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企業資質核准》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其中一級資質由建設部審批,二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三級資質由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第三十二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根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5號),物業管理企業一級資質許可條件為:
1、註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以上;
2、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3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工程、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3、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4、管理兩種類型以上物業,並且管理各類物業的房屋建築面積分別占下列相應計算基數的百分比之和不低於100%:
(1)多層住宅200萬平方米;
(2)高層住宅100萬平方米;
(3)獨立式住宅(別墅)15萬平方米;
(4)辦公樓、工業廠房及其它物業50萬平方米。
5、建立並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服務收費等企業管理制度和標準,建立企業信用檔案系統,有優良的經營管理業績。

(三)申請材料目錄

申請核定一級資質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資質等級申報表;
2、營業執照;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4、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契約,管理和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契約,工程、財務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契約;
5、物業服務契約複印件;
6、物業管理業績材料。

(四)行政許可程式

一級資質審批程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建設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六)行政許可數量

無限制。

(七)行政許可辦理機構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

(八)行政許可辦理地址、聯繫電話

辦理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建設部主樓530房間
聯繫電話:010—5893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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