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概念天國》

《法學的概念天國》

書 名: 法學的概念天國 引作 者:(德)耶林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書名:法學的概念天國
引作 者:(德)耶林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法學的概念天國法學的概念天國

出版時間:2009-5-1
ISBN:9787509312360
開本:16開
定價:15.00元

作者簡介

柯偉才,男,中國執業律師。譯有耶林的《羅馬私法中的過錯要素》。
於慶生,男,1976年生,河北保定人,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碩士。現為河南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曾在《河南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家》等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0餘篇,參與編寫教材一部、專著兩部。

媒體評論

概念是為生活而存在的!——魯道夫·馮·耶林作為一名法學家,他(即耶林)是獨一無二的,他的法律直覺是自信的,具有原始的力量。這種直覺使他可以面對任何時代的法律現象。——海因里希·米泰斯無論如何,我大體上可以聲稱,耶林所領悟的貼近概念的實際使用和運用的要求,與當代分析哲學的精神和新學說極其相似。維根斯坦曾經說過,如果我們想要理解我們的概念,就必須在它們“工作時”對其進行思考,而不是在它們“閒著”或者“休假”的時候。如果我沒弄錯的話,這完全契合耶林對概念天國的否定,以及返回塵世的要求:反對彼岸!——H.L.A.哈特耶林把以往法律哲學中的各種思想要點都匯集和綜合起來,以促使法哲學的再生。——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對法哲學感興趣的英國法律人在閱讀耶林的這篇才華橫溢的短文時,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一方面,他會感到詫異,因為,且不管對還是錯,他不會想到一位19世紀的德國法學家的作品具有如此的才氣和情趣。沒有哪位法律領域的英國作家(也許早期的邊沁是個例外)像耶林那樣,能把如此輕快的文筆和如此深刻的洞察力結合在一起。另一方面,他們會產生一種似曾相識、甚至是曾經拜讀過的感覺。——H.L.A.哈特

書摘插圖

譯者前言
第一部分 耶林的生平、著作及影響
一、生平
魯道夫·馮·耶林於1818年8月22日生於德國北部奧利西(Aurich)的一個法律世家。遵循家庭傳統,1836年他進人海德堡大學學習法律,隨後又先後在柏林、哥廷根、慕尼黑等大學學習(這種遊學的方式在當時的德國比較流行)。1840年,師從薩維尼的學生霍邁爾(Homeyer)攻讀博士學位,兩年後獲得了柏林大學的博士學位,博士論文的題目是《論遺產占有人》(DeHeretKtatePossidente)。1843年,在柏林大學通過論文審查獲得教職,論文題目為《應交付某物之人應在多大程度上返還其從該物獲得之收益?》(InwieweitmU$Sder,welchereineSachezuLeistenhat,denmitihrgemachtenGewinnherausgeben?),並於次年在該大學教授羅馬法。1845年,他在巴塞爾(Basel)成為法學教授。隨後便不斷變換工作地點,1846年到了羅斯托克(Rostock),1849年到了基爾(Kiel),1852年到了吉森(Giessen),1868年到了維也納。最後於1872年接受了哥廷根大學的任命,在那裡任教一直到1892年9月17日去世。
耶林在生前就獲得了很多榮譽,他是阿姆斯特丹、羅馬、維也納和柏林科學院的通訊成員。他在維也納停留的期間,獲得了奧地利皇帝弗朗茨·約瑟夫一世(FranzJosephl)授予的貴族稱號以及萊波爾德騎士十字勳章。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