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復仇》

《論復仇》

培根在人類的各種情慾中,有兩種最為惑人心智,這就是愛情與嫉妒。這兩種感情都能激發出強烈的欲望,創造出虛幻的意象,並且足以蠱惑使人心神迷惑。人的心靈——如果真有巫蠱這種事的話。

培根在人類的各種情慾中,有兩種最為惑人心智,這就是愛情與嫉妒。這兩種感情都能激發出強烈的欲望,創造出虛幻的意象,並且足以蠱惑使人心神迷惑。人的心靈——如果真有巫蠱這種事的話。

作者簡介

(圖)培根隨筆集培根隨筆集

培根隨筆集,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是英國哲學家和科學家。他竭力倡導“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論理學使人有修養,邏輯修辭使人善辯(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他推崇科學、發展科學的進步思想和崇尚知識的進步口號,一直推動著社會的進步。這位一生追求真理的思想家,被馬克思稱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他在邏輯學、美學、教育學方面也提出許多思想。著有《新工具》、《論說隨筆文集》等。後者收入58篇隨筆,從各個角度論述廣泛的人生問題,精妙、有哲理,擁有很多讀者。

作者生平

培根於1561年1月22日出生於倫敦一個官宦世家。父親尼古拉·培根(1510年12月28日——1579年2月20日)是伊莉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曾在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他思想傾向進步,信奉英國國教,反對教皇乾涉英國內部事物。母親安尼是一位頗有名氣的才女,她嫻熟的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是加爾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親職教育使培根成熟較早,各方面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才智。12歲時,培根被送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深造。在校學習期間,他對傳統的觀念和信仰產生了懷疑,開始獨自思考社會和人生的真諦。

在劍橋大學學習三年後,培根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來到了法國,在旅居巴黎兩年半的時間裡,他幾乎走遍了整個法國,接觸到不少的新鮮事物,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這對他的世界觀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579年,培根的父親突然病逝,他要為培根準備日後贍養之資的計畫破滅,培根的生活開始陷入貧困。在回國奔父喪之後,培根住進了葛萊法學院,一面攻讀法律,一面四處謀求職位。1582年,他終於取得了律師資格,158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589年,成為法院出缺後的書記,然而這一職位竟長達20年之久沒有出現空缺。他四處奔波,卻始沒有得到任何職位。此時,培根在思想上更為成熟了,他決心要把脫離實際,脫離自然的一切知識加以改革,把經驗觀察、事實依據、實踐效果引入認識論。這一偉大抱負是他的科學的“偉大復興”的主要目標,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莉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繼位。由於培根曾力主蘇格蘭與英格蘭的合併,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讚賞。培根因此平步青雲,扶搖直上。1602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詹姆士的顧問,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6年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1617年提升為掌璽大臣,1618年晉升為英格蘭的大陸官,授封為維魯蘭男爵,1621年又授封為奧爾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國務活動上,而存在與對科學真理的探求上。這一時期,他在學術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並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國會指控貪污受賄,被高級法庭判處罰金四萬磅,監禁於倫敦塔內,終生逐出宮廷,不得任議員和官職。雖然後來罰金和監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卻因此而身敗名裂。從此培根不理政事,開始專心從事理論著述。

1626年3月底,培根坐車經守倫敦北郊。當時他正在潛心研究冷熱理論及其實際套用問題。當路過一片雪地時,他突然想作一次實驗,他宰了一隻雞,把雪填進雞肚,以便觀察冷凍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於他身體孱弱,經受不住風寒的侵襲,支氣管炎復發,病情惡化,於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

培根死後,人們為懷念他,為他修建了一座紀念碑,亨利·沃登爵士為他題寫了墓志銘:

聖奧爾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頭銜應

稱之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

經典之作

復仇乃一種原始的公道,人之天性越是愛討這種公道,法律就越是應該將其剷除;因為首先犯罪者只是觸犯了法律,而對該罪犯以牙還牙則使法律失去了效用。無可否認,若一個人對其仇敵施加報復,那他與被報復者不過是半斤八兩;而若是他不念舊惡,寬大為懷,那他就比對手高出一等,因高抬貴手乃貴人之舉。

所羅門曾言:“寬恕他人之過失乃寬恕者之榮耀。”過去的已經過去,且一去不返,而聰明人總是努力著眼於現在和將來的事情,所以對過去耿耿於懷著無非是在捉弄自己罷了。世間並無為作惡而作惡之人,作惡者之所以作惡皆為要獲得名利享樂或諸如此類的東西。既然如此,我為何要因人愛己勝過愛我而對其發怒呢?而且即便有人純然是出於惡性而作惡,那也不過像荊棘藜枯一般,刺扎戳鉤皆因其沒別的本事。最可原諒的一類報復是針對那些沒有法律懲治的罪行而施行的報復,但此時報復者須當心,得讓自己的報復行為也因沒法懲治而逍遙法外,不然報復者的仇敵依然占便宜,因為受傷害的比例是二比一。有人復仇時想要仇敵知曉這復仇來自何方。這樣復仇更為雍容大度,因為更痛快的報仇似乎不在於使仇敵皮肉受到傷害,而是要讓其悔不當初;不過卑怯而狡猾的懦夫則往往想要暗中施放的冷箭。佛羅倫斯大公科西莫①曾用極其強烈的言辭譴責朋友的背信棄義或忘恩負義,他似乎認為這類惡行不可饒恕。他說,你可以在《聖經》里讀到基督要我們寬恕仇敵的教誨,但你絕不會讀到要我們寬恕朋友的訓喻。但迄今為止還是約伯的精神高一格調,他說:“我們怎能只喜歡上帝賜福而抱怨上帝降禍呢?”將此例推及朋友,亦有此問。毋庸置疑,念念不忘復仇者只會使自己的創傷新鮮如初,而那創傷本來是可以癒合的。報公仇多半會為復仇者帶來幸運,如為消撒大帝之死而復仇,為佩爾蒂納之死而復仇,以及為法王亨利三世之死而復仇等等。但報私仇卻不會有這般幸運;與此相反,欲報私仇者過的是巫師一般的生活,他們活著時於人有害,死去則可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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