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監管》

《全球金融監管》

2008年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麻煩已演變為一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金融體系為什麼會如此脆弱?金融監管機構為什麼沒有早點發現問題?現有的金融監管到底有沒有作用?有多大的作用?應該如何改革全球金融監管體系以適應新的變化?《全球金融監管》討論了各種金融監管的構架、組成和運作模式,以及不同的監管理念,審視了當前主要問題對現行監管體制形成的挑戰,並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改革建議。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霍華德·戴維斯(HowardDavies):曾擔任英格蘭銀行副行長、英國金融服務局首任主席,現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院長。大衛·格林(DavidGreerl):曾擔任英國金融服務局國際政策部主任,現為英國財政報告理事會(FRC)關於國際事務的顧問。兩位作者均為國際監管問題的專家。

目錄

致謝
縮略語
沈聯濤為中文版所作序言
作者為中文版所作序言
前言
第一章 國際金融監管的目標
第二章 當前國際監管體系:理論與實踐
第三章 國際金融機構及其在金融監管中的作用
第四章 歐盟:特殊案例
第五章 各國監管架構
第六章 關於監管體制的爭論
第七章 改革的方向

前言

金融監管在一國境內並非易事,放到全球或跨境層面上則更為複雜。在各國境內,金融監管並非只由一家機構負責,因為不同機構往往負責金融系統的不同方面。當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實行法人機構導向的監管,即所謂的機構監管。然而,近來出現了向功能監管轉變的趨勢,結果導致監管重複和監管空白的產生。
例如,儘管一國對保險、銀行、證券和養老金實行分業監管,有相對獨立的監管機構,但由於中央銀行負責系統金融穩定,財政部負責在必要時撥付財政資金,以及負責競爭的部門、公司註冊管理部門、法院、警察和反貪污部門等均在某種程度上參與了金融監管,使得金融部門公共政策的協調、實施以及執法變得錯綜複雜。
隨著金融市場日趨全球化,勢必需要制定和建立一套全球的監管標準、規則、做法及相應的基礎設施。
始於2007年夏的美國次貸危機在2008年愈演愈烈,儼然轉變為一場席捲全球的金融風暴,至2009年年初仍未有見底的跡象。此次金融危機使金融創新和影子銀行體系等飽受詬病,也讓金融監管及其暴露出來的問題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從歷史的角度看,這次危機的根源,可歸結為四大潮流。“冷戰”結束後,市場化經濟體新增了30億勞動力,故而在接下來的近20年裡全球範圍內出現了低價商品和低通貨膨脹的潮流。而日元利差交易的產生及其後來被槓桿操作和衍生產品的放大,加大了全球金融交易和資本流動的數量和波動,成為第二大潮流。第三股潮流是金融工程師的大量湧現,使我們大量使用金融模型來管理風險。第四股潮流是全球市場的監管放鬆,從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減免,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解除資本管制,那種干預最小化、讓市場決定價格、競爭將創造全球效率的哲學成為各國官員們奉行的準則。

精彩書摘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
金融穩定論壇的成立並不是20世紀末國際金融體系唯一的重大變化。
在20世紀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在金融監管方面扮演著微不足道的角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只在第四條款磋商中關注其成員國金融體系的健康程度,而世界銀行也只在部分技術援助項目中涵蓋金融機構。完善監管標準和確保既定標準和準則的實施都不是兩家機構的核心任務。
亞洲金融危機讓人們意識到監管不力的金融體系會嚴重損害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於是西方七國集團財政部部長(及其他有關人士)呼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要重視成員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對風險進行早期預警,尤其是要關注新興市場的發展需求。
因此,兩家機構於1999年聯合推出了《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為簡便起見,本章下文統一使用該項目的英文縮寫——譯者注)以及《標準及規則倡議》,或稱《標準與規則合規報告》(ROSC)。2006年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其發表的一份評估報告中指出,推出FSAP的目的是填補當前國際金融架構中的空白,提高危機防範能力。因為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當時的判斷,其第四條款磋商不能有效地實現對各成員國金融領域的監督。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在FSAP框架下開展了大量工作。到2005年,已經有111個國家進行了評估並完成了評估報告。在對經合組織發達成員國評估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般獨自完成,但也邀請其他一些國家的監管專家參加。在對開發中國家進行評估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則聯合世界銀行一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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