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兄弟”
“東方兄弟”案昨天一審宣判
11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至七年不等
5名未成年人獲緩刑
“東方兄弟” 兩犯獲刑十年
18名被告人全是15~20歲的花季年齡,但是在去年1至3月間,18名被告人夥同另外4人(另案處理)在東方廣場、祖廟路等地,多次結夥持刀攔路搶劫財物,該團伙18人交叉作案共11宗。
他們相互稱兄道弟,以東方廣場一帶為地盤進行搶劫,他們被稱作“東方兄弟”。
他們還設有 “東方兄弟”論壇和數個以“東方”命名的QQ群。每次作案前,團伙成員都會通過論壇發帖或QQ群等方式召集臨時參與者。
“東方兄弟”團伙搶劫犯罪案
十多歲正是花季年齡,可是佛山一幫少年卻相互稱兄道弟,甚至以東方廣場一帶為地盤進行搶劫。昨天,禪城區法院對備受外界關注的“東方兄弟”青少年團伙搶劫犯罪案進行一審宣判,在18名被告人中,多次參與搶劫的朱某、鍾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11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至七年不等。另有5名未成年人獲緩刑,昨天已在家屬的帶領下離開了看守所。
18名被告人全是清一色的男性,臉上都稚氣未脫,他們的年齡都僅僅在15~20歲之中,可是就在一年多前,搶劫、泡吧,流連在外,卻幾乎成了他們生活的全部。之所以被外界稱為“東方兄弟”,是因為他們穿著打扮標新立異,經常稱兄道弟,以東方廣場一帶為“地盤”作案。
據檢方介紹,他們大部分是外來工子女,但也有些是本地家境寬裕、不愁吃不愁穿的“二世祖”。他們設有 “東方兄弟”論壇和數個以“東方”命名的QQ群。每次作案前,團伙成員都會通過論壇發帖或QQ群號召等方式召集臨時參與者。
禪城區法院分別於2008年12月26日、2009年3月19日兩次開庭審理該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涉案的18名被告人有9人犯罪時未滿18周歲。去年1至3月間,18名被告人夥同另外4人(另案處理)在禪城區東方廣場、祖廟路等地,多次交叉結夥持刀攔截路人,通過威脅、恐嚇、毆打、搜身等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該團伙18人交叉作案共11宗,涉案金額折合總計17220元。
爭論一:他是不是未成年人?
第一次庭審時,被告人羅某提出自己出生於1993年,而非起訴書上列明的1989年。羅某參與了三次搶劫,如果是1989年出生的,那羅某在犯罪時就已經是成年人,其量刑至少是10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是1993年出生的,其犯罪時只有15歲。庭後,法院從羅某的父母向法院提交了羅某的出生證明等證據,最終確認了羅某出生於1993年9月25日。
法庭因此於2009年3月19日專門組織了第二次庭審,最終,羅某被法庭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
爭論二:是否應有主犯從犯?
以之前的庭審中,多位辯護律師表示該案有主從犯之分,屬於受到教唆協助他人犯罪,應按從犯論處。法官指出,在共同犯罪中,只是分工不同,沒有主從犯之分。至於朱某、鍾某兩人在眾人中判得最重,是因為兩人分別參與了三次搶劫,而且也是成年人,因此才會被判10年有期徒刑。
記者手記
離開看守所,他們能否再“展翅”?
小陳作案時15歲,庭審時,小陳的父親強忍著眼淚,向法庭提交了他在讀學校的教務處證明、學生手冊及國小時的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等,“我的兒子在學校的表現一向都很好,他是乖乖仔,如今只是一念之差……”。
面對親人,小陳一直低著頭,閉著眼,似有愧意。小陳最終與其他4名被告人一樣,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昨天下午,他們終於離開了那囚禁了他們一年多的看守所,但今後的路該怎么走?
其實早在4月,法官在作出緩刑前,這5名被告人的父母就向法官表示了要送其到技工學校學得一技之長等,希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幫助孩子走回正路;而禪城區法院少年法庭陳超副庭長也表示,禪城法院與區團委專為改造少年緩刑犯而設立的“展翅”青年志願服務隊也將吸納他們為“展翅”隊員,以求在社會服務中,引導他們重新回歸社會。
社會的關心,家長的關愛,這都是這些失足孩子重拾自信、歸社會的最關鍵的因素,希望在全社會的努力下,“東方兄弟”的故事別再繼續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