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09年8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組委會
組長:張賢亮(寧夏雜文學會名譽會長、寧夏西部影城有限公司董事長)副組長: 朱昌平(寧夏雜文學會會長、寧夏新聞出版局局長)
楊釗(寧夏雜文學會副會長、寧夏總工會常務副主席)
於小龍(寧夏雜文學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銀川晚報社社長、總編輯)
成員:張九陽(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法治新報》總編輯)
武興華(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固原日報》總編輯)
段鵬舉(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中衛日報》總編輯)
馬雲鋒(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吳忠日報》總編輯)
俞太銀(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華夏能源報》總編輯) 戎煒 (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石嘴山日報》負責人)
謝薇(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華興時報》副總編)
李紅梅(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大銀川》雜誌副主編)
聞玉霞(寧夏雜文學會常務理事、《黃河文學》副主編)
雷光新(寧夏雜文學會理事、銀川眾一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
相關說明
大賽由寧夏雜文學會負責設定題目,一月一題,具體可注意當地報紙。應徵稿件可根據當月設定的題目進行撰寫,體裁不限,尤其歡迎文風活潑,語言幽默,能夠結合寧夏實際的稿件。大賽採取每月一評的方式,對當月發表的應徵稿件進行評選,並予以公示。
應徵稿件須註明“同題大賽徵文”字樣,可在大賽期間向以下報刊投稿:《銀川晚報》、《華興時報》、《固原日報》、《吳忠日報》、《石嘴山日報》、《中衛日報》、《華夏能源報》、《大銀川》雜誌、《黃河文學》雜誌。
以上報刊在刊登稿件時,須掛大賽組委會設計的徵文徽記。
徵文結束後,大賽評審會將在每月評選出的獲獎作品中進行遴選,最終評出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進行獎勵。屆時,大賽組委會將舉行隆重的頒獎大會。
獎勵辦法
大賽設一等獎二名,獎金各1000元;二等獎四名,獎金各500元;
三等獎六名,獎金各300元;
優秀獎若干名。
寧夏雜文學會 銀川眾一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