊的合成詞的合成性理據。《釋名》揭示的合理的理據占全部被釋詞的75%以上。《釋名》是一部值得信賴的理據詞典。《釋名》的理據研究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是“取材不富,漏略殊多”,二是“間涉穿鑿”。但瑕不掩瑜,《釋名》的功勞不可磨滅。
四庫提要
《釋名》·八卷(內府藏本)
漢劉熙撰。熙字成國,北海人。其書二十篇。以同聲相諧,推論稱名辨物之意,中間頗傷於穿鑿,然可因以考見古音。又去古未遠,所釋器物,亦可因以推求古人制度之遺。如《楚辭·九歌》:“薛荔拍兮蕙綢。”王逸注云:“拍,搏辟也。”“搏辟”二字,今莫知為何物。觀是書《釋床帳篇》,乃知以席搏著壁上謂之“搏辟”。孔穎達《禮記正義》以深衣十二幅皆交裁謂之衽。是書《釋衣服篇》云:“衽,襜也,在旁襜襜然也。”則與《玉藻》言“衽當旁”者,可以互證。《釋兵篇》云:“刀室曰削,室口之飾曰琫,下末之飾曰琕。”又足證《毛詩詁訓傳》之訛。其有資考證,不一而足。吳韋昭嘗作《辨釋名》一卷,糾熙之誤,其書不傳。然如《經典釋文》引其一條曰:“《釋名》云:古者車音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車,音尺遮反,舍也(案《釋名》本作“古者曰車聲如居,言行所以居人也。今曰車。車,舍也,行者所處若居舍也”。此蓋陸德明約舉其文,又取文義顯明增入“音尺遮反”四字耳)。韋昭雲“車古皆音尺奢反,後漢以來,始有居音。”案《何彼襛矣》之詩,以“車”韻“華”。《桃夭》之詩,以“華”韻“家”。家古音姑,華古音敷,則車古音居,更無疑義。熙所說者不訛,昭之所辨亦未必盡中其失也。別本或題曰《逸雅》。蓋明郎奎金取是書與《爾雅》、《小爾雅》、《廣雅》、《埤雅》合刻,名曰“五雅”。以四書皆有“雅”名,遂改題《逸雅》以從類。非其本目,今不從之。又《後漢書·劉珍傳》,稱珍撰《釋名》五十篇,以辨萬物之稱號。其書名相同,姓又相同。鄭明選作《秕言》,頗以為疑。然歷代相傳,無引劉珍《釋名》者,則珍書久佚,不得以此書當之也。明選又稱此書為二十七篇,與今本不合。明選,萬曆中人,不應別見古本,殆一時失記,誤以二十為二十七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