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

《木木》是作者根據母親家中一名啞巴農奴安德烈的真實故事寫的。小說的結尾是格拉西姆從農奴主家中逃回自己家鄉,實際上安德烈始終忠心耿耿地為他的女主人效勞。由於屠格涅夫對結尾的這種處理,格拉西姆的形象獲得巨大的完整性和高度的藝術概括。

基本信息

簡介

《木木》《木木》

經典名著 《木木》創作於 1852 年,由於遭到官方的查禁,它在 1885 年才得以發表在《現代人》 雜誌上。它是屠格涅夫最為出色的一部短篇小說。《木木》這部小說描寫了聾啞人格拉希姆是一個力大無比的大力士,如果不是因為聾啞,會有很多人喜歡他,那結局最終是幸福的. 《木木》取材於現實,戈拉希姆的原型即是屠格涅夫幼年時家中一位名為安德烈的農奴,而地主婆的身上則有屠格涅夫母親的影子,屠格涅夫對真實的生活加以提煉,使之得到升華。戈拉希姆是一名啞巴農奴,他力大無窮,生性嚴肅,但在笨拙木訥的外表下,卻有顆敏感、溫柔、渴盼溫情的心。柔弱和善的洗衣女工塔季揚娜是他傾慕的對象,卻不幸被任性驕橫的地主婆許配給了一個酒鬼,最後被迫遠走他鄉。為了彌補失落的愛情,戈拉希姆收養了小狗木木,將自己的一腔愛意盡數傾泄在它身上。可這點可憐的慰藉也不能見容於女主人,最後,被迫將木木溺死的戈拉希姆懷著滿腔憤恨回到故鄉去了。戈拉希姆可謂是俄國農奴的典型代表,他們溫馴沉默,老實可靠,但倘若遭受過分的壓榨,他們同樣會奮起反抗,從戈拉希姆的身上,屠格涅夫看到了俄國的新希望。

作者

屠格涅夫(1818—1883),俄國作家。生於貴族家庭。早期寫詩(《帕拉莎》《地主》等)。1847~1852年發表《獵人日記》,揭露農奴主的殘暴,農奴的悲慘生活,因此被放逐。在監禁中寫成中篇小說《木木》,對農奴制表示抗議。以後又發表長篇小說《羅亭》(1856年)、《貴族之家》(1859年),中篇小說《阿霞》《多餘人的日記》等,描寫貴族地主出身的知識分子好發議論而缺少鬥爭精神的性格。在長篇小說《前夜》(1860年)中,塑造出保加利亞革命者英沙羅夫的形象。後來發表長篇小說《父與子》,刻畫貴族自由主義者同平民知識分子之間的思想衝突。後期長篇小說《煙》(1867年)和《處女地》(1877年),否定貴族反動派和貴族自由主義者,批評不徹底的民粹派,但流露悲觀情緒。此外,還寫有劇本《村居一月》和散文詩等。

書摘

在莫斯科的一條僻巷,有一座帶白色圓柱和閣樓的灰色房子,陽台已經變形,歪歪扭扭的。這裡曾經住過一位地主太太,是個寡婦,身邊有一群仆人前呼後擁。她的幾個兒子都在彼得堡供事,女兒們也都出閣嫁人了。她很少出門,孤獨地度過了吝嗇、乏味的殘年。她充滿不快和憂鬱的白日早已逝去,她的黃昏則比黑夜還黑。

在眾多僕人中,掃院子的格拉西姆最為出色。他身材高大,體型魁梧,卻生來就又聾又啞。他是太太從鄉下帶來的。他和哥兄弟們分開過,一個人住在小木屋裡。他可稱得上是村里最勤勞、可靠的佃農。他有使不完的力氣,一個人能幹四個人的活,樣樣都幹得得心應手。看他幹活也是一種享受:在犁地的時候,他用巨大的手掌扶著犁,好像根本用不著馬,自己一個人就能切開富有彈性的大地的胸膛。在聖彼得節割草的時候,他用力揮舞著手中的釤刀,就是一片小白樺林他也能連根割倒。在打穀的時候,他動作麻利,不停地舉起三俄尺長的連枷,兩肩結實的橢圓形肌肉像槓桿一樣時起時落。他總是一聲不吭,這使他孜孜不倦的勞作顯得格外莊重。他是個出色的莊稼漢,如果不是又聾又啞,任何一個姑娘都願意嫁給他……眼下,格

拉西姆被帶到了莫斯科,給他買了靴子,做了夏天穿的長衫和冬天穿的皮襖,塞給他一把掃帚和一把鐵鍬,吩咐他打掃院子。

起初,他一點兒也不喜歡自己的新生活。他從小就習慣了乾農活,習慣了鄉下的日子。因為殘疾,他遠離人群,就像肥沃的土地上長著的一棵樹一樣成長起來,又聾又啞,力大無窮……進城以後,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一一感到心裡苦悶,像一頭健壯的小公牛一樣想不通,想不通為什麼被人從茂盛的青草地上牽走,牽到了火車上。眼下,在它健壯的身上,一會兒落一層夾帶著火花的煤煙,一會兒又罩一團滾滾而來的蒸汽。火車載著它飛奔,轟隆隆地向前飛奔,奔向哪裡,只有上帝知道!格拉西姆乾慣了繁重的農活,對他來講,打掃院子根本算不上什麼活,半個鐘頭就幹完了。此時,他便會呆立在院子中間,張著嘴,看著過往的行人,像是要從他們那裡得到對自己莫名其妙的處境的解釋;或者,他會突然走到一個角落,把掃帚和鐵鍬遠遠地扔在一邊,撲倒在地,像一頭被關在籠子裡的野獸,一連幾個鐘頭趴在那裡,一動也不動。不過,人總能適應各種環境,格拉西姆最終也習慣了城裡的生活。要他幹的活不多,就是打掃院子,每天運兩次水,每次運一大桶,搬木柴、劈木柴給廚房做飯和房屋燒火用,再就是看家護院,不讓生人進來。應當說,他幹得盡職盡責:院子裡乾淨得看不到一片木屑和一點垃圾。碰上雨雪天氣,運水的老馬陷在泥里拉不動車,只要他用肩膀一頂,車和馬就都動地方了。他要是劈起柴來,手裡的斧子會發出玻璃一樣清脆的響聲,木塊四處飛散。說到生人,有一天夜裡他抓住兩個小偷,把兩人的腦袋往一起用力一磕,連警察局都不用再送了。此後,附近的人們便都敬畏起他來。即便是在白天,一些過路的人——他們絕非小偷,只是生人而已——看到威風凜凜的格拉西姆,總要衝他揮手、喊叫,好像他能聽見他們的叫聲。格拉西姆與其他僕人的關係說不上親密,因為大家都懼他三分,卻也算友好,因為格拉斯姆沒把他們當做外人。他們用手勢和格拉西姆交流,格拉格拉西姆都能明白。交待給他做的事情,他都會一一照辦。不過,格拉西姆也知道維護自己的權利,吃飯時沒人敢搶他的位子坐。總之,格拉西姆是個性情嚴厲、不苛言笑的人,喜歡按規矩辦事。就連公雞也不敢在他面前相鬥,否則,肯定會遭殃。看到公雞打架,格拉西姆會馬上抓住它們的腿,在半空中掄上好幾圈,然後一個個拋出去。太太家還養了鵝,不過,鵝可是懂得事理的好家禽。格拉西姆高看它們一眼,照料它們,餵它們食物。他自己就像一隻體面的公鵝。廚房上面有個小屋分給他住,他按自己的喜好布置了房間:做了一張大床,床板是橡木板,床腿是四截原木,一張地地道道的大力士睡的床,能承受一百普特的重量。床下放著一口結實的木箱,牆角擺著一張同樣結實的小桌,桌旁有一隻三條腿的矮凳,也是那么結實。有時,格拉西姆會把凳子高高舉起,撒手丟到地上,看著絲毫無損的凳子,發出得意的笑聲。平時,小屋是用掛鎖鎖著的,掛鎖的形狀像是喀拉蚩麵包,只不過是黑色的。格拉西姆總是把門鎖的鑰匙掛在腰帶上。他不喜歡別人去他的屋子。
就這樣,一年過去了。過了這一年,格拉西姆遇上了一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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