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得勒支條約》

1713年4月至1714年9月法國、西班牙同反法同盟國家為結束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分別簽訂的一系列條約。 《烏得勒支條約》規定:各國承認波旁王朝的腓力五世為西班牙國王,但他本人及其繼承人放棄兼任法國國王的權利。 這些條約使英國在殖民地的勢力大為增強,法國稱霸歐洲的局面告終。

《烏得勒支條約》
Treaties of Utrecht
1713年4月至1714年9月法國、西班牙同反法同盟國家為結束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分別簽訂的一系列條約。因首批條約在荷蘭的烏得勒支簽訂,故名。計有:1713年4月法國同英國、荷蘭、普魯士、葡萄牙和薩伏依簽訂的和約;1713年7月英西條約及西班牙、薩伏依條約;1714年6月西荷條約;1715年2月西葡條約等。《烏得勒支條約》規定:各國承認波旁王朝的腓力五世為西班牙國王,但他本人及其繼承人放棄兼任法國國王的權利。英國從西班牙取得直布羅陀和梅諾卡島,並獲得在西屬殖民地販賣非洲奴隸的特權,為期30年。英國從法國取得紐芬蘭、新斯科舍、哈得孫灣和聖基茨島等北美屬地。西班牙還被迫將屬地倫巴第、那不勒斯、撒丁和南尼德蘭等地割與奧地利,把西西里割與薩伏依,把格爾德恩割與普魯士。此外,1714年3月,法國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1711~1740在位)簽訂《拉施塔特條約》,9月簽訂《巴登條約》。條約規定法國交出在萊茵河右岸占領的城市和拆除萊茵河沿岸的工事。這些條約使英國在殖民地的勢力大為增強,法國稱霸歐洲的局面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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