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能力》
C.E.斯皮爾曼著。紐約麥克米倫公司1927年出版。全書448頁,是斯皮爾曼的代表作,也是智力理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之一,1970年再版。
《人的能力》
正文
全書分為兩編24章。第1編為爭論的問題,共9章。作者從理論上批判了有關智力的各種錯誤觀點,反對把智力看作心理功能或類型,或者把智力測驗的結果解釋為各種能力的一般水平或平均值。他發現在各種智力測驗分數間存在著一定的相關,便假定有一種一般的心理能力,他稱之為g因素,它在完成各種活動時都起作用,他認為一般能力包括3種:對智力操作進行監測的能力、認識事物間關係的能力和產生新思想的能力。除一般能力外,完成某項活動還需要一些特殊能力,稱s因素。智力是由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結合構成的,因此,他的智力理論稱為“二因素論”。第2編為基本事實,共15章。主要提出各種事實證明g因素和s因素的存在,指出g因素存在於一個人的各種能力測量中,其值保持恆定,但在不同個體之間差異很大;s因素是每次測量中都包含的另一個因素,它與g因素無關,並且除非兩次操作相近似,否則不同測驗中所含的s因素各不相同。因此,他認為各種工業測驗應與實際操作相近似。斯皮爾曼在書中還提出了有關“群因素”的思想,並且對年齡、遺傳和性別差異對智力的影響作了一定的分析。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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