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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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稅
耕地占用稅是中國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徵收的一種稅收。依據實際占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的一種稅。耕地占用稅屬行為稅範疇...
簡介 發展歷程 納稅人 稅額標準 稅率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而制定的條例。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條例發布 條例全文 條例廢止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實施。
法令頒布 具體內容 附表 -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
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和其他農用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 農村居民經批准在戶口所在地按規定標準占用耕地和其他農用...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該《辦法》經2009年1月20日北京市人...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
第四條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第五條本省各市、縣、自治縣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規定如下: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
河南省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辦法
《河南省實施辦法》已經2009年3 月31日省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經申請批准占用耕地的,農用地轉用審批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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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管理條例
第三條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第十條農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
詞條內容 -
耕地占用稅管理規程(試行)
2016年1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號發布《耕地占用稅管理規程(試行)》。該《公告》分總則、涉稅信息管理、納稅認定管理、申報徵收管理、減...
公告 規程 -
黑龍江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
第四條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本辦法所稱實際占用的耕地面積,包括經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積和未經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積。 第十五...
摘要 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