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銘解義》

《西銘解義》是由宋代學者朱熹撰的一部文學著作,這本書含義深厚,內容動人,感情真摯,是一本能夠引起讀者深思的書籍,很值得我們去鑑賞。

宋代學者朱熹撰。張載的《西銘》把天道與人道聯繫起來,為理學本體論的建構提供了基本的邏輯框架,因此受到二程和朱熹的極力推崇,程顥甚至認為“孟子以後未有人及此”(《二程遺書》卷二)。朱熹為《西銘》作解,目的在將其進一步理論化,納入理學的理論體系。
二程以為,《西銘》之精要在“明理一而分殊”,朱熹則用“理一分殊”對《西銘》作出詮釋。“天地之間,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則其大小之分,親疏之等,至於十百千萬而不能齊也”。這實際是理學思想的一個高度概括。他從社會人倫的角度對此再作申說,指出:“蓋以乾為父,以坤為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不殊哉!一統而萬殊,則雖天下一家,中國一個,而不流於兼愛之弊;萬殊而一貫,則雖親疏異情,貴賤異等,而不牿於為我之私。此《西銘》之大指也”。很顯然,“理一分殊”的要義在維護等級社會的倫理秩序。朱熹認為,《西銘》的魅力,就在於它的精緻和簡易,“觀其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用事親之誠以明事天之道,蓋無適而非所謂分殊而推理一也,夫豈專以民吾同胞,長長幼幼為理一,而必默識於言意之表,然後知其分之殊哉!”
朱熹作《西銘解》也是有感而發的,他自己說是因楊時的信而寫的,實際上針對陸九淵心學一派貶低《西銘》的議論而言的。朱熹此文作於乾道八年(1172),但並未公之於眾。到淳熙十五年(1188),朱熹才將它出以示人,是因為“近見儒者多議兩書之失,或乃未嘗通其文義而妄肆詆訶”,目的在於使這些人“知其未可以輕議也”。後人又將《西銘解》與朱熹的跋語合稱為《西銘論》。
《西銘解》收入《朱文公文集》中,中華書局出版的《張載集》附錄有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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