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畫(2010—2012年)》

《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畫(2010—2012年)》

為推動各地將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職業教育各項任務要求細化到具體工作中,落實到實際行動上,使教育規劃綱要中有關職業教育的每一項任務都有與之對應的落實措施,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了《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行動計畫(2010—2012年)》,並於2010年12月28日全面啟動。

背景和過程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職業教育工作,通過採取擴大招生規模、實施學生資助政策和加強基礎能力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動我國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站上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但從總體上看,中等職業教育仍然是當前教育工作的薄弱環節,今後一個時期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戰略部署,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任務重、要求高、困難多。
-
首先,教育規劃綱要對今後一個時期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提出了以提高質量為重點,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調動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和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等4項重大任務,《職業教育法》關於促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諸多重大政策、制度和措施也需要加大貫徹落實力度,這都需要統籌規劃,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其次,近年來,特別是教育規劃綱要制定工作啟動後,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領導同志有關職業教育的指示有20多項,貫徹中央提出的要求,需要採取各項有效措施,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再其次,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的體制機制未形成、專業體系與產業和職業崗位不對接等當前制約中等職業教育的問題還十分突出,需要採取有計畫、分步驟、重點突破的、有針對性的措施,並抓緊付諸實際行動,加快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在今後幾年內有較大發展。
因此,2009年年底,教育部從解決問題入手,著手起草行動計畫,在一年多的時間裡,開展了20餘次行動計畫專題調研,召開了30餘次專題座談會,歷經調研起草、徵求意見、修改成稿、審定印發等4個階段,於今年11月正式印發了行動計畫。

思路

行動計畫的總體思路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按照“保證規模、調整結構、加強管理、提高質量”的基本要求,鞏固發展成果,推動改革創新,強化內涵建設,解決突出問題,著力提高質量。堅持育人為本,以教產合作、校企一體和工學結合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務國家發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項能力為根本要求,從解決突出問題入手,全面推動中等職業教育隨著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動”,跟著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走”,圍繞企業人才需要“轉”,適應社會市場需求“變”。著力推進教育與產業、學校與企業、專業設定與職業崗位、課程教材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的深度對接,不斷增強中等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快培養數以億計的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必要文化知識、熟練職業技能等綜合職業能力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

目標 

行動計畫的總體目標是:到2012年,中等職業教育服務國計民生的能力顯著增強,保障事業發展的政策、制度和重大機制基本健全,改革創新實現整體跨越,人才培養質量、社會吸引力大幅提升,就業貢獻率、經濟貢獻率明顯提高。在總體目標之下,還有事業發展目標、服務產業目標、改革創新目標和基礎能力目標等四個具體目標。  

原則

行動計畫的指導原則是:堅持問題入手,突出改革重點;堅持近期突破,著眼長遠發展;堅持整體規劃,抓住關鍵環節;堅持分類指導,促進協調發展。

內容

嗎
在任務和內容上,行動計畫主要包括中等職業教育支撐產業建設能力提升計畫、教產合作與校企一體合作辦學推進計畫、中等職業教育資源整合與東西合作推進計畫、中職支撐現代農業及新農村建設能力提升計畫、中等職業學校科學管理能力建設計畫、校長能力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計畫、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與課程體系改革創新計畫、中等職業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計畫、中等職業教育巨觀政策與制度建設計畫、成人職業教育培訓推進計畫等10個分計畫,以及30個項目載體。其中,每個分計畫都包括要解決的問題、擬實施的項目、計畫設立的目的、對應教育規劃綱要內容等4個方面的內容。每個項目載體分別明確工作目標、具體任務、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分工。
中等職業教育支撐產業建設能力提升計畫為例,設立這個計畫的目的,就是要加快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改善辦學條件,形成一批優質資源,使更多的學生接受優質職業教育。它要解決的問題是中等職業學校綜合辦學實力不足,亟待提升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對應教育規劃綱要的內容是,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促使職業教育規模、專業設定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促進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等任務。這裡擬實施3個項目載體,分別是改革發展示範校、優質特色校以及實訓基地建設。

保障措施

你

行動計畫的落實,需要全戰線積極行動,需要各部門乃至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行動計畫執行保障機制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總體設計、整體布局、巨觀指導和過程評估,在政策、措施和經費等方面對計畫的實施予以支持。10大分計畫中,除少數計畫主要由中央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大部分計畫主要由省級教育部門組織實施。

二是建立計畫項目的地區和行業聯繫點,推進各地各行業開展實驗試點。在整體推進、普遍實施的同時,堅持分類指導,針對關鍵項目、關鍵環節和重點任務,在有條件的省份先行開展試點、取得經驗,典型示範。

三是設立與行動計畫配套的科研課題,為計畫、項目實施提供科學決策、信息服務和理論支撐。針對10大分計畫、30個項目,專門設計了45個相應的科研課題,這些課題與行動計畫各項具體任務一一對應,圍繞任務開展科研,提供諮詢和信息支持。

四是制定和實施行動計畫專項督導方案,對於行動計畫的實施進度和質量進行全方位監測評估。根據行動計畫實施進展情況,分地區、分計畫、分項目,開展行動計畫專項督導,3年內對各地實施情況至少進行一輪督導檢查;在此過程中,建立計畫實施情況公示、通報和交流機制,及時總結經驗,開展成果展示,適時進行表彰。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