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要簡介
最高人民檢察院1日發布《“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部署未來五年檢察工作,提出了檢察監督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職能作用得到更好發揮、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等主要目標。
在重點區域探索設立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室(官)
綱要要求,完善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機制,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從源頭上提高報捕案件質量,推動建立新型良性互動檢警關係。落實介入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督有關規定,強化對職務犯罪偵查活動的監督。以刑事拘留監督為重點,通過日常巡檢、專項檢察等方式,探索建立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監督制度。完善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選擇主城區、城鄉接合部、刑事案件高發等重點區域的公安派出所探索設立駐所檢察室(官)。
探索被告人認罪與不認罪案件相區別的出庭支持公訴模式
綱要指出,要善於運用抗訴手段強化審判監督工作,堅持敢抗與抗準、抗輕與抗重並舉。堅持把監督糾正個案問題與保證法律統一正確適用、開展經常性監督與開展專項監督、監督糾正違法與查處司法腐敗等有機結合起來,完善監督方式,提高監督水平。落實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上下兩級檢察院同步審查機制。合理簡化簡易程式案件公訴人庭前準備工作,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健全簡易程式案件“三集中”辦案模式,在有條件的地方推行遠程視頻提訊、遠程視頻出庭。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被告人認罪與不認罪案件相區別的出庭支持公訴模式。
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證據標準
綱要要求,積極應對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勢新特點,健全完善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標準和機制,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堅決依法懲處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健全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機制,嚴格落實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法律援助、合適成年人到場、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程式和制度,加強心理測評和矯正,強化教育、感化效果。健全未成年人檢察異地協助機制,破解流動未成年人幫教難題。制定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指引,細化訊問詢問、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幫教考察等工作標準、程式,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證據標準。
全面完成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任務
綱要強調,按照中央政法委統一部署,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深入研究檢察工作規律,增強改革系統性,加強頂層設計,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統籌協調推進改革。全面落實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堅持“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完善檢察權運行機制。突出檢察官司法辦案主體地位,健全檢察辦案組織,建立案件承辦確定機制;推行各類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建立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檢察長對檢察官辦案工作的指令、指示書面化制度,明確辦案許可權和司法責任;完善檢察委員會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專業化建設,提高議事質量和決策水平;完善司法責任認定體系,建立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及其工作機制。
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綱要指出,要嚴明黨的紀律和檢察紀律,建立符合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要求和檢察隊伍新特點的紀律條令體系,進一步強化紀律執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紀律的行為。堅決查處自身腐敗問題,重點審查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查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和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等知法犯法問題。
綱要內容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發布《“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部署未來五年檢察工作。
《綱要》共分11篇52章133節,從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完善法律監督體系和工作機制、推進司法公信力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推進過硬檢察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檢、強化檢務保障、深入實施科技強檢戰略、全面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等9個方面對“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作出規劃。
《綱要》描繪了未來五年檢察事業的發展藍圖,確立了“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的主要目標,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更好效果,檢察監督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職能作用得到更好發揮,檢察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顯著提升,基層基礎更加穩固,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綱要》圍繞服務和保障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圍繞推進平安中國建設、法治中國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從與檢察工作緊密聯繫、能夠有效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的領域、環節,有針對性地進行部署。圍繞完善檢察監督體系和工作機制,對偵查監督、公訴、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控告檢察、刑事申訴檢察、死刑覆核法律監督、未成年人檢察、檢察調研和法律政策研究、檢察國際與區際合作等11項工作進行部署。
《綱要》從健全規範司法常態化機制、加強案件管理、推進陽光司法、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加強檢察公共關係建設等5個方面,對推進司法公信力建設作出部署。從健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制度、完善檢察管理體制和檢察權運行機制、推進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穩步推進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等方面,對全面完成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任務作出部署。
《綱要》提出,逐步完善初任檢察官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招錄機制,用好員額制、聘任制、年薪制等政策,打通特需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分類管理辦法、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合理確定各層級各類檢察人員比例。健全以履職情況、辦案數量、辦案質效等為主要內容的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加快建立與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建立檢察官助理等職務序列,推動適當提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待遇。
《綱要》對嚴明黨的紀律和檢察紀律,強化內部監督,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堅決查處自身腐敗問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等5個方面作出部署,以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明確提出實現對省級檢察院、最高檢內設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地市級檢察院巡視全覆蓋,對基層檢察院巡察80%以上。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在重點區域推動建立新型良性互動檢警關係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通過完善審查逮捕工作機制,提升刑事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品質,強化現代科技在偵查監督中的運用,努力提高偵查監督法治化現代化水平。
《綱要》指出,以實現偵查監督法治化現代化為目標,以規範辦案、精細監督為抓手,以現代司法理念和信息技術為支撐,認真履行審查逮捕、刑事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三項偵查監督基本職責。
《綱要》要求,完善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機制,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從源頭上提高報捕案件質量,推動建立新型良性互動檢警關係。堅持全面審查證據,認真聽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辯解和律師意見,強化對證據收集活動的審查監督,依法排除非法證據。堅持少捕慎捕,落實逮捕社會危險性條件證明制度,加強逮捕社會危險性證據審查。圍繞審查逮捕向司法審查轉型,探索建立訴訟式審查機制。完善捕訴銜接機制,減少捕後訴前監督盲區。制定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規定,規範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審批。
《綱要》明確,堅持“突出重點、有節制、講方式、重成效”的原則,依法加強對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監督。緊緊抓住偵查違法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以建立完善和深度套用與行政執法部門信息共享平台為重點,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探索實行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加大監督力度,提升監督實效。落實介入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督有關規定,強化對職務犯罪偵查活動的監督。以刑事拘留監督為重點,通過日常巡檢、專項檢察等方式,探索建立對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監督制度。完善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選擇主城區、城鄉結合部、刑事案件高發等重點區域的公安派出所探索設立駐所檢察室(官)。
《綱要》強調,借力科技手段,破解偵查監督工作“知情難、核實難、糾正難”問題,促進規範偵查行為,提升監督效能。加快搭建偵查活動監督信息平台,實現審查逮捕與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深度融合。積極推動“電子監控”運用的立法進程,充分發揮取保候審等非羈押性強制措施的制度功效。積極運用遠程視頻訊問系統,推動有條件的地方每案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律師意見。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建立健全與多層次訴訟體系相適應的公訴模式。《綱要》強調,落實“指控犯罪有力、訴訟監督有效、社會治理有為”的公訴工作總要求,推進公訴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工作重心轉型升級。
《綱要》明確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建立書面審查與調查覆核相結合的親歷性辦案模式,推行以客觀性證據為主導的證據審查模式,實行技術性證據專門審查制度,重視瑕疵證據補正和定罪量刑關鍵證據補強,鞏固、完善證據體系。強化出庭支持公訴,著力提高當庭訊問詢問、示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和辯論、出庭應變、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出庭等能力,強化公訴主張說理和證據合法性證明,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綱要》同時明確構建新型訴偵、訴審、訴辯關係。完善對偵查取證的引導監督制度,強化對搜查、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性偵查措施和技術偵查措施的監督,完善同步錄音錄像審查機制。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準確界定需要排除的“非法證據”範圍,規範調查核實程式。完善指定管轄制度,明確指定管轄的原則、依據和程式;規範鑑定人、偵查人員、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作證工作,完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提高證人出庭率;規範撤回起訴制度;健全無罪案件逐案分析通報制度。
《綱要》指出,要善於運用抗訴手段強化審判監督工作,堅持敢抗與抗準、抗輕與抗重並舉。堅持把監督糾正個案問題與保證法律統一正確適用、開展經常性監督與開展專項監督、監督糾正違法與查處司法腐敗等有機結合起來,完善監督方式,提高監督水平。落實對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上下兩級檢察院同步審查機制。
《綱要》要求,適應普通程式、簡易程式、速裁程式相互銜接的多層次訴訟體系需要,形成簡易案件效率導向、疑難案件精準導向、敏感案件效果導向的公訴模式,做到“簡案快辦”、“繁案精辦”。合理簡化簡易程式案件公訴人庭前準備工作,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健全簡易程式案件“三集中”辦案模式,在有條件的地方推行遠程視頻提訊、遠程視頻出庭。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被告人認罪與不認罪案件相區別的出庭支持公訴模式。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體系和業務類別
《綱要》要求,準確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規律和發展方向,以專業化建設為基礎,以規範化建設為保障,以社會化配套體系建設為支撐,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體系和業務類別,完善中國特色未成年人檢察制度。
《綱要》要求,積極應對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勢新特點,健全完善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標準和機制,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堅決依法懲處未成年人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健全對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機制,嚴格落實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調查、法律援助、合適成年人到場、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程式和制度,加強心理測評和矯正,強化教育、感化效果。健全未成年人檢察異地協助機制,破解流動未成年人幫教難題。制定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指引,細化訊問詢問、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幫教考察等工作標準、程式,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證據標準。
《綱要》強調,加強與其他政法機關溝通協調,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努力在評價標準、社會調查、逮捕必要性證據收集與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訴等方面形成共識,促進各機關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上協調發展、緊密銜接,共同推動建立中國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綱要》要求,健全與綜治、共青團、民政、學校、社區等方面的聯繫配合機制,促進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社會化體系建設。完善對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矯治干預機制。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推進全院全員全過程案件質量效率監督管理
《綱要》要求,強化對司法辦案的監督管理,提升案件管理科學化、程式化、精細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綱要》強調,加強案件管理部門對司法辦案活動的統一集中管理,改革完善檢察長、辦案部門負責人管理機制,逐步從以個案審批、文書籤發為重點的管理模式,有序轉向為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督管理,構建縱橫結合、責任明晰、運行高效、權威有力的案件管理機制。
《綱要》提出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監控工作制度,升級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模組,強化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同步、動態監督管理。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推動建立政法機關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
《綱要》要求,建立健全辦案質量評價機制,制定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以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為基礎,研發案件質量評查模組。強化評查結果公開和運用,發揮質量評查在查錯糾錯和選樹先進典型、強化正面引導中的作用。
《綱要》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數據統一發布制度,編制檢察數據開放目錄,穩步推進檢察業務數據向社會開放,嚴格涉密數據使用管理制度,保障數據安全。
“十三五”時期檢察機關將全面完成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任務
《綱要》強調,按照中央政法委統一部署,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改革。深入研究檢察工作規律,增強改革系統性,加強頂層設計,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統籌協調推進改革。
《綱要》指出,圍繞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健全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偵查活動、審判活動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完善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的範圍、程式和方式。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檢察環節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
《綱要》要求,全面落實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堅持“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完善檢察權運行機制。突出檢察官司法辦案主體地位,健全檢察辦案組織,建立案件承辦確定機制;推行各類辦案人員權力清單制度,建立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檢察院辦案工作、檢察長對檢察官辦案工作的指令、指示書面化制度,明確辦案許可權和司法責任;完善檢察委員會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強專業化建設,提高議事質量和決策水平;完善司法責任認定體系,建立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及其工作機制。
《綱要》明確,依託鐵路運輸檢察院,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檢察院,構建普通案件由行政區劃檢察院辦理、特殊案件由跨行政區劃檢察院辦理的訴訟格局。
“十三五”時期將把檢察人才工作擺在優先發展戰略位置
《綱要》強調,要按照完善規劃、健全體系、加大力度、提升質效要求,大規模培訓檢察人員,同時,堅持把人才工作擺在優先發展戰略位置,以法律專業人才為主體、其他專業人才為補充,加快建設專業齊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的檢察人才隊伍。
《綱要》指出,要推行套用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制定檢察機關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實施指導意見,建立各主要業務條線的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培訓主體班次和課程體系。全面開展專業化實戰化教育培訓,分步分類推進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素能培訓,建立預備檢察官訓練制度,推行青年幹警培養導師制。構建現代化科學化檢察教育培訓體系,推進教學實踐示範基地、特色培訓基地、實踐教研基地、雙語培訓基地建設,制定檢察教育培訓課程和教材建設指導意見,建設門類齊全、質量一流的課程和教材資源庫。
《規劃》強調,要深入推進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一是加強檢察人才工作規劃實施。完善檢察官人才、檢察輔助人才、司法行政人才工作規劃,明確各類人才需求和標準。規範和強化全國檢察機關人才庫和人才工作信息庫建設,加強人才動態監測和規範管理。二是推進檢察人才重點工程。制定檢察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工程指導意見,全面推進鑄才、聚才、育才、扶才、優才、引才工程。加強高層次專門人才培養選拔,完善基層聚才傾斜政策,健全激勵人才向基層流動機制。改進邊遠貧困地區招錄製度,深入開展東西部檢察機關互派幹部掛職鍛鍊。制定急需緊缺人才建設規劃,完善特殊職位招錄政策。三是創新完善檢察人才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初任檢察官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招錄機制,打通特需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探索建立重品德重能力重業績的人才評價機制、尊重和實現人才價值的人才激勵機制、與檢察事業發展深入融合的人才保障機制,探索專門人才特別待遇、特殊保障政策。
“十三五”:推進檢察隊伍管理改革,促進檢察人員全面發展
《綱要》強調,要深刻把握司法活動規律與隊伍管理規律,統籌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要求與檢察人員全面發展需求,積極穩妥推進檢察隊伍管理改革。
《綱要》指出,要完善檢察隊伍管理體系。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完善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分類管理辦法、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合理確定各層級各類檢察人員比例。實行檢察官員額制,完善檢察官選任條件和程式。完善檢察職業準入制度,制定不同類別檢察人員招錄條件和標準,健全不同類別、不同層級檢察人員之間規範交流機制。建立檢察官逐級遴選、從符合條件的律師和法學專家中招錄檢察官制度,完善檢察官職業迴避和管理考核制度,健全以履職情況、辦案數量、辦案質效等為主要內容的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建立員額檢察官退出機制。完善聘用制檢察輔助人員管理和保障規定。完善未入額檢察官使用管理辦法,探索建立東西部地區檢察官交流使用機制。健全人員編制省級統管和動態調整機制,管住、盤活、用好各類編制。以幹部人事檔案數位化管理為基礎,建成全國檢察隊伍管理系統,推動檢察隊伍管理信息化,建立檢察隊伍建設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綱要》要求,深化檢察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探索檢察機關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在人力資源方面的套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健全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健全檢察機關幹部考核評價制度,科學設定實績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平時考核機制,加強考核結果在幹部選任中的科學運用。對不同區域、不同層級、不同職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實行分類考核。
《綱要》提出,進一步完善檢察職業保障體系。完善薪酬待遇體系,加快建立與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建立檢察官助理等職務序列,推動適當提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待遇。建立檢察官按期晉升和擇優晉升相結合的等級晉升制度。健全檢察人員依法履職保護機制,完善保障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依法履職免責制度,健全履行職務受到侵害保障救濟機制。推動完善因公傷殘殉職幹警撫恤優待政策,建立因公負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和緊急救治綠色通道,建立犧牲傷殘特困幹警救助制度。完善檢察人員帶薪休假、定期體檢以及心理諮詢、疏導和危機干預機制。
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加強檢察巡視巡察監督,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綱要》明確強調,要堅決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積極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全面從嚴治檢,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著力糾正“四風”和司法作風突出問題,健全完善法規禁令,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建設清廉隊伍,推進廉潔司法。
《綱要》指出,要嚴明黨的紀律和檢察紀律,建立符合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要求和檢察隊伍新特點的紀律條令體系,進一步強化紀律執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紀律的行為。
《綱要》要求,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一是完善檢察機關黨內監督體系。健全黨內重要情況通報和請示報告制度,完善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探索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失職失察問責制度。二是加強司法辦案活動監督。健全與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適應的檢察權運行監督體系,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完善和落實案件回訪工作機制,探索建立紀檢監察專員制度。三要強化檢察巡視巡察監督,建立健全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完善巡視巡察工作人才庫。實現對省級檢察院、最高檢內設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地市級檢察院巡視全覆蓋,對基層檢察院巡察80%以上。四要堅持不懈抓好作風建設,健全紀律作風狀況經常性分析研判和對人民民眾反映問題及時核查機制。
《綱要》強調,要堅決查處自身腐敗問題,重點審查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民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決查處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和索賄受賄、徇私枉法等知法犯法問題。
《綱要》還強調,要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完善“兩個責任”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決夯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以嚴肅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十三五”時期將推進基層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綱要》提出,要適應形勢發展和改革要求,制定指導意見和示範標準,組織開展創建活動,推進基層檢察院司法規範化標準化、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管理科學化信息化、保障現代化實用化建設。
在推進基層司法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方面,《綱要》指出,制定實施基層司法標準化規程,完善辦案質量和流程標準體系,強化司法規範和標準體系學習培訓和貫徹實施。全面實行司法檔案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不規範、司法瑕疵問題的常態化檢查、糾正、追責機制。制定實施基層檢察院檢務公開考評辦法。探索建立基層檢察院司法公信力評價制度。
《綱要》提出,要推進基層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大省、市兩級檢察院直訓基層檢察人員力度,組織開展講師團赴基層巡迴培訓活動。力爭到2020年,基層檢察官隊伍中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達到100%,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達到30%左右。健全基層優秀檢察人才、少數民族地區檢察人員跨地區、跨層級交流任職和掛職鍛鍊機制,出台鼓勵優秀檢察人才尤其高層次人才和急需專門人才到邊遠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任職的優惠政策。開展“職業信仰在基層”等主題實踐活動,加強職業信仰、職業精神、職業道德、職業紀律教育。
《綱要》要求,推進基層管理科學化信息化建設。健全司法辦案管理、隊伍管理、檢務管理機制,開發套用隊伍建設管理系統、檢務保障管理系統和辦公管理系統,完善“兩微一端”等網上檢務公開和聯繫服務民眾機制,全面推行網上辦公、辦案、辦事,構建管理大數據平台。加大基層信息化套用支持力度,推動在省、市級檢察院集中建設服務於基層檢察院的套用平台,實現建設上移、套用下移、一體管理。
《綱要》強調,推進基層保障現代化實用化建設。加大基層經費保障力度,按照適度超前、突出實用,厲行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完善基層檢察業務裝備配備,加快司法辦案科技裝備更新升級。著力抓好電子檢務工程在基層檢察院的實施,推進“數字檢察”“智慧檢務”建設。完善“兩房”功能配置,加強其他專門用房建設,全面推進基層檢察院多功能檢察服務大廳建設,逐步實現基層服務民眾專門場所建設標準化。
“十三五”時期將加快建立智慧檢務五大體系
《綱要》明確強調,要堅持科技引領、信息支撐,加快建立智慧檢務五大體系,促進現代科技與檢察工作深度融合,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
《綱要》指出,要建立檢察信息感知體系。進一步提升檢察機關信息收集利用能力,整合各類信息資源,逐步實現檢察機關與其他政法部門、行政管理部門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其中,《綱要》提出,建設數據標準體系和內外部數據共享平台,逐步實現與政法部門信息交換、業務協同,推進偵查和訴訟活動網上監督,完善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信息系統。提升檢察科技裝備管理智慧型化水平,建立檢察機關音視頻資源智慧型調度中心,開展綠色數據中心機房試點建設。
《綱要》要求構建高效網路傳輸體系。強化基礎網路建設,最佳化網路結構,提升網路傳輸質量,在網路層面實現上下貫通和內外交換。
《綱要》提出打造智慧型信息服務體系。參與國家“網際網路+”重大工程和大數據發展行動,重視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人工智慧、虛擬現實等新技術的套用,打造數據驅動的智慧檢務。
《綱要》強調建立智慧檢務套用體系。建設檢務輔助決策支持平台,提高巨觀態勢把握能力。強化司法辦案智慧型服務,研發滿足檢察工作需求的偵查裝備,探索推進移動偵查指揮和遠程專家輔助辦案套用。建設智慧型一體化出庭支持系統,構建偵查活動監督平台,推進統一業務套用系統未成年人檢察、刑事執行檢察、檢察統計等模組建設,穩妥推動移動辦案套用,探索智慧型輔助接訪。加強綜合管理套用,完善辦公信息系統和檔案管理系統,推廣移動辦公套用。建設檢務保障信息系統、檢察機關廉政風險防控系統、隊伍管理信息系統與教育培訓信息系統。
《綱要》提出最佳化科技強檢管理體系。建立檢察科技部門與業務部門協同機制,將檢察技術工作全面納入司法辦案流程。加強信息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構建“前期預警、中期處理、後期反饋”的三段式運維保障模式。設立科技強檢工作專家諮詢委員會,建設開放的檢察科研基地和科技人才專家庫,建立檢察信息化自主研發和運維團隊。建立檢察技術信息化標準規範體系,制定完善相關標準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