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名稱】《童區寄傳》
【年代】中唐
【作者】柳宗元
【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童區寄傳[1]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2],生男女,必貨視之[3]。自毀齒以上[4],父兄鬻賣以覬其利[5]。不足,則取他室[6],束縛鉗梏之[7],至有須鬣者[8],力不勝[9],皆屈為僮[10]。當道相賊殺以為俗[11]。幸得壯大[12],則縛取麼弱者[13],漢官因以為已利[14],苟得僮[15],恣所為不問[16]。以是越中戶口滋耗[17],少得自脫[18]。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19],斯亦奇矣[20]。桂部從事杜周士為余言之[21]。
童寄者,柳州蕘牧兒也[22]。行牧且蕘[23],二豪賊劫持反接[24],布囊其口[25]。去逾四十里之墟所賣之[26]。寄偽兒啼[27],恐栗[28],為兒恆狀[29],賊易之[30],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31],一人臥,植刃道上[32]。童微伺其睡[33],以縛背刃[34],力下上[35],得絕[36],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37]:“為兩郎僮[38],孰若為一郎僮耶[39]?彼不我恩也[40]。郎誠見完與恩[41],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42]:“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43]?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44]。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45],雖瘡手勿憚[46];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47],一墟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48]。”
墟吏白州[49],州白大府[50]。大府召視兒,幼願耳[51]。刺史顏證奇之[52],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53]。鄉之行劫縛者[54],側目莫敢過其門[55]。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56],而討殺二豪[57],豈可近耶!”
作品注釋
[1]童:兒童。區(ōu):姓。寄:名。
[2]越人:古代指嶺南一帶的少數民族。恩:慈愛。
[3]貨視之:把他們當作貨物一樣看待。
[4]毀齒:指換去乳牙。兒童至七八歲乳牙脫落,換生恆牙。
[5]鬻(yù玉)賣:出賣。鬻:賣。覬(jì際):希圖,貪圖。
[6]他室:人家的孩子。
[7]鉗梏(gù故):用鐵箍套頸,用木銬銬手。
[8]至有須鬣(liè列)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長了鬍鬚的成年人。鬣,髭鬚。
[9]力不勝:體力支持不住。
[10]僮:僕人。當道:在大路上,指明火執仗。
[11]賊殺:傷害殘殺。
[12]幸:僥倖。
[13]麼(yāo腰):幼小的兒童。
[14]漢官:唐王朝派往少數民族地區的官吏。因以為已利:藉此為自己謀利。
[15]苟:如果。
[16]恣所為:放任他們胡作非為。恣:聽任,放縱。
[17]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數增多,人口減少。滋:加多。
[18]少得自脫:很少有人能逃脫被劫持被殺害的命運。
[19]以十一歲勝:以只有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就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
[20]斯:這。
[21]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後分嶺南道為廣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統稱“嶺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稱桂管,即桂州都督府。從事:官名,州都地方長官的副手。
[22]柳州:原為郴(chēn琛)州,陳景雲《柳集點勘》經過考證,認為“‘郴’當從《文苑》作‘柳’”,並認為區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聽杜周士說的。何書置先生也認為本文作於永州。可信。蕘(ráo饒)牧兒:打柴放牧的孩子。蕘:打柴。
[23]行牧且蕘: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從事。
[24]豪賊:強盜。豪,強橫。反接:把雙手反綁起來。
[25]布囊其口:用布封住他的口。囊:口袋,這裡意為蒙住。
[26]墟所:—集市。
[27]偽:假裝。
[28]恐栗:恐懼發抖。栗:戰慄。
[29]為兒恆狀: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種樣子。恆狀:常有的情態。
[30]易:輕忽,不在意。
[31]為市:去做人口買賣,談生意,指尋找買主。
[32]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33]微伺:暗地等候。伺:窺察。
[34]以縛背刃:把捆他的繩子靠在刀刃上。
[35]力下上:用力上下來回磨擦。
[36]絕:斷。
[37]遽(jù具):急忙。
[38]郎:當時奴僕稱主人為郎。
[39]孰若:何如,哪裡比得上。
[40]不我恩:不好好對待我。
[41]誠見完與恩:真能不殺我並好好待我。完:保全。
[42]良久:好久。
[43]計:盤算。得專:獨占。
[44]主人:指墟所窩藏豪賊的人。
[45]即:靠近。
[46]瘡:通“創”。憚(dàn蛋):怕。
[47]大號:大聲呼叫。
[48]願以聞於官:願意把這件事報告給官府。
[49]白:報告。州:指州官。
[50]大府:指州的上級官府。
[51]願:老實。
[52]刺史:州的行政長官。顏證:唐代大臣和書法家顏真卿的從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觀察使。
[53]護還之鄉:護送他回鄉。
[54]行劫縛者:從事劫持和盜賣兒童勾當的人。
[55]側目:不敢正視,形容畏懼。
[56]秦武陽:戰國時燕國的少年勇士,相傳他十三歲時就能殺強暴的人。
[57]討殺:誅殺。
作品譯文
柳先生說:越地的人寡恩薄情,無論生男生女,都把他們當作貨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歲以後,父母就為貪圖錢財而把他們賣掉。如獲得的錢財還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後就用鐵箍套頸,木銬銬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敵不過束縛者也被逼為奴僕。當時在大路上互相殘殺已習染成風,有幸而能長得強壯高大的人就去綁架那些力小體弱的人。漢族官吏則利用這種惡習為自己謀利,只要能得到僮僕,他們就放縱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減少,很少有人能逃脫作僮僕的悲慘命運。只有區寄,以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卻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這也算夠奇特的了。桂州都督從事杜周士對我講了這件事。
童子區寄是柳州打柴放牛的孩童。他一邊放牧,一邊打柴,兩個強賊將他綁架了,把他的雙手反剪到背後捆綁起來,用布堵住他的嘴,帶到四十多里以外的集市上賣。區寄於是假裝啼哭,做出小孩子常有的恐懼發抖的樣子。兩強賊見此狀便輕忽起來,認為這孩子好對付。兩人面對著喝酒,喝得大醉。其中一個去談生意,另一個躺下睡覺,把刀插在路上。區寄暗暗伺探,見他睡著了,便背靠著刀口把捆手的繩索對著它上下磨擦,割斷了繩子,然後拿刀殺死了睡夢中的強賊。逃離不遠,又被談生意回來的強賊抓獲。賊人大吃一驚,要殺死區寄。區寄急忙說:“做兩個主人的奴僕,哪如做一個人的奴僕好呢?他待我不好,你如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並待我好一些的話,無論讓我乾什麼都可以。”強賊掂量了很久。心裡想:“與其殺了這個孩子,不如賣了他;與其賣了他,兩個人分錢,不如我一個人獨得。幸虧這孩子殺了他,很好。”於是埋葬了同夥的屍體,押著區寄投宿到了一家旅店。為防萬一,他將區寄捆綁得更加牢實。半夜時分,區寄轉動著身體,靠近爐火將綁手的繩子燒斷,雖然火燒傷了手也不害怕。又取刀殺死了強賊。此後便大哭大叫,把整個集市上的人都驚動了。區寄說:“我是區姓人家的小孩,不應當作奴僕。兩個強賊綁架了我,我幸而已把他們全殺掉了,希望能把這件事告知官府。”
墟鎮上的官吏便把這件事報告州官,州官又報告上級官府,官府長官召見了區寄,一看,想不到竟是一個幼稚老實的小孩子。刺史顏證認為這孩子很了不起,想留他作一名小吏,區寄不肯。於是給他一些衣裳,派官吏護送他回家。從此,鄉里那些搶劫綁架打家劫舍的人從區家門口走過時害怕得不敢正視。都說:“這孩子比秦武陽還小兩歲,就殺了兩個豪賊。怎么可以招惹呢?”
作品簡析
這篇文章選自《柳河東集》,曾入選國中語文教材。此文寫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年僅十一二歲的小區寄被兩個強盜劫持後,憑著自己的勇敢機智,終於手刃二盜,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徵,從不同角度有層次、多側面地進行刻畫,把一個小英雄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別是文中有關區寄語言和動作的描寫,值得仔細品味。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記敘區寄智殺第一個強盜的經過。可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遇劫的經過,這是故事的緣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層寫區寄智殺第一個強盜,區寄的這次反抗行動顯得既小心謹慎又堅決果斷。第二部分記敘區寄智殺第二個強盜的經過。可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機敏地對付第二個強盜,表現了非凡的機智和勇敢。第二層寫區寄智殺第二個強盜,並且“願以聞於官”,表現了他很有心計,而且知事明理。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聲。也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不肯為“小吏”,被護送還鄉,表現了他純樸憨厚的性格。第二層寫“鄉之行劫縛者”對區寄殺盜一事的反應,從側面表現了區寄的驚人勇敢。總之,全文表現這位少年英雄機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強暴的鬥爭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敗的社會現實。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和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厚。祖籍河東(今山西永濟)。出生於京都長安(今陝西西安)。與韓愈共同倡導唐代古文運動,並稱“韓柳”。與劉禹錫並稱“劉柳”。王維、孟浩然、韋應物與之並稱“王孟韋柳”。世稱柳河東或柳柳州。少有才名,早有大志。公元793年(貞元九年)進士及第,五年後登博學鴻詞科,授集賢殿正字。一度為藍田尉,後入朝為官,積極參與王叔文集團政治革新,遷禮部員外郎。革新失敗後貶邵州刺史,再貶永州司馬。後回京師,又出為柳州刺史,政績卓著。卒於柳州任所。今存詩文作品達600餘篇,其文成就大於詩。駢文有近百篇,散文論說性強,富於戰鬥性,遊記寫景狀物,多所寄託。哲學著作有《天說》、《封建論》等。其作品由劉禹錫編成集。有《柳河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