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法德聯合研製的低空近程防空飛彈,共有I、II、III三種型號。I型1964年研製,1976年裝備法軍;II型1966年研製,80年代初裝備法軍。在馬島戰爭和兩伊戰爭中,阿根廷和伊拉克都使用了“羅蘭特”II型飛彈。全武器系統由飛彈、制導與發射裝置載車組成。彈徑163毫米,彈重63千克(II型71)。採用三點導引法指令制導,全部地面制導設備和飛彈發射裝置都裝在一輛機動車上。歷史與作用
“羅蘭特”先後研製三種型號,其中II、III型可全天候使用。兩伊戰爭中伊拉克主要用“羅蘭特”II型對付伊朗飛機。
“羅蘭特”II 型飛彈長方體2.4米,彈徑0.163米,彈重71公斤,戰鬥部重6.5公斤,最大飛行速度1.7M,動力裝置為一台固態火箭推進器加一台固體發動機,射程0.5至6.3公里,作戰高度0.15至4.5公里,單發殺傷機率50%至80%,主要用以對付低空超低空飛機。
為了取代現役“響尾蛇“和“羅蘭特“等地對空飛彈,法國又研製了新一代“響尾蛇”飛彈 ,該飛彈是一種機動式低空、近程防空飛彈武器系統,,1993年投入使用。全彈長2.29米,彈徑0.165米,全彈質量75千克,採用無線電指令制導,有效射程500至11000千米,有效射高15至6000千米,最大飛行速度3.6倍音速。
1976年1月法國陸軍開始裝備Ⅰ型,八十年代初裝備Ⅱ型,美國陸軍於1981年開始裝備Ⅱ型,到目前為止,歐洲飛彈公司已向聯邦德國、法、美等15個國家出售系統520套,飛彈20500枚,在英阿馬島戰爭中,阿根廷使用了“羅蘭特”Ⅱ飛彈,取得八發六中戰果,在兩伊戰爭中,伊拉克也使用了“羅蘭特Ⅱ”。
“羅蘭特”具有機動性高,Ⅰ型制導體制先進,抗干擾能力強,反應時間短,飛彈飛行速度快及便於運輸等優點。
缺點是:車艙內空間小,長期作戰乘員容易疲勞、工藝難度大,價格高,不利於軍方大量採購。
歐洲飛彈公司從1982年起,就在“羅蘭特Ⅱ”的基礎上發展“羅蘭特Ⅲ”,目前已進入作戰使用試驗階段,予計1987年開始裝備部隊。
“羅蘭特”具備同類武器所不具備的優點。
加之不斷改進,又賦予它更大的作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