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柬之

張柬之

張柬之(625年-706年),字孟將,漢族,唐朝襄州襄陽人。張柬之中進士後任清源丞。689年以賢良征試,擢為監察御史。後出任合州、蜀州刺史、荊州長史等職。狄仁傑向武則天推舉之,武則天將其提升為洛州司馬。不數日,狄仁傑再薦之,稱其“可為宰相,非司馬也。”遂得以升為秋官侍郎,過了一段時間有得姚崇推薦,於是升位宰相。神龍元年(705年)正月,張柬之與桓彥范、敬暉等乘武則天病發動政變,復辟唐朝國號。因功擢天官尚書,封漢陽郡公,後升為漢陽王。不久,遭武三思排擠,被流放邊疆。張柬之被流放瀧州,氣憤致死。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張柬之張柬之

張柬之生於唐高祖武德八年,卒於中宗神龍二年,終年八十二歲。少補太學生,涉獵經史,尤精三禮。為令狐德棻所重。永昌元年,(公元六八九年)以賢良召,對策第一。授監察御史,遷鳳閣舍人。忤武后旨,出為合、蜀二州刺史。狄仁傑薦其有宰相才。武后召為司刑少卿,拜同平章事。誅張昌宗、張易之,復唐社稷,柬之首發其謀,以功封漢陽郡王。後為武三思所誣,流瀧州,憂憤而卒。追諡文貞。柬之遂於學,有文數十篇,為集十卷,《兩唐書志》傳於世。

人物生平

大器晚成

張柬之年輕時涉獵經書史籍,補缺為太學生。祭酒令狐德棻認為他是奇才,便以帝王的輔臣期待他。中進士後,起初調任清源縣丞。永昌元年(689年),朝廷以賢良科目召試,這時他七十多歲了。對答策問的一千餘人,張柬之名列第一。授官監察御史,後累遷為鳳閣舍人。

勸諫女皇

張柬之張柬之

這時突厥首領默啜請以女兒和親,武則天想讓武延秀娶她。張柬之進言說:“自古從無天子娶異民族女子的事。”觸犯了武則天旨意,被調出朝廷任合、蜀二州刺史。舊例,每年派兵五百駐守姚州,此地險惡有瘴氣,到此即死。張柬之力陳其弊端說:“臣考證姚州,為古哀牢國,地處八荒域外,山險水惡。西漢時尚未與中國交往,漢武帝時唐蒙打通去夜郎、滇、笮的道路,哀牢卻不歸附。東漢光武末年,它才請求納為屬國,設永昌郡統轄它。徵收它的鹽、布、氈毯、毛織品以有利於中國。它西鄰大秦,南接交趾,珍奇的貢物充足。劉備占據蜀地,軍備不足,諸葛亮五月渡過瀘水,徵收其物產用以補充軍備,派張伯歧去選取強壯士兵,以增強兵力。因此《蜀志》稱諸葛亮南征以後,蜀國因而富足。前代王朝在此設郡,是因為有利。現今它的鹽、布等賦稅不上供,珍奇的貢物不入朝,戈戟等兵器不充實我朝軍隊,當地資財不獻給天朝大國。朝廷卻耗盡官府財物,驅使、率領百姓去受蠻夷役使,以致悲慘喪生。臣私心為陛下惋惜。

當年東漢使臣翻越博南山,渡過瀾滄水,改設博南、哀牢兩縣。蜀地民眾為此愁苦,出使者作歌道:‘越博南,過蘭津,渡蘭滄,為別人。’就是諷刺為貪圖珍奇物產之利,而被蠻夷役使的事。漢朝得其利益,民眾尚且唱出怨歌。如今卻是損耗國家儲備,開支、戶稅日益減縮,去讓陛下的子民以身軀肥野草,屍骨不能歸,使其老母幼子只能向千里之外哀號遙祭。朝廷無絲毫利益,而百姓卻蒙受終身慘痛,臣私心為國家痛心。

往時諸葛亮攻下南中,就地任用其首領統轄,不設漢族官員,不留駐守士兵。他以為設官留兵有三難:設官勢必漢人與土著民族雜居,將引起猜忌怨恨;留兵轉運糧草,禍患將日益加重;日後突然反叛,勞民費財必然嚴重。因此粗立法規綱常,自然長久安定。臣以為諸葛亮的策略,確已盡籠絡蠻夷的綱要。現今姚州的官吏,既無強固邊防抑制外寇的意識,又無諸葛亮能擒能縱的本領。

只是苛索詐取,任意掠奪殘害;煽動其首領,使之結成宗派;或卑躬巴結,向蠻夷獻媚,行禮跪拜恭敬屈服,不再以為羞恥;或帶領子弟門生,嘯聚凶暴愚昧之徒,聚眾賭博,一擲萬金。總計逃亡在姚州的罪犯,戶數超過二千,專門從事搶劫。同時,姚州本是龍朔年間武陵王主簿石子仁奏請設定的,此後長史李孝讓、辛文協死在土著人眾手裡;詔令郎將趙武貴前去討伐,士兵無一生還;又派將軍李義聏繼續前往征討,郎將劉惠基戰死,該州始被廢止。臣私下認為諸葛亮的‘三難’之說,盡都應驗。

垂拱年間,當地民族出身的郎將王善寶、昆州刺史爨乾福再度奏請在此設州,聲稱賦稅自理,不從蜀郡另取。設州後,州掾李眣被蠻人殺害。延載年中,司馬成琛又設瀘南七鎮,派蜀兵駐守,蜀郡方才亂了。

同時姚州都督府統轄的五十七個州內,都是極狡詐的流民。國家設定官員,是用以糾正民風防止作亂,然而無恥的官吏,腐敗荒謬到如此地步。至今劫難禍患未止,恐怕驚國擾民的災禍將日益滋長。應撤銷姚州,讓哀牢隸屬巂州都督府,其首領、使臣逢年按時朝見天子,視同外邦;廢除瀘南諸鎮,而在瀘北設關駐防,不是朝廷使臣,不許與其交往;增加巂州駐軍,選派清正賢良官員去統轄。臣下愚見以為這樣有利。”張柬之的奏議不被採納。不久調他任荊州大都督府長史。

眾人舉薦

長安年間,武則天問狄仁傑:“從何處能得到一位奇士使用他?”狄仁傑說“:陛下若求文章、資歷,現宰相李嶠、蘇味道足夠了。難道是文士拘泥小節,不足以共成天下大業嗎?”武則天說:“是的。”狄仁傑說:“荊州長史張柬之雖然年老,卻是宰相之才。用他,他必定為國家盡心竭力。”武則天立即召請張柬之任洛州司馬。

過了一陣,武則天又求才,狄仁傑說:“臣曾舉薦張柬之,您沒用他。”武則天說:“提拔他了。”狄仁傑說“:臣舉薦宰相卻任司馬,這不是用才。”於是張柬之被授官為司刑少卿,遷升秋官侍郎。

其後姚崇出任靈武軍使,即將啟程,武則天詔另舉薦宮外百官中可任宰相的人,姚崇說:“張柬之深沉穩重有謀略,能決斷大事,他已年老,要趕快任用。”武后當天就召見他,授官同鳳閣鸞台平章事,晉升鳳閣侍郎。

神龍政變

張柬之張柬之

神龍元年(705年)正月,武則天病得非常嚴重,麟台監張易之和春官侍郎張昌宗居宮中執政,張柬之、崔玄暐與中台右丞敬暉、司刑少卿桓彥范以及相王府司馬袁恕己謀劃殺掉張易之和張昌宗。張柬之問右羽林衛大將軍李多祚說:“將軍今日的榮華富貴,是誰給的?”李多祚流著眼淚回答說:“是高宗大帝給的。”張柬之說::“現在大帝的兒子受到張易之和張昌宗這兩個小子的威脅,難道將軍不想報答大帝的恩德嗎!”李多祚回答說:“只要對國家有利,我一切都聽相公安排,不敢顧及自身以及妻兒的安危。”於是自己指天發誓,並且與張柬之、崔玄暐等人一同定下了剷除張易之和張昌宗的計謀。

當初,張柬之接替荊州都督府長史鄉人楊元琰的職務,二人一同泛舟於長江之中,當小船漂到江心時,談到了武則天以周代唐的事,楊元琰慷慨激昂,有救助大唐的志向。張柬之入朝作了宰相後,便推薦楊元琰擔任右羽林將軍,並且提醒他說:“您大概還記得我們當初在江心泛舟時所說的話吧?今天這項任命可不是隨便給您的呀。”張柬之還任用了桓彥范、敬暉以及右散騎侍郎李湛,都讓他們擔任左、右羽林將軍,把禁軍交給他們指揮。這件事引起了張易之等人的懷疑和憂慮,張柬之於是又任用他的黨羽武攸宜為右羽林大將軍,張易之等人才放了心。

不久,姚崇從靈武回朝,張柬之和桓彥范交談說:“大事就要成功了!”於是把商量好的計謀告訴姚崇。桓彥范將這事稟告了他的母親,母親勉勵他說:“忠孝不能兩全,應當先為國家大事著想,然後再考慮自家的小事。”當時太子李顯都從北門入宮向武則天問安,桓彥范和敬暉前往拜見,秘密地把他們的計策告訴李顯,李顯允許他們這樣去做。

癸卯(二十二日),張柬之、崔玄暐、桓彥范與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人率領左右羽林兵五百餘人來到玄武門,派李多祚、李湛及內直郎、駙馬都尉安陽人王同皎到東宮去迎接李顯。李顯有所懷疑,沒有出來,王同皎說:“先帝把皇位傳給殿下,殿下無故遭到幽禁廢黜,皇天后土、士民百姓無不義憤填膺,已經有二十三年了。現在上天誘導人心。北門的羽林諸將與南牙朝臣得以同心協力,立志誅滅兇惡的小人,恢復李氏的江山社稷,希望殿下暫時到玄武門去以滿足大家的期望。”李顯回答說:“兇惡的小人的確應該翦除,但是天子聖體欠安,你們這樣做能不使天子受驚嗎!請諸位日後再圖此事。”李諶說:“諸位將帥宰相為了國家不顧身家性命,殿下為什麼非要讓他們面臨鼎鑊的酷刑呢!請殿下親自去制止他們好了。”李顯這才出來。

王同皎將李顯抱到馬上,並陪同李顯來到玄武門,斬斷門栓進入宮中。此時武則天在迎仙宮,張柬之等人在迎仙宮的走廊里將張易之和張昌宗斬首,然後進至武則天居住的長生殿,在她周圍環繞侍衛。武則天吃驚地坐起來,問道:“是誰作亂?”張柬之回答說:“張易之、張昌宗陰謀造反,臣等已奉太子的命令將他們殺掉了,因為擔心可能會走漏訊息,所以沒有向您稟告。在皇宮禁地舉兵誅殺逆賊,驚動天子,臣等罪該萬死!”武則天看見李顯也在人群之中,便對他說:“這件事是你讓乾的嗎?這兩個小子已經被誅殺了,你可以回到東宮裡去了。”桓彥范上前說:“太子哪能還回到東宮裡去呢?當初天皇把心愛的太子託付給陛下,現在他年紀已大,卻一直在東宮當太子,天意民心,早已思念李家。群臣不敢忘懷太宗、天皇的恩德,所以尊奉太子誅滅犯上作亂的逆臣。希望陛下將帝位傳給太子,以順從上天與下民的心愿!”李湛是李義

接下來逮捕了張昌期、張同休、張昌儀等人,將他們全部處斬,並在神都天津橋的南邊將上述人犯與張易之、張昌宗二人一道梟首示眾。在這一天裡,為防範突然事變的發生,袁恕己隨從相王李旦統率南牙兵馬,他們將韋承慶、房融及司禮卿崔神慶等逮捕下獄,這些人都是張易之的同黨。先前,張昌儀新建起一幢非常豪華的宅第,規模比諸王及諸位公主的宅第還要宏大,有人晚上在他的門上寫道:“一日的絲能織幾日的薄紗?”張昌儀讓人把字跡除掉,結果又被人寫上,這種情況總共出現了六七次。張昌儀用筆在門上寫道:“即使是只織一天,我也感到滿足。”此後便沒有再出現這種情況。

甲辰(二十三日),武則天頒下制書,決定由李顯代行處理國政,大赦天下。任命袁恕己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派遣十位使者分別攜帶天子的璽書前往各州進行安撫工作。乙巳(二十四日),武則天將帝位傳給李顯。

憂憤而終

張柬之張柬之

誅除張易之、張昌宗,張柬之首先設謀。論功提拔為天官尚書、同鳳閣鸞台三品、漢陽郡王,封給實納租稅的食戶五百戶。不到半年,他以漢陽郡王加“特進”銜,免除治理政事。

不久,張柬之遭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排擠,武三思以張等五大臣誣陷韋後為由,向李顯中傷他們,李顯於是下詔,同時免去他們的宰相職務。張柬之失權後,願回襄州養病,便任命他為襄州刺史。

啟程前,李顯為他賦詩祭路神,還下詔群臣到定鼎門外給他餞行。到襄州後,他以法紀對待下屬,即使是親朋舊故也不放縱寬免。適逢漢水暴漲侵及外城,張柬之就軍營壁壘築堤,遏制急流怒濤,全境依賴它防洪。他又懇切地辭去王爵,朝廷不準。不久遭貶,並流放到瀧州,憂愁憤懣而死,享年八十二歲。

景雲元年(710年),唐睿宗追贈張柬之為中書令,諡號文貞,授予他一個兒子官職。

開元六年,唐玄宗下詔張柬之配享中宗廟庭。唐德宗建中年間又追贈他為司徒。張柬之為人剛直不牽強附會,學術精深,有評議篇次的書文數十篇。

歷史評價

張柬之張柬之

狄仁傑:“荊州長史張柬之雖老,宰相材也。用之必盡節於國。”

姚崇:“張柬之沉厚有謀,能斷大事。”

李旦:“褒德紀功,事華典冊;飾終追遠,理光名教。故吏部尚書張柬之翼戴興運,謨明帝道,經綸謇諤,風範猶存。往屬回邪,構成釁咎,無辜放逐,淪沒荒遐。言念勛賢,良深軫悼,宜加寵贈,式賁幽泉。”

杜牧:“漢陽王張公柬之,亦進士也,年八十為相,毆致四王,手提社稷,上還中宗。”

皇甫澈:“周曆革元命,天步值艱阻。烈烈張漢陽,左袒清諸武。休明神器正,文物舊儀睹。南向翊大君,西宮朝聖母。茂勛鏤鐘鼎,鴻勞食茅土。至今稱五王,卓立邁萬古。”

《舊唐書》:“昔夫差入越,勾踐保於會稽,不聽子胥之言,而有甬東之嘆。此五王除凶返正,得計成功。當是時,彥范、敬暉握兵全勢,三思、攸暨其黨半殲,若從季昶之言,寧有利貞之禍?蓋以心懷不忍,遽失後圖,黜削流移,理固然也。且芟蔓而不能拔本,建謀而尚欠防微,死即無辜,禍由自掇。失斷召亂也,不亦宜哉!”

贊曰:“嗟彼五王,忠於有唐。知火在木,謂其無傷。禍發既克,勢摧靡當。何事不敏,周身之防。”

《新唐書》:“五王提衛兵誅嬖臣,中興唐室,不淹辰,天下晏然,其謀深矣。至謂中宗為英王,不盡誅諸武,使天子藉以為威,何其淺耶?釁牙一啟,為豔后,豎兒所乘,劫持戮辱,若放豚然,何哉?無亦神奪其明,厚韋氏毒,以興先天之業乎?不然,安李之功,賢於漢平、勃遠矣!”

徐鈞:“八十衰翁氣尚存,揮戈一整舊乾坤。惜哉千載多遺恨,餘燼猶存竟燎原。”

王世貞:“張柬之等五王,合謀誅二張、遷武氏、反中宗之辟而復唐之,何其壯也!未久而妖韋蠱於內,諸武蠱於外。而五王者,厭厭不振以至於屠滅。千載之後,疇不痛之,而又惜之,且恨之。”

蔡東藩:“張柬之等,舉兵討逆,名正言順,二張之誅,正天之假手柬之,為淫惡者示之報也。惟淫後尚存,且加尊號,餘孽未殄,仍守舊官,柬之等但知懲前,不務毖後,固為失策,昭昭者天,豈尚未厭禍,再欲亂唐耶?”

主要作品

《東飛伯勞歌》

《與國賢良夜歌二首》

《大堤曲》

《出塞》

《請罷姚州屯戌表》

《對賢良方正策》

張柬之鑑賞

顯然,對於像武則天這樣敢作敢為、言出不二,尤其是在十五年之中以強硬態度控制朝政而得心應手的人,如採用軟弱退讓的手法,只能使武則天更加強硬,更加為所欲為。在這場爭取皇位的權力鬥爭中,以張柬之為首的一幫人,一改太子等一味妥協忍讓的做法,果斷用強,決不手軟,決不講情面,從而一步到位,取得了復唐的成功。應該說,張柬之“以硬對硬,一步到位”的做法,在當時是最為明智的。

武則天鑑賞

此後李顯重新登上皇位,武則天終於遠離了政治紛爭,度過了近一年的平靜生活。這年冬天,她以八十二歲高齡去世,臨終前留下遺囑,去 皇帝尊號,稱則天大聖皇后,與 高宗李治合葬 乾陵。雖然在一生的漫長歲月中,理智讓她選擇了一條遠離情感的道路,但當生命即將到達終點時,她依然選擇與親人相伴,坦然地到另一個世界裡面對他們充滿複雜情緒的目光。

史書記載

張柬之祠碑張柬之祠碑

張柬之,字孟將,襄州襄陽人也。少補太學生,涉獵經史,尤好《三禮》,國 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進士擢第,累補青城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征試,同時策者千餘人,柬之獨為當時第一,擢拜監察御史。

聖歷初,累遷鳳閣舍人。時弘文館直學士王元感著論云:“三年之喪,合三十六月。”柬之著論駁之曰: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謹案《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傳》曰“禮也。”杜預注云:“僖公喪終此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士婚禮,納採納征,皆有玄纁束帛,諸侯則謂之納幣。蓋公為太子,已行婚禮。”故《傳》稱禮也。《公羊傳》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喪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滿二十五月,納采、問名、納吉,皆在三年之內,故譏。”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圖婚也。按《經》書“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預以《長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書十二月,是《經》誤。“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傳》曰,緩也。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緩。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喪終此年,至十二月而滿二十五月,故丘明《傳》曰,禮也。據此推步,杜之考校,豈公羊之所能逮,況丘明親受《經》於仲尼乎?且二《傳》何、杜所爭,唯爭一月,不爭一年。其二十五月除喪,由來無別。此則《春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尚書伊訓》云:“成湯既沒,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於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孔安國注云:“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據此,則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是十一月大祥,訖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歸亳也。是孔言“湯元年十一月”之明驗。《顧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懌”,是四月十六日也。“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冊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間有十月,康王方始見廟。則知湯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殮訖,方始十二月,祗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群後鹹在’,則崩及見廟,殷、周之禮並同。此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別有一年。此《尚書》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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