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政府透明度排行報告》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被收錄在2013年《法治藍皮書》中,這是該報告第二次發布。
透明度排名
北京、天津、山東等26個省級政府中,政府透明度及格的僅有10個,占受調查省市數的38.5%,其餘六成的省市均不及格。
透明度問題
問題1:信息“淹”新聞 公眾查詢有困難
調研發現,很多網站沒有設定專門的固體廢棄物管理、輻射安全管理、建設項目環境評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等欄目,而是把相關的信息放在了網站主頁的通知公告欄目或者新聞列表內。
由於通知公告欄目或新聞列表內信息繁雜,公眾無法及時查詢到相關信息。另外,各省的工作態度也讓人不敢恭維,某省環境保護部門在“環境質量”和“環境監測”兩個欄目中分別提供了相同的重點流域水質量月報信息,但是發布的時間卻有前後兩個月之差。這些問題讓政府的公信力大為下降,使得人民民眾對政府的辦事效率極為失望。
問題2:限制公眾申請 手法五花八門
調研顯示,政府網站限制公眾依申請公開獲取信息的問題沒有太大改觀。26個省市中設有有效線上提交系統的僅有13家省級政府,比上一年還少1家,允許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請政府信息的有13家省級政府,未建有效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的有1家省級政府。
在申請公開信息過程中,政府機關限制公開信息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從不提供身份信息無法證明是中國“公民”,到無法證明用途、違反一事一申請規定、政府機關無加工匯總信息的義務,再到屬於內部信息、秘密級信息,甚至有的在申請時限即將屆滿時用補正申請處理、需要延期答覆等理由拖延答覆。
《法治藍皮書》舉例稱,有的政府部門甚至混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關係。例如,蘭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告知課題組人員不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中沒有的信息。
此外,有的工作人員為了方便自己完成任務,不願意提供書面答覆,或者拒絕答覆還要求申請人自行撤回申請以便於其完結內部工作流程。
問題3:收到申請 用“臨時工”處理
《法治藍皮書》指出,《條例》已經實施5年時間,但仍有部門未配備專門部門或者專門人員負責,影響公開效果。
此次調研發現,個別政府部門未設有專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在收到申請時臨時安排工作人員處理相關申請,由於對申請工作的不熟練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欠缺,這些工作人員在處理相關申請時一般表現出態度冷淡、業務不熟練、解決問題能力差等特點。這種狀況不能滿足公眾獲取信息的需求,也難以勝任日益複雜、繁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這些問題讓政府的公信力大為下降,使得人民民眾對政府的辦事效率極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