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吳子使札來聘創作年代:戰國時期
作者:公羊高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吳子使札來聘(1)。”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2)。何賢乎季子?讓國也(3)。其讓國奈何?謁也(4),餘祭也(5),夷昧也(6),與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謁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7),季子猶不受也。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迭為君,而致國乎季子。”皆曰諾。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於予身(8)。”故謁也死(9),餘祭也立。餘祭也死(10),夷昧也立。夷昧也死(11),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12)。僚者長庶也(13),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爾。闔廬曰(14):“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將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僚惡得為君乎?”於是使專諸刺僚(15),而致國乎季子(16)。季子不受,曰:“爾殺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去之延陵(17),終身不入吳國。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賢季子。則吳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為臣,則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吳季子之名也。春秋賢者不名(18),此何以名?許夷狄者,不一而足也(19)。季子者,所賢也,曷為不足乎季子?許人臣者必使臣,許人子者必使子也。
(註:該文出自《十三經註疏》本《春秋公羊傳》。)
注釋譯文
作品注釋
(1)“吳子使札來聘”:這句話是該文引用的《春秋》里的句子。聘:古代諸侯國之間派使者相問的一種禮節。使者代表國君,他的身分應是卿;“小聘”則派大夫。
(2)賢:用作以動詞。
季子:公子札是吳王壽夢的小兒子,古以伯、仲、叔、季排行,因此以“季子”為字。《史記》稱他“季札”。
(3)讓國:辭讓國君之位。據《史記·吳世家》記載,壽夢生前就想立季札,季札力辭,才立長子諸樊(即謁)。壽夢死後,諸樊又讓位季札,季札棄其室而耕,乃止。
(4)謁:壽夢長子,一作“遏”,號諸樊。《春秋》經寫作“吳子遏”,《左傳》、《史記》稱“諸樊”。
(5)餘祭:壽夢次子,《左傳》記其名一作“戴吳”,馬王堆三號墓出土帛書《春秋事語》作“余蔡”。
(6)夷昧:壽夢三子。《左傳》作“夷末”,《史記》作“餘昧”。
(7)迮(zé,又讀zuò):倉促。
(8)尚:佑助。
悔:咎,災禍,這裡指亡故。
(9)謁也死:謁在位十三年,前548年(魯襄公二十五年)在伐楚戰爭中,中冷箭死於巢(今安徽巢縣)。
(10)餘祭也死:餘祭在位四年(《史記》誤作十七年),前544年(魯襄公二十九年)在視察戰船時被看守戰船的越國俘虜行刺身亡。
(11)夷昧也死:夷昧在位十七年(《史記》誤作四年),前527年(魯昭公十五年)卒。
(12)使而亡:出使在外。《史記·吳世家》所記與此不同:“王餘眛卒,季札讓,逃去。”認為季札是為讓位而逃走的。
(13)僚:《公羊傳》這裡說他是“長庶”,即吳王壽夢妾所生的長子,季札的異母兄。《史記·吳世家》則說他是“王餘眛之子”。以《公羊傳》為是。
(14)闔廬(lǘ):公子光即吳王位後的號,《史記》說他是諸樊之子,《世本》說他是夷昧之子。
(15)專諸:伍子胥為公子光找到的勇士,前515年(吳王僚十三年)四月,公子光請王僚喝酒,使專諸藏匕首於炙魚之中,進食時取出匕首刺王僚胸而殺之。
(16)致國乎季子:把王位給季札。《史記·吳世家》謂闔廬刺殺王僚後即承吳王位,無讓國於季札之意。
(17)延陵:春秋吳邑,今江蘇常州。季札食邑於此,所以又號“延陵季子”。
(18)不名:不直稱名。古人生三月取名,年二十行冠禮,另取字。對人表示尊敬,就稱其字而不稱名。
(19)不一而足:不因為一事一物就認為夠條件了。與今義不同。
作品譯文
“吳子派札來(魯國)訪問。”吳國本無所謂國君,無所謂大夫,這則記載為什麼承認它有國君,有大夫呢?為了表明季子的賢啊。季子賢在哪裡呢?辭讓國君的位置啊。他辭讓君位是怎么一回事呢?謁、餘祭、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幹,兄長們都愛他,一起想立他做國君。謁說:“現在如果就這樣倉促地把君位給他,季子還是不接受的。我願不傳位給兒子而傳位給弟弟,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國君,最後把君位傳給季子。”餘祭、夷昧都說行。所以幾個哥哥在位時都勇敢不怕死,每次就餐必定祈禱,說:“上天如果讓吳國存在下去,就保祐我們早點遭難吧。”所以謁死了,餘祭做國君。餘祭死了,夷昧做國君。夷昧死了,國君的位置應當屬於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僚是壽夢的庶長子,就即位了。季子出訪回國,一到就把僚當作國君。闔閭說:“先君所以不傳位給兒子,而傳位給弟弟,都是為了季子的緣故。要是遵照先君的遺囑呢,那么國君應該季子來做;要是不照先君的遺囑呢,那么我該是國君。僚怎么能做國君呢?”於是派專諸刺殺僚,而把國家交給季子。季子不接受,說:“你殺了我的國君,我受了你給予的君位,這樣我變成跟你一起篡位了。你殺了我哥哥,我又殺你,這樣父子兄弟相殘殺,一輩子沒完沒了了。”就離開國都到了延陵,終身不入吳國宮廷。所以君子以他的不受君位為義,以他的反對互相殘殺為仁,稱許季子的賢德。
那么吳國為什麼有國君,有大夫呢?既承認季子是臣,就應該有君啊。札是什麼呢?吳季子的名啊。《春秋》對賢者不直稱其名,這則記載為什麼稱名呢?認可夷狄,不能只憑一事一物就認為夠條件了。季子是被認為賢的,為什麼季子還不夠條件呢?認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像個臣子;認可做人兒子的,一定要使他像個兒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兒子,就要在用語遣詞上顯示出這一點來。這就是所謂“《春秋》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