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簡介
這篇紀實文學,是筆者忠實地記錄了自己的一段夢幻閱歷。發表在這裡,是為了推進司法制度人性化的改革步伐,告慰於那些在反思悔過、接受改造中,但卻渴望著司法公正的囚犯們--題記
正文
離開S縣是1999年8月19日上午九時。礦上所有的設備能變錢的賤價賣了錢,賣不掉的大件暫存,小件送了熟人。還餘18盒雷管沒法處理,一直受聘配合我管理工作的老三,建議帶到安徽去用,我當時未加慎思,就同意隨行李帶上。價值雖然只有1300多元錢,但當時資金十分困難,又正是用錢的關鍵時候,湊一點是一點。就是這一念之差,為我埋下了禍根。8月20日汽車行止J市地界,偶然停車把我從昏睡中驚醒。爬到車窗一看,是公安巡邏隊攔車檢查。我常年在外東奔西走,乘坐的長途班車,還沒有遇到過半路清查旅客行李物品和身份證件這種情況,明知自己帶有違禁品,我腦子一轉彎,不等民警上車就搶先走到車門口,主動亮明身份證後,藉口拉肚子急著下車大便,立馬躲下了班車。
穿過馬路蹭到對面加油站廁所小便,然後隔著馬路觀察車上情形,眼看著民警很認真一個個查驗,快輪到我們的行李包了,我的頭一下子清醒了,趕往車邊給老三打手勢。示意把裝錢的小提包從車視窗遞下來,讓他也趕快下車躲避。老三一時緊張手足無措,車窗玻璃偏偏又拉不開,我的話也傳不進去,裝錢的手提包遞不出來。老三轉過身去主動承擔責任,指著翻驗行李提包的民警,認領了裝有雷管的行李包,接著就跟民警下了班車。我轉游到距離班車五十米外的公路旁,混入人群裡邊走邊思考對策。我想到自己要脫開身容易,老三一時脫不了身,回家後去老大人詢問起來怎么解釋?就說“我走脫了,他被公安扣下了。”——這樣走掉不是我的性格。也擔心老三膽小見得世面少怕他說不脫,加上近兩萬元錢還在兩個手提包里裝著,我看到民警拉老三上巡警車時,就迅速趕過去要跟著老三一起上警車,公安民警攔住不準,我趕忙解釋說我與老三是一夥,有啥事只有我能說清楚。
這時一個小平頭的民警,仔細端詳我幾秒鐘後,與同伴說:
“把這人也帶回去,你看他的相貌,與內蒙要抓的那個通緝在逃犯很像。”就這樣我也上了警車。在車上民警給我戴上了手銬。疑猜我是通緝犯倒不怕,一驗身份證就清楚了。就是那些雷管有點小麻煩。我想到這兒就低聲交待老三:
“把事情往我頭上推,你就假裝啥也不知道。脫身後迅速去江山,把礦點選好開始乾,我自有脫身辦法,大不了繳些罰款了事。”老三執意堅持自己來頂這事兒,反要我先走。看出他關鍵時候還在講義氣,態度又很誠懇,我為自己有這樣仗義的兄弟而自豪。我們的反覆爭執招來身傍民警的呵斥,眼看要到下車的時間老三還不讓步,我生氣地踢了他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