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人們普遍重視子嗣,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影響下,男子無子而納妾,仿佛是天經地義的。而男子納妾的理由無非有兩點:一是為後代繁衍,二是滿足自己的欲望,這兩點都可以理解。但你知道嗎?古代社會的妻子有的會同意甚至主動為自己的丈夫納妾,這是為什麼呢?
其實妻子同意為丈夫納妾的背後原因很簡單,其實就還是那句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休妻的理由有“七出”,其中一點就是“無子”,也就是說妻子生不出兒子來,便可以休掉。因為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就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倘若不休,那么丈夫便需要納妾來繁衍後代,這也直接成了男人納妾最充分、堂皇的理由。
但在古代來說,丈夫納妾是需要妻子同意的。古代男子一般14到20娶妻,女子一般13到16歲出嫁。正常情況下,結婚一兩年妻子就會生孩子。如果生了男孩,妻子基本地位無憂了。但如果過了30還沒有生出個一兒半女來,就要同意給丈夫納妾了。
不過如果妻子不同意,丈夫是不可娶妾的。但通常是不會不同意的,因為這種情況一旦出現,丈夫家族的族長便會集家長、行政官員、精神領袖於一體,來“逼”妻子就範。而如果寧死不從,便會上升到法律問題上,宋代、明代的法律明確規定:凡男子年滿四十而無後嗣者,得納妾,其實就是會休妻。
聰明的女人都會主動為丈夫納妾。古代有不少這樣的例子,這樣的好處也有,那就是妻子可以為丈夫挑選一個又醜又笨,卻有“宜男之相”(即臀部肥大)的女人。這樣的女人自然不會吸引丈夫的多大興趣。而這種主動的做法,既會受人稱讚,又可以解決“無後”的問題。相反一些自己不能生育且阻撓丈夫納妾的妻子,往往被稱為“妒婦”,受到道德的譴責,依據休妻的“七出”中“妒”一條,丈夫便有權把她休棄。
在小說《紅樓夢》中,邢夫人嫁給賈赦做填房夫人之後一生沒有個一兒半女,所以在書中經常能夠看到邢夫人幫賈赦納妾,其中最有名的妾侍就是鴛鴦。
史料記載中也有很多這樣賢惠的妻子會主動為丈夫納妾:宋代邵伯溫的《邵氏聞見錄》就曾記載,司馬光的妻子張儒秀主動給司馬光買了一個妾(雖然司馬光沒有接受);明末的抗清名將史可法的妻子也曾勸其納妾,史可法說:“王事方殷,敢為兒女乎!”;清代沈復,他在其自傳體作品《浮生六記》里記載,妻子芸娘曾打算將一個名妓給沈復做妾......
而古代男子納妾也有明文規範,因地位不同而有所限制,如西晉時法律規定:諸王可以納妾8名,公侯可以納妾6名,一、二品官員可以納妾4名,三、四品官員可以納妾3名,五、六品官員可以納妾2名,七、八品官員只能納妾1名,老百姓不準納妾。所以納妾一直是上層社會的習氣,到民間則一夫一妻貫穿始終,反之就要貽人笑柄。
其實納妾是男權社會中婚姻關係不平等的集中體現,妾絕不是另一個妻子,有句話這么說“妻子是配偶,妾是玩偶”,而在古代的一些例子中也體現出了妾的低下地位:比如曹彰用小妾換馬,司空孫晟拿小妾做桌子,楊政殺妾取樂等。
古代的納妾制度確實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妾制的盛行也說明了那時社會的落後,尤其對於女性來說,更是一種血淚史,但其實說到底,還是“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
納妾 三妻四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