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思考》

《法官如何思考》

《法官如何思考》為美國著名法官、學者理察.波斯納的最新專著,並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波斯納關於法官行為的分析是具有普適性的,其提出的問題和分析建議在中國語境中也同樣適用:法官是如何行為的,為什麼如此行為,行為的後果可能為何,以及哪些智識工具最適合分析這些問題。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6

《法官如何思考》為美國著名法官、學者理察.波斯納的最新專著,也有美國學者稱其為波斯納最重要的著作。在《法官如何思考》中,波斯納基於多學科領域的研究,並結合他本人長達27年擔任美國聯邦抗訴法院法官的司法經驗,分析了種種司法行為和法官職任考量,這一分析迥異於以往對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關注的是與法官行為緊密聯繫的認知和情感的社會和制度塑造。波斯納的分析表明,儘管大多數(常規)司法決定似乎都是法條主義驅動的,但法官絕不是“自動售貨機”,只是機械地適用已有規則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決策的法條主義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個人性因素,例如,法官個人特點以及生平閱歷和職業經驗,會塑造他的司法前見,進而直接影響其對案件的判斷。

波斯納關於法官行為的分析是具有普適性的,其提出的問題和分析建議在中國語境中也同樣適用:法官是如何行為的,為什麼如此行為,行為的後果可能為何,以及哪些智識工具最適合分析這些問題。

作者簡介

理察.波斯納,先後以最優生和年級第一名畢業於耶魯大學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學法學院(1962)。曾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聯邦政府律師、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1969)和講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國聯邦第七巡迴區抗訴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時擔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

目錄

引論
第一編基本模型
第一章司法行為的九種理論
第二章作為勞動力市場參與者的法官
第三章作為偶爾立法者的法官
第四章立法性法官的思維
第二編模型的展開
第五章司法環境:法官的外部約束
第六章改變環境:職任與薪水問題
第七章司法方法:審判的內在約束
第八章法官並非法律教授
第九章實用主義審判不可避免?
第三編最高法院大法官
第十章最高法院是政治性法院
第十一章全盤性憲法理論
第十二章司法世界主義
結語
致謝
索引

編輯推薦

令我震驚的是,大多數人,包括從未擔任法官的從業律師和出色法律教授,甚至還有些法官,對法官的理解都非常不現實。不現實有各種因素,包括不同法律職業部門會有不同視角——還包括某種程度的缺乏想像力。也還由於,大多數法官在談論自己的作為時吞吞吐吐,甚至羞羞答答。他們趨向於複述,並常常相信司法過程的官方言辭(司法如何受規則的約束),儘管這些言辭並沒有描繪他們的實際作為。此外,還有這樣一種感覺,審判與法律實務或法律教學行當完全不同,不幹這一行,你就不可能理解審判。記得當年我被任命為法官的時候,就收到另一巡迴區一位熟識的抗訴法院法官的一個便箋,歡迎我加入“本俱樂部”。本書會略略打開這一簾幕。
——理察·波斯納

該書的貢獻在於展示了活生生的人如何與司法的和社會的制度互動造就了我們稱之為“法官”的這些行動者,他們為什麼如此行為和思考,從而為“在非常規案件中,法官實際上是如何得出其司法決定的,[提出了]一個令人信服的、統一的、現實的且適度折衷的解說……一種實證的審判決策理論”。它完全不是當代中國法學研究中普通採取的那種模式:提出並讚美一個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後激勵和要求擔任法官的人去實踐這個概念;這是一種“壓抑人性”的道德規範模式,一種不可能實踐的模式,或者說只是一種關於法官和司法的意識形態。而波斯納展示的這種理論,才有可能推動有所改善的改革,才能增加我們的知識和能力,包括分析處理司法問題的能力。
——蘇力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