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177卡賓槍

改進後的XM177重新命名為陸軍的XM177E2(有輔助推機柄)和空軍的GAU-5A/A(沒有輔助推機柄),柯爾特公司編號Model 由於在實際使用中士兵的反映良好,XM177E2成為越戰後期至80年代使用最廣的M16卡賓槍型,但是這個型號最後被認為不完全適合軍事用途而停止進一步的改良。 在越南戰爭結束後,柯爾特公司打算向國外的用戶推銷XM177E2,但這個想法受到美國政府政策的阻礙。

簡介

XM177/XM177E1在戰鬥中使用過,表現很好,特種部隊尤其喜愛它重量輕的優點。但在後來的使用中發現彈道性能表現得不穩定,因此在1968年,柯爾特公司將XM177E1的槍管延長至11.5英寸(292mm),並重新設計了一種長度為4.5英寸(114mm)的內部為三段式隔音間的消聲/消焰器。改進後的XM177重新命名為陸軍的XM177E2(有輔助推機柄)和空軍的GAU-5A/A(沒有輔助推機柄),柯爾特公司編號Model 629。由於在實際使用中士兵的反映良好,XM177E2成為越戰後期至80年代使用最廣的M16卡賓槍型,但是這個型號最後被認為不完全適合軍事用途而停止進一步的改良。另外在空軍中也有使用一種名為GAU-5A/B且帶有輔助推機柄的型號,據說其實是生產了但陸軍沒有接收的剩餘XM177E2。

掛有XM148榴彈發射器的XM177E2

越南戰爭結束後,柯爾特公司打算向國外的用戶推銷XM177E2,但這個想法受到美國政府政策的阻礙。因為在1970年代中期,BATF把XM177E2的消音/消焰器定義為“消聲器”,儘管XM177E2的聲音仍然比普通的M16A1步槍大得多,但根據法律的定義,認為任何能夠降低武器槍口激波的裝置都屬於“消聲器”,而當時的卡特政府決定禁止“消聲器”輸出國外,因此國務院就禁止了柯爾特公司對外國客戶售賣XM177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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