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先秦 詩經
原詩
嘒[1]彼小星,三五在東。
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寔[2]命不同!
寔[1]彼小星,維參與昴。
肅肅宵征,抱衾與裯[3]。寔[2]命不猶!
注釋
位卑職微的小吏,對自己日夜奔忙的命運,發出不平的浩嘆。
嘒(音慧):微光閃爍。三五:一說參三星,昴五星,指參昴。一說舉天上星的數。
肅肅:疾行貌。宵:夜。征:行。寔:實的異體字。是,此。
參(音申):星名,二十八宿之一。昴(音卯):星名,二十八宿之一。
抱:一說當讀拋。拋棄。衾(音欽):被子。裯(音綢):被單。 猶:若,如,同。
①嚖(hui):形容光芒微弱,閃閃爍爍。②三:即參星,它由三顆星組成。五:昴星,它由五顆星組成。③宵征:夜晚趕路。④寔:即“實”,此。⑤衾(qīn):被子。裯(chóu):被單。⑥不猶:不一樣。(右為勸學網的小雅譯)
賞析
毛詩序》云:“《小星》,惠及下也。夫人無妬忌之行,惠及賤妾,進御於君,知其命有貴賤,能盡其心矣。”韓詩說與毛異,《韓詩外傳》卷一引“曾子仕於莒”以說詩,謂“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引詩曰:“夙夜在公,實命不同。”《容齋隨筆》以為此詩是“詠使者遠適,夙夜征行,不敢慢君命”之意,用韓說也。《白帖》引“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入“奉使類”。姚際恆《詩經通論》云:“章俊卿以為‘小臣行役之作’,是也。”並駁毛傳鄭箋,以為詩中情景,於毛傳不類者三,於鄭箋不通者三。魏源《詩古微·召南答問·小星》總結各家,更加詳說。我也認為鄭箋孔疏附會毛傳者非,不如申韓各家之說。
申韓各家中侗鄙健罰骸盎蜓嘌嗑酉ⅲ蚓〈崾鹿換螄①仍詿玻蠆灰延諦小!苯饈汀?B>小星》之“寔命不同”,更合詩義。但謂“抱衾與裯”一句,指行人所攜之“襆被”,或役夫所攜之“行帳”,則似是而實非。他們注意了句中“衾裯”兩字,在“衾裯”兩字上做文章,不知道“抱”即古“拋”字。錢大昕《聲類》:“抱,古拋字。《史記·三代世表》:‘抱之山中,山者養之。’《集解》:‘抱音普茅反’。”詳見我的《聲類疏證》(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詩言“抱衾與裯”者,說征人役夫“肅肅宵征”,拋卻室家之樂,夫妻之愛也。唐人李商隱詩云:“為有雲屏無限嬌,風城寒盡怕春宵。無端嫁得金龜婿,孤負香衾事早朝”。說李詩是從《詩·雞鳴》“蟲飛薨薨,甘與子同夢”,蛻化而來,可。說李詩從《小星》“抱衾與裯,寔命不猶”發展而來,亦可。因居者言之,則妻子怨早朝之孤負香衾;因行者言之,則自傷其“拋卻衾裯”也。
詩凡兩章,每章的前兩句主要是寫景,但景中有情;後三句主要是言情,但情中也復敘事,所謂情景交融也。
第一章之前兩句云:“嚖彼小星,三五在東。”姚際恆所謂:“山川原隰之間,仰頭見星,東西曆歷可指,所謂戴星而行也。”
征人奔走,為趕行程,凌晨上道。忽見小星,三五在天,睡眼惺忪,初亦不知其星何名也。言在東者,東字與公、同趁韻,不必定指東方。第二章云:“嚖彼小星,維參與昴。”征人睡夢才醒,故初見晨星,不知何名。繼而察以時日,然後知其為參星與柳星。第一章只言小星,三五在東,不言星名;第二章既說小星,又說乃參乃柳,這就是詩分章次的道理。詩雖寫景,而情亦隱見其中。
詩之每章後三句主要言情者,第一章云:“肅肅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夙夜”舊釋“早夜”,“日未出,夜未盡,曰早夜”。夙夜或早夜都不是兩字平列,面是上字形容下字的偏正結構。征人天不明即行,可見其不暇啟處,忙於王事。《北山》詩云:
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 可見同為“王臣”,同為“職司”,工作並不相等,遭遇並不相同。第二章後三句云:“肅肅宵征,抱衾與裯,寔命不猶。”改第一章的“夙夜在公”為“抱衾與裯”。又改“同”為“猶”。改“同”為“猶”者換字叶韻。改言“抱衾與裯”者,則由於上章之“夙夜在公”,凌晨上道,棄室家之好,“拋衾與裯”也。“夙夜在公”是“拋衾與裯”之因,“拋衾與裯”是“夙夜在公”之果。文心極細,章序分明。征人之“不已於行”,較之“息偃在床”者,不是“寔命不猶”嗎?寫役夫之悲,真是詞情並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