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

病原

病原,指病因。引起疾病的根源。

詞目

病源

拼音

bìng yuán

注音

ㄅㄧㄥˋ ㄧㄨㄢˊ  

基本解釋

1.[mischief;etiology] 比喻發生缺點、毛病的原因。

查明病源。

公式化概念化的病源在於脫離生活、脫離鬥爭。  

2. 病因。

3. 病源體。

辭彙出處與詳解

病因。引起疾病的根源。

元 楊梓 《敬德不服老》第四折:“誰知道軍師探病原,施機變將吾賺。”

嚴復 《原強續篇》:“蓋察病而知致病之原,則其病將愈,唯病原真而後藥物得,藥物得而後其病乃有瘳,此不易之理也。”

許傑 《改嫁》:“她想起‘胎里毒’的病原來。”

基本概念

病原是能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蟲等的統稱。微生物占絕大多數,包括病毒、衣原體、立克次體、支源體、細菌、螺旋體和真菌;寄生蟲主要有源蟲和嚅蟲。病源體屬於寄生性生物,所寄生的自然宿主為動植物和人。能感染人的微生物超過400種,它們廣泛存在於人的口、鼻、咽、消化道、泌尿生殖道以及皮膚中。每個人一生中可能受到期150種以上的病原體感染,在人體免疫功能正常的條件下並不引起疾病,有些甚至對人體有益,如腸道菌群(大腸桿菌等)可以合成多種維生素。這些菌群的存在還可抑制某些致病性較強的細菌的繁殖,因而這些微生物被稱為正常微生物群(正常菌群)但當機體免疫力降低,人與微生物之間的平衡關係被破壞時,正常菌群也可引起疾病,故又稱它們為條件致病微生物(條件致病病原體)。機體遭病原體侵襲後是否發病,一方面固然與其自身免疫力有關,另一方面也取決於病原體致病性的強弱和侵入數量的多寡。一般地,數量愈大,發病的可能性愈大。尤其是致病性較弱的病原體,需較大的數量才有可能致病。少數微生物致病性相當強,輕量感染即可致病,如鼠疫、天花、狂犬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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