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與商代文化》

《甲骨文與商代文化》

商代甲骨文中有關動物的漢字,說明了商代人與自然密切的關係。我們從甲骨文中,不僅可以考察到當時生存在這個環境中動物的類別,而且還可以了解到商代社會的各項活動,特別是田獵、農業與畜牧業、手工藝、宗教儀式等,都以動物群體的生存和利用為社會支柱。在商代人心中,動物是圖騰、是祖先、是天帝使者、是人類伴侶,是殘害人類的惡魔、還是人類征服的對象。善與惡的不同角色,使得動物成為商代文化表現的主要母題。

基本信息

書籍簡介

書籍書籍

書籍作者:趙誠著
圖書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
圖書品相:9.5成品相
庫存量:1本
圖書售價:16.00元圖書原價:18.00
圖書類別:語言、文字
上書時間:2010-09-14
出版時間:2000印刷時間:2000
開本:大32開
裝訂:平裝印數:3千冊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是在吸收前人和當代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寫成的。是對甲骨文反映的商代文化加以考察的簡略描述和介紹。

相關評論

甲骨文是契刻在龜甲、獸骨上的一種古漢字。甲骨文的甲指龜甲(圖一,《甲骨文合集》6834正),主是腹甲,少數是背甲;骨指獸骨,主要是牛肩胛骨(圖二,《合集》6057正),也問或是鹿頭骨(圖三,《合集》36534)、牛頭骨、人頭骨、虎骨。
1899年發現甲骨文以來,在河南省安陽縣小屯的殷墟陸續出土了大批有字甲骨,總計在十萬片以上,在學術界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所以,人們總把甲骨文和殷墟聯繫在一起,說起甲骨文總是不言而喻指殷墟甲骨文。
1953、1954年在鄭州二里同商代遺址中,兩次共出土有字甲骨三片。從理論上講,甲骨文的含義有了發展。即甲骨文不僅指殷墟甲骨文,也包括二里岡甲骨文。但是,鄭州出土的甲骨文實在太少,而且有一片的文字難以辨認,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因而一般所說的甲骨文還是只指殷墟甲骨文。
1954年,出人意外地在山西省洪洞縣坊堆的西周遺址中,第一次發現了西周時代的有字卜骨。後來,在北京昌平的白浮西周墓,陝西省的豐鎬遺址、周原遺址又發現了一些有字甲骨。因而,甲骨文一詞的含義在理論上又有了發展,即不僅指商代甲骨文,也包括周代甲骨文。為了便於區分,學者們特將周代甲骨文稱之為西周甲骨或周原甲骨,而把殷墟甲骨仍簡稱為甲骨文。本書所說的甲骨文,即僅指殷墟甲骨文。甲骨文基本上是契刻而成,其作品常常被稱之為甲骨刻辭。甲骨刻辭大多數是占卜之辭,所以又被稱為甲骨卜辭。
中外古今關於文化的定義,據不完全統計共有260多種(吳修藝《中國文化熱》第7頁),但在我國較有影響的大概只有幾種。《現代漢語詞典》(1996年修訂本)對文化的定義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1318)《漢語大詞典》的定義是:“人們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教育、科學、文藝等。”(六冊1515頁)台三民書局《大辭典》的定義是:“文化人類學與社會學對文化所下的定義是:文化是存在於人類社會的一切人工製品、知識、信仰、價值以及規範等等。”(中冊1955頁)台灣《旺文彩色國語辭典》的定義是:“指一民族由野蠻進化到文明,其間所有生活表現方式,包括宗教、道德、藝術、科學、法律等,其綜合體,則謂之文化。”(599頁)這些定義大同小異,其實都是指物質文化精神文化的總和,即包括一切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把文化分為物質和精神兩類,主要是為了便於認識和歸類。其實人類的文化現象,物質和精神常常是互動作用,融合在一起。如人們所說的豆腐文化茶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等等,常常被歸之於物文化即物質文化,難道其中就沒有精神?又如人們所說的宗教文化、祭祀文化、信仰文化、崇拜文化,常常被歸之於精神文化,難道其中就沒有物質?也就是說,物質和精神是可以劃分的,但不宜在認識上走向絕對。
文化現象,由於時代、地域、民族等等的差異,而有不同的表現。講某個時代的文化,一般總是介紹其特別的地方,即介紹與其他時代不同的表現。將這個時代各方面富有特色的文化現象集中起來,自然就形成了或表現了這個時代的文化。講商代文化當然也不應例外。本書所講的商代文化,是指主要由甲骨文表現的商代文化,而不是主要由地下發掘或傳世文獻所表現的商代文化。所以書名叫做《甲骨文與商代文化》。
漢字文化,是我國特有的一種文化現象。漢字文化即漢字的結構所反映的文化現象和漢字按照一定規律組合在一起表示某種內容所反映的文化現象的總和,所以漢字文化不等於漢字學的內容,不是對漢字形、音、義的結構和系統進行分析研究的結果,而是對漢字的文化義蘊進行考察的描述和論證。《甲骨文與商代文化》就是對甲骨文反映的商代文化加以考察的簡略描述和介紹,可以說是漢字文化的一個方面。

產生或使用於某一時代的漢字,其結構可能在某種意義上反映該時代的某種文化意識。如甲骨文的天字寫□或□,下面所從的大,像一個正面站立的人形,上面所從的○或□,像人的頭頂,合在一起即表示人的頭頂。天字的這一構形之意,在甲骨刻辭中正是被這樣套用,如《甲骨文合集》20975片有這樣一條刻辭:“疾朕天。”就是“病了我的頭頂”的意思。而從整個刻辭來看,甲骨文的天字不表示天空之義。再擴大開來考察,甲骨文中沒有表示天空之義的專字,但有表示天空的符號。如雨字早期甲骨文寫作□(《合集》20975),下面的數小點,表示降落的雨滴,上面的一橫即表示天。可見,商代人已經有了天的觀念,但沒有後代的濃厚,所以沒有用專字來表示。這是一種文化現象,由字的結構和使用得到了證實。到了西周,天字有的寫作□(《克鼎》),從●與從○同,構形與甲骨文一樣,但未見有表示頭頂之義者,卻有表示上天之義的用法。如《大盂鼎》:“文王受天有大命。”這是與商代不同的另一種文化現象。由此看來,分析字的結構固然重要,而考察字的套用可能更重要。為了說明一種文化現象,有必要多講一點甲骨刻辭,亦即通過一些刻辭所反映的內容來介紹某些文化現象,只在必要時分析字形結構。
本書主要是在吸收前人和當代學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寫成的。其中也有個人的研究所得,但那是極少極少的。書中有一些結論已經成了常識,不必註明出處。有一些結論曾經多位學者反覆討論,如果—一註明,實在太繁。為了便於讀者覆核,書後特別附了一個《主要參考文獻》。
甲骨文所反映的商代文化,豐富多彩,如果將有關資料一一列出,並旁徵博引、條分縷析、詳細論述,完全可以寫成一部巨著。為了使讀者節省目力和時間,又能有重點地了解商代文化的主要現象,特刪繁就簡,寫成了這本小冊子,希望讀者讀後能有所收穫。欠缺和不妥之處當祈批評指正。
本書完成之後,曾由費錦昌先生審讀一過,提了不少中肯意見,特此表示感謝。

目錄

1 方國

2 先公

3 神抵

4 先王

5 舊臣

6 親屬

7 配偶

8 諸婦

9 祭祀

10 其他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