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清[南宋學者]

王明清(約1127—約1202),字仲言,潁州汝陰(今安徽阜陽)人 ,南宋官員、學者,文學家王銍次子,歷任朝請大夫、寧國軍節度判官、泰州通判,官至浙西參議,撰有《揮麈錄》,對兩宋之交時的史料起到了補足的作用。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王明清(1127年?-1202年?),字仲言,汝陰(今安徽阜陽)人 ,王銍子。紹興十年(1140年),方總角,侍親居山陰。三十二年(1162年),以外舅方滋帥淮西,侍行至建康,見張孝祥。孝宗即位,得補官。乾道初,奉祠居山陰,他鑒於南渡後史料散亡,遂多方搜采舊聞遺事,撰《揮麈錄》,所記宋代政事、制度札記,頗為詳盡,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及《高宗實錄》所采 。淳熙四年(1177年),至臨安,獲登李燾之門。淳熙十二年(1185年),以朝請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觀。紹熙三年(1192年),為雜買務雜買場提轄。居臨安七寶山,撰《揮麈後錄》。四年,簽書寧國軍節度判官。五年,添差通判泰州,撰《揮麈第三錄》。慶元間,寓居嘉禾。嘉泰(1201-1204年)初,為浙西參議官(樓鑰《參議方君墓志銘》)。

王明清與尤袤、陸游、李燾等素有交往,以史學知名,父兄並稱博學(趙不譾《揮麈錄跋》) ,王禹錫《揮麈後錄跋》稱其“雅健之文,著述之體,誠有所自來”。《四庫全書總目》稱其“博物洽聞,兼嫻掌故,故隨筆記錄,皆有裨見聞”(卷一四一)。《全宋詩》卷二三三八錄其詩一首。文收入《全宋文》卷五三七九。事跡見《揮麈錄》跋、《玉照新志》卷四、《至元嘉禾志》卷一三、《宋史翼》卷二九。

著述介紹

《揮麈錄》二十卷(《揮麈前錄》四卷、《後錄》十一卷、《第三錄》三卷、《餘話》二 卷,有宋龍山堂刻本、《四部叢刊續編》影印汲古閣影宋抄本、1961年 中華書局校點本)

《玉照新志》五卷(一作六卷)( 有《學津討原》本、1991年上海古籍 出版社校點本)

《宋朝宰輔拜罷錄》四卷

《投轄錄》一卷(有《四庫全書》本、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校點本)

《摭清雜說》一卷

《清林詩話》等。

其中在以詳記史事為主的《揮麈錄》及《玉照新志》中,他不僅能夠繼承北宋傳統筆記的編修體例及其記事特色,而且還能憑藉博聞強識的自身優勢,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採取存錄基本文獻史料、注重匯聚當時諸多人物及事件的記事方法,主要用來補足處在南北宋之交時的史料史實不足 。

相關研究

王國維《誠齋揮麈錄》(見《王國維遺書·庚辛讀書記》(上海古籍書店1983年印行))

張家駒《王明清事跡編年考略》、《王明清〈揮麈錄〉辯證標題》

徐規的《〈揮麈錄〉證誤》(見《仰素集》(杭州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吳曉萍《〈揮麈錄〉與王明清的學術成就》(《安徽教育學院學報》1999年第4期)。

藏書世家

祖父王莘,字樂道,曾學於歐陽修;父王銍,均為藏書之家。少承家學,習知歷朝史實及典章制度。歷事孝宗、光宗、寧宗三代,歷官滁州來安令、簽書寧國軍節度判官、泰州通判、浙西參議官。陳傅良曾推薦他修史,未成。他鑒於南渡後史料散亡,遂多方搜采舊聞遺事,成《揮麈錄》20卷,分前錄、後錄、三錄、余話,所記宋代政事、制度札記,頗為詳盡,為《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及《高宗實錄》所采。家富藏書,他亦喜聚書,所著《揮麈錄·後錄》中記述其家藏圖書淵源甚詳:先祖留心典籍,所藏書數萬卷,皆手自校讎。貯之於鄉里,汝陰士大夫,多從而借傳。後在安陸和汝陰兩處的藏書被德安知府陳規掠走大半。南渡後所至窮力抄錄,亦有書數萬卷,後為吳彥猷、秦熺奪去大半。至王明清時,家雖有書,但已中落。該文不僅敘述了其家藏的源流,對宋一代官府藏書、官職之設、獻書之舉及其文獻流變亦多所記載和論述,對研究北宋和南宋初的公私藏書史亦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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