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童區寄傳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貨視之。自毀齒以上,父兄鬻賣以覬其利。不足,則取他室,束縛鉗梏之,至有須鬣者,力不勝,皆屈為僮。當道相賊殺以為俗。幸得壯大,則縛取么弱者,漢官因以為己利,苟得僮,恣所為不問。以是越中戶口滋耗,少得自脫。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斯亦奇矣。桂部從事杜周士為余言之。
童寄者,柳州蕘牧兒也。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寄偽兒啼,恐栗,為兒恆狀,賊易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 ,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
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童:兒童。區寄:姓區名寄。
越人:古代指嶺南一帶的少數民族。恩:慈愛。
貨視之:把他們當作貨物一樣看待。
毀齒:指換去乳牙。兒童至七八歲乳牙脫落,換生恆牙。
鬻(yù)賣:出賣。覬(jì):希圖,貪圖。
他室:人家的孩子。
鉗梏(gù):用鐵箍套頸,用木銬銬手。
至有須鬣(liè)者:甚至有因拘禁年久而長了鬍鬚的成年人。鬣,髭鬚。
力不勝:體力支持不住。
僮:僕人。當道:在大路上,指明火執仗。
賊殺:傷害殘殺。
幸:僥倖。
么(yāo):幼小的兒童。
漢官:唐王朝派往少數民族地區的官吏。因以為己利:藉此為自己謀利。
苟:如果。
恣所為:放任他們胡作非為。恣:聽任,放縱。
滋耗:增加消耗,指死亡人數增多,人口減少。滋:加多。
少得自脫:很少有人能逃脫被劫持被殺害的命運。
以十一歲勝:以只有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就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
斯:這。
桂部:唐高宗永徽以後分嶺南道為廣州、桂州、容州、邕州、交州五都督府,統稱“嶺南五管”。桂部是五管之一,故又稱桂管,即桂州都督府。從事:官名,州都地方長官的副手。
柳州:原為郴(chēn)州,陳景雲《柳集點勘》經過考證,認為“‘郴’當從《文苑》作‘柳’”,並認為區寄的故事是柳宗元在永州聽杜周士說的。可信。蕘(ráo)牧兒:打柴放牧的孩子。蕘:打柴。
行牧且蕘:一面放牧,一面打柴。行:從事。蕘:打柴。且,連詞。
豪賊:強盜。豪,強橫;賊:古代時指強盜。反接:反背著手捆起來。
布囊其口:用布捂住他的嘴。囊:口袋,這裡做動詞用意為捂住。
虛:通“墟” ,集市。
偽:假裝。
恐栗:恐懼發抖。栗,發抖。
為兒恆狀:做出小孩常有的那種樣子。恆狀:常有的情態。
易:意動用法,輕視,不在意。
為市:去做人口買賣,談生意,指尋找買主。
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微伺:暗地等候。伺:窺察。微:偷偷地。
以縛背刃:把捆他的繩子靠在刀刃上。
力上下:用力上下來回磨。
絕:斷。
遽(jù):急忙。
郎:當時奴僕稱主人為郎。
孰若:何如,哪裡比得上。
不我恩:不好好對待我。
郎誠見完與恩: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並好好待我。完:保全。
良久:很久。計:盤算。
專:獨自占有。
主人:指墟所窩藏豪賊的人家。
即:靠近。
瘡:通“創”這裡指燒傷。憚(dàn):害怕。
大號(háo):大聲呼叫。哭叫。
願以聞於官:希望把這件事報告給官府。
虛吏:管理集市的官吏。白:報告。州:指州官。
大府:“大”通“太”指州的上級官府。
幼願:年幼而老實,願,老實。
刺史:州的行政長官。顏證:唐代大臣和書法家顏真卿的從侄,曾任桂州刺史、桂管觀察使。
護還之鄉:護送他回鄉。之,代區寄。
行劫縛者:專乾綁架,搶東西的人。
側目:不敢正視,形容畏懼。
秦武陽:戰國時燕國的少年勇士,他十三歲時就能殺強暴的人。
討殺:殺。討:討伐。
白話譯文
柳先生說:越地的人寡恩薄情,無論生男生女,都把他們當作貨物一般看待。孩子七八歲以後,父母就為貪圖錢財而把他們賣掉。如獲得的錢財還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便去偷他人的子女。得手後就用鐵箍套頸,木銬銬手,以防逃跑,甚至有的成年人因敵不過束縛者也被逼為奴僕。當時在大路上互相殘殺已習染成風,有幸而能長得強壯高大的人就去綁架那些力小體弱的人。漢族官吏則利用這種惡習為自己謀利,只要能得到僮僕,他們就放縱而不加追究。因此,越地人口減少,很少有人能逃脫作僮僕的悲慘命運。只有區寄,以十一歲的小小年紀卻戰勝了綁架他的強盜,這也算夠奇特的了。桂州都督從事杜周士對我講了這件事。
兒童區寄,是郴州地區打柴放牛的孩子。一天,他正一邊放牛一邊打柴,有兩個蠻橫的強盜把他綁架了,反背著手捆起來,用布蒙住他的嘴,離開本鄉四十多里地,想到集市上把他賣掉。區寄裝著小孩兒似的哭哭啼啼,害怕得發抖,做出一幅孩子常有的膽小的樣子。強盜並不把他放在心上,相對喝酒,喝醉了。其中一個強盜離開前去集市談買賣孩子的生意,另一個躺下來,把刀插在路上。區寄暗暗看他睡著了,就把捆綁自己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地上下磨動,繩子斷了;便拿起刀殺死了那個強盜。 區寄逃出去沒多遠,那個上集市談買賣的強盜回來了,抓住區寄,非常驚恐,打算要殺掉他。區寄急忙說:“做兩個主人的奴僕,哪裡比得上做一個主人的奴僕呢?他不好好待我,主子你果真能保全我的性命並好好待我,無論怎么樣都可以。”強盜盤算了很久,心想:“與其殺死這個奴僕,哪裡比得上把他賣掉呢?與其賣掉他後兩個人分錢,哪裡比得上我一個人獨吞呢?幸虧殺掉了他,好極了!”隨即埋藏了那個強盜的屍體,帶著區寄到集市中窩藏強盜的主人那裡。他越發把區寄捆綁得結實。到了半夜,區寄自己轉過身來,把捆綁的繩子就著爐火燒斷了,雖然燒傷了手也不怕;又拿過刀來殺掉了做買賣的強盜。然後大聲呼喊,整個集市都驚動了。區寄說:“我是姓區人家的孩子,不該做奴僕。兩個強盜綁架了我,幸好我把他們都殺了,我願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集鎮的差吏把這件事報告了州官。州官又報告給府官。府官召見了區寄,年幼老實罷了。刺史顏證認為他與眾不同,便留他做小吏,區寄不願意。刺史於是送給他衣裳,派官吏護送他回到家鄉。鄉里乾搶劫勾當的強盜,都斜著眼睛不敢正視區寄,沒有哪一個敢經過他的家門,都說:“這個孩子比秦武陽小兩歲,卻殺死了兩個強賊,怎么可以靠近他呢?”
創作背景
唐順宗永貞元年(805年),王叔文集團倡導的永貞革新失敗,柳宗元因此而遭貶。永貞元年九月,先貶邵州刺史;十一月,在赴任途中再加貶永州司馬。柳宗元在永州一直生活到元和十年(815年)。接著回京,但不久又被貶到柳州,又是四年的貶官生活。一般認為這篇文章創作於貶官柳州時期,而何書置和陳景雲則認為此文作於永州。在永州、柳州的十多年裡,柳宗元生活環境惡劣,親朋好友離散,四處求援無門,身體狀況下降,精神世界痛苦。他創作這篇《童區寄傳》,是為窮孩子立傳,為下層人民吶喊。
作品鑑賞
這是一篇具有獨創性的傳記文學作品,全文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具有類似“引言”的性質。第二部分是傳文本身,這部分曾入選國中語文教材。“引言”部分敘寫了越低有一種劫縛小孩和成人“屈為僮”的惡俗,而官府不問。所以無數弱小者被劫縛而“少得自脫”。只有小區寄“以十一歲勝,斯亦奇矣”。可見作者對這種惡俗非常不滿,對對不制止這種惡俗反而以此謀利的官府十分憎恨,對反抗豪賊獲得勝利的區寄則極其讚賞。傳文本身則寫了關於區寄的真實故事:區寄被兩個強盜劫持後,憑著自己的勇敢機智,終於手刃二盜,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徵,從不同角度有層次、多側面地進行刻畫,把一個小英雄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特別是文中有關區寄語言和動作的描寫,值得仔細品味。
傳文本身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記敘區寄智殺第一個強盜的經過。可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遇劫的經過,這是故事的緣起,由此引出“智斗”的故事。第二層寫區寄智殺第一個強盜,區寄的這次反抗行動顯得既小心謹慎又堅決果斷。第二部分記敘區寄智殺第二個強盜的經過。可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機敏地對付第二個強盜,表現了非凡的機智和勇敢。第二層寫區寄智殺第二個強盜,並且“願以聞於官”,表現了他很聰明,知法懂法、知事明理。第三部分是事件的尾聲,也分兩層。第一層寫區寄不肯為“小吏”,被護送還鄉,表現了他純樸憨厚的性格。第二層寫“鄉之行劫縛者”對區寄殺盜一事的反應,從側面表現了區寄的驚人勇敢。
文章塑造了一個少年英雄形象。區寄的英雄品質首先表現為機智。他假裝哭,用刀斷繩,與賊周鏇,用火斷繩,而且能報告官府,知法懂法。其次表現為勇敢。他臨危不亂,用火斷繩時燒傷了手也沒有影響他的冷靜。再次是淳樸。他放棄做官、不慕名利,表現的是勞動人民的淳厚樸實的品質。同時,文章用豪賊的愚蠢來襯托區寄的機智勇敢。文中的豪賊一方面非常兇狠,另一方面又非常愚昧。一賊把刀插在路上,區寄拿到刀就可以殺了他。這充分顯示了豪賊的愚蠢。另一賊竟然對區寄殺了他的同夥沒有起戒心,的確愚蠢至極。兩賊自私自利,互相算計,這正給了區寄脫身的大好機會。在寫作手法上,文章採用正側面像結合的方法,正面描寫區寄的形象,同時側面烘托人物的形象性格及其精神的震撼力量。作者希望藉此揭露劫殺成風、販賣人口嚴重、官府對強盜行為的姑息與放縱的黑暗社會,讚揚、歌頌區寄面對強敵機智勇敢的大無畏精神。
總之,全文表現了區寄這位少年英雄機智勇敢的性格和不畏強暴的鬥爭精神,也反映了唐代中期黑暗腐敗的社會現實,同時也表明,封建社會裡,人民不能指望官府,只能依靠自己的鬥爭,才能擺脫苦難。
作者介紹
柳宗元
(773—819)唐代文學家、哲學家 散文家 思想家和政治家,字子厚,世稱“柳河東”“河東先生”,祖籍河東(今山西永濟)。出生於京都長安(今陝西西安)。與韓愈共同倡導唐代古文運動,並稱“韓柳”。與劉禹錫並稱“劉柳”。王維、孟浩然、韋應物與之並稱“王孟韋柳”,與唐代的韓愈、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和曾鞏, 並稱 “唐宋八大家” 。世稱柳河東或柳柳州。少有才名,早有大志。公元793年(貞元九年)進士及第,五年後登博學鴻詞科,授集賢殿正字。一度為藍田尉,後入朝為官,積極參與王叔文集團政治革新,遷禮部員外郎。革新失敗後貶邵州刺史,再貶永州司馬。後回京師,又出為柳州刺史,政績卓著。卒於柳州任所。今存詩文作品達600餘篇,其文成就大於詩。駢文有近百篇,散文論說性強,富於戰鬥性,遊記寫景狀物,多所寄託。哲學著作有《天說》、《封建論》等。其作品由劉禹錫編成集。有《柳河東集》。著有《永州八記》《小石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