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舉手”制度

“好人舉手”制度

基本內容規定所有擬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的機構都需向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自律承諾書,承諾嚴格規範自身證券投資行為。 “好人舉手”制度[1]

基本內容

規定所有擬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的機構都需向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自律承諾書,承諾嚴格規範自身證券投資行為。

“好人舉手”制度“好人舉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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