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斷語小注》

《新法斷語小注》大運流年發生作用時,以大運為主,流年為次;大運流年虛實作用時,以實受益或受傷論。

新法斷語小注
1.大運流年發生作用時,以大運為主,流年為次;大運流年虛實作用時,以實受益或受傷論。

2.未戌土煅金時,未戌以火論,未戌土克水時,未戌以土論,同理,辰醜土晦火時,醜辰土以水論,醜辰土生金時,醜辰土以土論,其起到什麼作用,就以什麼來論其特性。(汪按:戊辰、己丑,辰醜以水論)

3.制用神時用神凶,命局用神受制,主在用神方面應凶事

4.雨水前寅木極弱,怕金克,逢金則折,遇水生合更弱,但寅木仍克土,克土之力不減。故稱雨水前寅木不生火,遇土依舊克,這是雨水前寅木的一大特點。

5.命局中身弱無官是官命,身弱無財是富命,局中忌神不現,必在忌神方面應吉。(汪按:也有例外)

6.三會局一般在命局中不成立,大運流年出現三會局時,以三會合絆論。

7.八字中用神不出現或在局中受制無力,主在用神方面應不吉。

8.怎樣從命局中看命主父母的能力,是否為官,為民,能力大小,是否有官災,就是看命局中父母為用還是為忌,受生或受制的程度如何。

9.柱中日元雖有根,但弱而被制,其根已傷,也不能作為日元之根。

10.看有無二婚或有情人,是看財官為用為忌以及與其乾支之間的作用關係。

11.當日支一次受制時,日支仍有力。

12.當命局趨於中和時,日元旺哀難以確定,需綜合評判各個乾支的生克幫泄力量。

13.有時一年中即發生吉事,又發生凶事,採取天干地支分斷,因其作用關係不同,分別而論其吉凶。

14.從強格忌行官殺運,不分虛實。

15.醜戌論刑,醜刑戌,戌刑醜,互刑,未戌不論刑。

16.從強格中,有食傷瀉身,食傷瀉身也吉。)

17.一個人的命局中無忌神出現,表示命主在忌神方面表現頗佳或在忌神方面應吉事。(汪按:質疑)

18.不論男命還是女命,命局中皆以傷官食神為子女。(汪按:吉凶看喜忌)

19.墓地半合為午戌、酉醜、子辰、卯未,墓地半合合絆有力。(汪按:午戌以午生戌論,即戌增力論。酉醜,酉為用神時論絆,酉為忌神時論生。)(汪按:食傷有力方為用,無力當為忌。)

20.日元太弱或弱極,逢生不起,稱為弱不受生。(汪按:其他天干也一樣)

21.女命用官官星弱。或官星受制,多婚之命。

22.命局中辰戌醜未為皮膚,在局中為弱而受制,為忌旺而逢生或無制,主有皮膚病,或皮膚過敏症。(汪按:戊己為用弱而受傷或旺而無制,主傷疤、胃病等。)

23.同性生克力大,異性生克力小。

24.沒有忌神的命局不為好命局,此類命局格局不高,主命主沒有大作為,稱為一般命局。(汪按:必須看用神之間的組合關係才能定命好命壞。)

25.命局中的日元在流年上出現,大運乾與其作用吉應好事,與其作用凶應壞事。(汪按:與大運出現日元一樣)26.行忌神時忌神凶,用神受制用神災。(汪按:災凶大小看生扶和受制大小)

27.從八字中分析人的性格,應對對日元起主要作用的忌神所表現的特性進行分析論斷。
28.三合局要求條件相當嚴格,必須合神臨月令,三者全,除此之外皆為合絆。

29.男命天干有正財,地支亦有正財,以地支之正財為妻,女命天干有正官,地支亦有正官,以地支正官為夫。

30.印星弱極不直接生扶日元不能作為日元之根。(汪按:印星即使不弱但有阻隔,仍不能生扶日元)

31.月令三次受制,其力皆無。雨水前的寅木弱,克土不生丙火,逢亥合越合越弱。(汪按:一說不克土)

32.虛忌大運,虛忌流年相同應大吉。

33.身弱用印局無官星,本命為官。(汪按:質疑)

34.身弱用印局無財星,本命為富。

35.四柱中乾支位置的不同,在大運流年上產生的吉凶效果也不同。

36.學業看印星,正印為理科,偏印為文科。(汪按:不是絕對的)

37.女命官星為忌旺,婚姻不美。多婚之命。(汪按:官星為用弱也一樣)
38.歲運並臨,有吉有凶,須看用忌。

39.大運,流年若與命局出現三合,皆以三合絆論,絆住用神應凶,絆住忌神應吉。(汪按:也有例外的)

40.用神逢生應好事,忌神逢生必應災。(汪按:主意反斷法除外)

41.日元弱地支有根,根不受傷不從弱。

42.年支不以空亡論;但在大運上出現仍以空亡論。(汪按:逢合沖不為空)

43.男命身旺財星弱,命必貧,也必為多婚之命。(汪按:財星混雜不為弱)

44.官在局中起好作用為官。官為忌神受制為官。

45.凡逢歲運並臨之年,一要按虛用或虛忌相同應凶或應吉而斷;二要看對命局有無作用關係,有作用關係還要按作用關係來論其吉凶。
46.日支兩次受制無力。

47.實忌大運,實忌流年相同應凶。

48.天干比劫重重地支無根也從弱。

49.壽數為大運流年與命局作用最凶時。八字中用神有力的壽命長,或忌神受制重的壽命廠,反之則短。

50.混雜不分虛實皆以實論。

51.大運流年的乾或支與命局中的某乾或支發生刑沖合時,該乾或支對於局中之乾或支為實,但對日元本身來論仍為虛。

52.用神弱易得用神病,忌神旺易得忌神病。

53.醜土在年支受制不能作為癸水之根。(汪按:不受制也一樣)

54.制用神時失用神。實用大運不為吉。(汪按:流年制大運空用不吉)

55.用神靠近日乾感情好,原離日乾感情差,忌神靠近日乾感情差,遠離日乾感情好。(汪按:質疑)

56.丙丁壬癸見辰醜,辰醜以水論。

57.從八字中看人的學業應看印,印星在局中起好作用,發揮的作用大學業必高。(汪按:印、官、食傷一起看更好)

58.虛忌大運虛忌流年相同應大吉。

59.女命局中官為用,弱而受制,夫早亡。

60.日支如有六合、六衝、半三合或弱而受制等作用關係,日支對日元不作用。(汪按:日支一次受傷仍可用)

61.制忌神時忌神喜。

62.丙火生於未月不以旺論。

63.年乾支與月乾支,日乾支與時乾支間的作用關係為第一作用關係。月乾支與日乾支,同柱乾支之間的關係為第二作用關係。

64.虛用大運虛用流年相同應大凶。

65.虛用大運應大凶。

66.從弱格局中官受制重必為牢獄命。

67.命局中正印為母親,偏印為繼母。(汪按:偏印多為岳母)

68.從八字中看父母,配偶的能力,是否為官,就是看其父母配偶在命局是用神還是忌神,其受生和受制的程度來定。

69.從四柱中看子女的財運、官運、學業和從四柱中看其它六親不同,它是看子女與財、官、印的作用關係如何,其作用關係在哪個方面益於命局,就在那個方面應吉事,而不是看受生與受制的程度。

70.大運流年作用最凶時,自己或親人必應死亡之災,當應何人,需視命局與作用關係而定。

71.雨水前的寅木弱,不生丙火,逢水生越生越弱。

72.八字命局決定了人一生的富、貴、貧賤、吉、凶、禍、富、壽、夭,並嚴格限定了其六親等方面的內容。大運流年只不過是命局本身,應吉應凶的時間坐標,應事需從命局觀,正是八字命局的吉凶在大運流年上的真實體現。(汪按:也有例外。如非夭折之命,碰上壞運夭折也有。)

73.命局中乾支作用關係包括生克刑沖合,其表現最強的為合,合之力大於生克刑沖之力,不論是合化還是合絆。(汪按:合力小於同性生克力,但合為先,生克為後)

74.六衝的特點,受沖雙方均減力,臨月令者減力小,另一方減力大,力強者減力小,衰弱者減力大。

75.從流年上測算父母的吉凶,就是看大運流年作用結果對命局中的父母星是有益還是無益。作用結果益於父母星主吉,不益於父母星主凶或不吉。

76.命局中辰戌醜未在局中發生相衝時,沖後的土為中性土,即天干戊己土。(汪按:沖後中餘氣皆傷)

77.醜辰土為濕土,醜辰土不幫扶戊己土,但在命局中,辰醜土只要發揮土的作用,就仍以土論,就是戊己土的比劫。(汪按:濕土四周火旺,濕土還原於中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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