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在1997年12月1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匯政發字1997第10號發布,是為規範對外擔保行,完善對外擔保管理,根據《境內...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對外保證 第三章 對外抵押 -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國家有關外匯管理行政法規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從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規定的擔保人為: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問題的通知
通知旨在深化境內機構提供對外擔保管理改革,支持境內機構參與國際經濟金融合作,對現行對外擔保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梳理、澄清了對外擔保管理實踐中需要明確的技...
基本信息 簡介 英文簡介 -
商事擔保
在我國擔保法律實踐中,有將所擔保的主契約的主體是商人的擔保作為商事擔保的相關規定。 非擔保商商人相互之間的擔保,既符合商事擔保的主體要件,也符合商事擔保...
商事擔保的特徵 商事擔保的特殊規則 商事擔保的經濟意義 商事擔保的範疇界定 -
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
擔保人簽訂內保外貸契約後,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內保外貸登記。 如發生內保外貸履約,擔保人為銀行的,可自行辦理擔保履約項下對外支付。 內保外貸業務發生擔保履約...
通知 管理規定 解讀 -
貴州省融資性擔保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四十條
-
獨立擔保
獨立擔保,是指擔保人對受益人作出的保證當受益人提交符合承保書條款規定的簡單索款請求或附有其他單據檔案的索款請求時,即向其支付一定金額的獨立承諾。在國際慣...
成因分析 利弊分析 在中國的法律效力 -
境內外資銀行外債管理辦法
第七條境內外資銀行申請年度外債總額,需分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或外匯局提供下列材料: 第十條境內外資銀行向境內機構發放外匯貸款按照國內外匯貸款方式管理。 第...
-
融資性對外擔保
融資性對外擔保(“海外融資擔保”)是一種針對具有融資性質的主契約而提供的擔保,主要包括為借款、債券發行、融資租賃等提供的擔保。所謂融資性對外擔保,是指擔...
什麼是融資性對外擔保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關鍵字 -
無效擔保
無效擔保是指擔保契約雖經當事人協商訂立,但因其違反法律的規定,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的契約。
無效擔保的特徵 無效擔保的確認 無效擔保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