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介紹
除世界銀行外其它五個機構是: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1945年年成立
世界金融公司(IFC),1956年成立
國際開發協會(IDA),1960年成立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1988年成立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1966年成立
一個政府可以自己決定它願意成為哪些組織的成員。世界銀行有184個成員政府,其它機構有140到176個成員政府不等。世界銀行集團的所有組織都由一個由24個成員組成的董事會領導,每個董事代表一個國家(重要的負錢國)或一組國家。董事由該國或國家群任命。世界銀行也作為聯合國全球環境基金的執行機構。其總部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它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組織,其成員國擁有其所有權。
詳細介紹
世界銀行集團是聯合國系統下的多邊發展機構,其宗旨是通過向開發中國家提供中長期資金和智力的支持,來幫助開發中國家實現長期、穩定的經濟發展。它包括五個機構: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和解決爭端國際中心。中國是世界銀行創始會員之一。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為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它是聯合國屬下的一個專門機構,負責長期貨款的國際金融機構。世界銀行(World Bank)是根據1944年美國布雷頓森林會議上通過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成立的。
與聯合國關係
技術上來說世界銀行是聯合國的一部分,但它的管理結構與聯合國相差很大:每個世界銀行集團的機構的擁有權在於其成員國政府,這些成員國的表決權按其所占股份的比例不同。每個成員國的表決權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所有成員國相同的,第二個部分按每個成員國繳納的會費而不同,因此雖然世界銀行的大多數成員國是開發中國家,它主要受已開發國家控制。這個結構始終受到批評。批評家認為一個更民主的管理方式可以更加符合開發中國家的需要。2004年11月1日美國擁有16.4%的表決權,日本7.9%,德國4.5%,英國和法國各4.3%。由於任何重要的決議必須由85%以上的表決權決定,美國一國可以否決任何改革。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同是在布雷頓森林會議上決定成立的組織,但它與世界銀行是兩個不同的組織。
業務活動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宗旨,其主要業務活動是,對發展中成員國提供長期貸款對成員國政府或經政府擔保的私人企業提供貸款和技術援助,資助他們興建某些建設周期長,利潤率偏低,但又為該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建設項目。
世界銀行(World Bank)與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國際金融公司(Inter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nter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五部分共同組成了世界銀行集團(World bank Group)。
歷史
1946年6月25日世界銀行開始運行,1947年5月9日它批准了第一批貸款,向法國貸款2.5億美元,轉
換為今天的價值這依然是世界銀行提供的數額最大的一批貸款。
一開始世界銀行的目的是幫助歐洲國家和日本在二戰後的重建,此外它應該輔助非洲、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發展。一開始世界銀行的貸款主要集中於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如高速公路、飛機場和發電廠等。日本和西歐國家“畢業”(達到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後世界銀行完全集中於開發中國家。從1990年代初開始世界銀行也開始向東歐國家和原蘇聯國家貸款。
1980年中國恢復世界銀行的成員國地位,次年接受了世行的第一筆貸款。當年中國的改革開放剛剛開始,中方對世行準備出具的第一份經濟報告頗多擔心,難免懷疑世行有意識形態方面的企圖。但這份報告出來後卻給中方官員留下了深刻印象,因為他們驚奇地發現,社會主義中國的問題與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開發中國家有很多相似之處。布魯金斯在《世界銀行史》中指出,這份報告“成為中國高官的入門讀物,對世界銀行在中國建立良好聲譽有很大幫助”。
財政
世界銀行向政府或公共企業貸款,不過一個政府(或“主權”)必須保證貸款的償還。貸款的基金主要來自發行世界銀行債券。這些債券的信用被列為AAA(最高)因為成員國的分享資本支持它們,而且借款人有一個主權的保證。由於世界銀行的信用非常高,它可以以非常低的利率貸款。由於大多數開發中國家的信用比這個貸款的信用低得多,即使世界銀行向受貸人提取約1%的管理費,世界銀行向這些國家的貸款對這些國家來說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除此之外世界銀行集團的國際開發協會向最窮的國家(一般人均年收入少於500美元)提供“軟”的貸款,貸款期為約30年,不收利潤。國際開發協會的基金直接來自成員國的貢獻。
世界銀行發展委員會春季會議在2010年4月25日通過了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轉移投票權的改革方案,這次改革使中國在世行的投票權從目前的2.77%提高到4.42%,成為世界銀行第三大股東國,僅次於美國和日本
世界銀行的資金來源
(1)各成員國繳納的股金;
(2)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
(3)發行債券和收取貸款利息。
目標
世界銀行向開發中國家提供長期貸款和技術協助來幫助這些國家實現它們的反貧窮政策。世界銀行的貸款被用在非常廣泛的領域中,從對醫療和教育系統的改革到諸如堤壩、公路和國家公園等環境和基礎設施的建設。除財政幫助外世界銀行還在所有的經濟發展方面提供顧問和技術協助。1996年詹姆斯•沃爾芬森當任總裁以來世界銀行將其重點集中在反貪污運動上。有人認為這個做法違反了世界銀行協定第10節第10款中規定的“非政治性”。不過世界銀行在社會經濟學的名義下曾多次涉及到國家改革以至於選舉的活動。
近年來世界銀行開始放棄它一直追求的經濟發展而更加集中於減輕貧窮。它也開始更重視支持小型地區性的企業,它意識到乾淨的水、教育和可持續發展對經濟發展是非常關鍵的,並開始在這些項目中投巨資。作為對批評的反應世界銀行採納了許多環境和社會保護政策來保證其項目在受貸國內不造成對當地人或人群的損害。雖然如此非政府組織依然經常譴責世界銀行集團的項目帶來環境和社會的破壞以及未達到它們原來的目的。
私營部門發展是世界銀行的一個戰略,其目的是推助開發中國家的私營化。世界銀行的所有其它戰略都必須與這個戰略相協調。
機構宗旨
世界銀行(WorldBank)的宗旨是:通過對生產事業的投資,資助成員國的復興和開發工作;通過對貸款的保證或參與貸款及其他和人投資的方式促進外國和人投資,當成員國不能在合理的條件下獲得私人資本時,則在適當條件下以世界銀行(WorldBank)本身資金或籌集的資金及其它資金給予成員國直接貸款,來補充私人投資的不足;通過鼓勵國際投資,開發成員國的生產資源,提供技術諮詢和提高生產能力,以促進成員國國際貿易的均衡增長及國際收支狀況的改善。
世界銀行(WorldBank)與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DevelopmentAssociation,IDA)、國際金融公司(InterationalFinaneCorporation,IFC)、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eeAgency,MIGA)、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nterationalCentreforSettlementofInvestmentDisputes,ICSID)五部分共同組成了世界銀行集團(WorldbannkGroup)。
在人口不斷增長(估計在未來的50年裡,人口還會增加30億)的同時,要降低貧困水平是一項巨大的挑戰。
世界銀行(World Bank)在努力縮小這種差距,把富國的資源轉化成窮國的經濟成長。作為世界上提供發展援助最多的機構之一,世界銀行(World Bank)支持開發中國家政府建造學校和醫院、供水供電、防病治病和保護環境的各項努力。
不是銀行,而是一個專門機構。世界銀行(World Bank)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銀行”,它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之一,擁有185個成員國。這些國家對世界銀行(World Bank)資金的籌措和使用共同負責。世界銀行(World Bank)正在與整個發展社會一道,將其工作的重點放在實現聯合國成員國於2000年達成的新千年發展目標和可持續的減貧工作上。
“世界銀行”這個名稱一直是用於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IDA)。這些機構聯合向開發中國家提供低息貸款、無息信貸和贈款。
約有1萬名從事發展工作的專業人員在世界銀行(World Bank)設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總部和其109個國家的代表處工作。
世界銀行的三個限制條件
(1)只有參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國家,才允許申請成為世界銀行的成員,貸款是長期的,一般為15—20年不等,寬限期為5年左右,利率為6.3%左右。
(2)只有成員國才能申請貸款,私人生產性企業申請貸款要由政府擔保。
(3)成員國申請貸款一定要有工程項目計畫,貸款專款專用,世界銀行每隔兩年要對其貸款項目進行一次大檢查。
貸款項目
對有資格獲得國際開發協會贈款和無息貸款的低收入國家而言,在準備世界銀行(World Bank)援助項目之前,須在減貧戰略檔案中寫進國別援助戰略原則。自1999年以來,戰略減貧檔案 - 須把減貧作為任何發展規劃的重心,而且須有私人部門和民間社會的充分參與—是獲得資金援助和其他援助的前提條件,在有些情況下,也是債務減免的一項要求。
由於減貧在大多數中等收入國家中仍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所以,世界銀行可通過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貸款發揮其作用。這通常意味著創造一種有利於吸引更多私人資本的投資環境,幫助制訂有效和公平的社會支出方案,為建立人力資本和提供公平的經濟機會創造條件。
世界上很大一部分窮困人口是生活在中等收入國家,這些國家一般可進入國際資本市場,但程度有限而且往往具有波動性。
非貸款援助
對可提高借款國發展能力的項目而言,借款國既可獲得貸款,也可獲得非貸款援助。經濟和部門工作是為了全面了解借款國的發展問題、對外融資的需要和外部資金的可得性以及對發展戰略和捐款方的援助活動進行評估的分析框架。經濟和部門工作的一個重要目標是事先找出窮人能夠直接受益的高收益的項目。
世界銀行的經濟和部門工作為其提供政策和公共支出諮詢以及項目和其他業務的開發奠定了分析基礎。
贈款是世界銀行發展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除通過國際開發協會提供贈款以外,世界銀行還管理十幾個贈款項目以及約850個捐款方的信託基金(每年支付的款項超過10億美元以上)。
緊急援助是在發生自然災害或任何對經濟有重大影響並需做出迅速反應事件的情況下提供。這種援助的形式有多種多樣。例如,世界銀行可以制定一項恢復戰略,對現有的貸款組合的結構進行調整來支持恢復工作。世界銀行還發放迅速撥付的緊急援助貸款。例如,世界銀行最近向衣索比亞、馬拉威和尚比亞提供1.6億美元的援助,幫助其乾旱後的恢復工作。世界銀行還在2001年1月古吉拉特邦地震後向印度提供約6億美元的貸款用於重建。 在實施防洪和森林防火措施方面,世界銀行還設計了一些災害管理項目。自1980年以來,世界銀行還批准了500多項與災害有關的業務,金額達380多億美元。
防止發生衝突和衝突後的重建對於減貧至關重要。世界銀行在此領域中的作用要遠遠超過戰後的基礎設施重建。
世界銀行的主要業務活動
向成員國尤其開發中國家提供貸款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業務。世界銀行貸款從項目的確定到貸款的歸還,都有一套嚴格的條件和程式。
(1)貸款條件
第一,世界銀行只向成員國政府,或經成員國政府、中央銀行擔保的公私機構提供貸款。
第二,貸款一般用於世界銀行審定、批准的特定項目,重點是交通、公用工程、農業建設和教育建設等基礎設施項目。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世界銀行才考慮發放非項目貸款(non-projectloan)。
第三,成員國確實不能以合理的條件從其他方面取得資金來源時,世界銀行才考慮提供貸款。
第四,貸款只發放給有償還能力,且能有效運用資金的成員國。
第五,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並接受世界銀行的監督。世界銀行不僅在使用款項方面,而且在工程的進度、物資的保管、工程管理等方面都可進行監督。
(2)貸款的特點
第一,貸款期限較長。按借款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將借款國分為4組,每組期限不一。第一組為15年,第二組為17年,第三、四組為最貧窮的成員國,期限為20年。貸款寬限期3~5年。
第二,貸款利率參照資本市場利率而定,一般低於市場利率,現採用浮動利率計息,每半年調整一次。
第三,借款國要承擔匯率變動的風險。
第四,貸款必須如期歸還,不得拖欠或改變還款日期。
第五,貸款手續嚴密,從提出項目、選定、評定,到取得貸款,一般要1年半到2年時間。
第六,貸款主要向成員國政府發放,且與特定的工程和項目相聯繫。
(3)貸款的程式
第一,借款成員國提出項目融資構想,世界銀行與借款國洽商,並進行實際考察;
第二,雙方選定具體貸款項目;
第三,雙方對貸款項目進行審查與評估;
第四,雙方就貸款項目進行談判、簽約;
第五,貸款項目的執行與監督;
第六,世界銀行對貸款項目進行總結評價。
(4)貸款的種類
第一,項目貸款。這是世界銀行傳統的貸款業務,也是最重要的業務。世界銀行貸款中約有90%屬此類貸款。該貸款屬於世界銀行的一般性貸款,主要用於成員國的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非項目貸款。這是一種不與具體工程和項目相聯繫的,而是與成員國進口物資、設備及應付突發事件、調整經濟結構等相關的專門貸款。
第三,技術援助貸款。它包括兩類:一是與項目結合的技術援助貸款,如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實施,項目機構的組織管理及人員培訓等方面提供的貸款;二是不與特定項目相聯繫的技術援助貸款,亦稱“獨立”技術援助貸款,主要用於資助為經濟結構調整和人力資源開發而提供的專家服務。
第四,聯合貸款(co-financing)。這是一種由世界銀行牽頭,聯合其他貸款機構一起向借款國提供的項目融資。該貸款設立於70年代中期,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世界銀行與有關國家政府確定,貸款項目後,即與其他貸款者簽訂聯合貸款協定,而後它們各自按通常的貸款條件分別與借款國簽訂協定;各自提供融資;二是世界銀行與其他借款者按商定的比例出資,由前者按貸款程式和商品、勞務的採購原則與借款國簽訂協定,提供融資。
第五,“第三視窗”貸款(the third window facility),亦稱中間性貸款(intermediate financing facility),是指在世界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提供的兩項貸款(世行的一般性貸款和開發協會的優惠貸款)之外的另一種貸款。該貸款條件介於上述兩種貸款之間,即比世界銀行貸款條件寬,但不如開發協會貸款條件優惠,期限可長達25年,主要貸放給低收入的開發中國家。
第六,調整貸款(adjustment facility)。包括結構調整貸款和部門調整貸款。結構調整貸款的目的在於:通過1~3年的時間促進借款國巨觀或部門經濟範圍內政策的變化和機構的改革,有效地利用資源,5~10年內實現持久的國際收支平衡,維持經濟的增長。結構調整問題主要是巨觀經濟問題和影響若干部門的重要部門問題,包括貿易政策 (如關稅改革、出口刺激、進口自由化)、資金流通(如國家預算、利率、債務管理等)、資源有效利用(如公共投資計畫、定價、刺激措施等)以及整個經濟和特定部門的機構改革等。部門調整貸款的目的在於支持特定部門全面的政策改變與機構改革。
1984年,世界銀行對貸款方式作了新的分類,它們是:①特定投資貸款、②部門貸款、③結構調整貸款、④技術援助貸款、⑤緊急復興貸款、⑥聯合貸款。其中,“特定投資貸款”的全部和“部門貸款”的一部分,屬項目貸款,余者基本上屬非項目貸款。
世界銀行貸款的項目周期
一、項目的選定(Identification of Project)項目的選定是項目周期的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申請借款國選定那些需要優先考慮並且符合世界銀行貸款原則的項目。所選的項目必須是有助於實現國家和地區的發展計畫,並且是世界銀行認為可行的項目。
二、項目的準備(Preparation of projects)申請借款國選定項目取得世界銀行初步同意之後便進入項目的準備階段。
(一)可行性研究是項目準備的主要內容
準備階段的主要內容是對選定的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
(二)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有:
1、技術的可行性
2、財務可行性
3、經濟可行性
4、組織體制的可行性
5、社會可行性
三、項目的評估(Appraisal of projects)
申請借款國完成了項目的準備工作以後,世界銀行還要進行審查,這就是項目的評估階段。
第一,在技術方面要求設計合理,工程技術上處理得當。
第二,在組織方面評估的目的在於保證該項目建設能夠順利和有效地執行,並建立一個由當地人員組成的管理機構。
第三,在經濟方面的評估是從整個經濟角度來分析項目提供的效益,從而作出是否進行投資的決策。
第四,在財務方面首先要審查項目在執行過程中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來源。
四、項目的談判(Negotiation of Projects)談判不是純技術問題,而是前三個階段的繼續,是進一步明確所應採取措施的階段,也是世界銀行和借款國為保證項目的成功,就雙方所採取的共同對策達成協定的階段。
五、項目的執行(Implementation of Projects)這個階段,借款國負責項目的執行和經營,世界銀行負責對項目的監督
批評
雖然全世界許多貧窮的政府依靠世界銀行來資助它們的發展計畫,世界銀行常常受到大公司“新殖民主義”全球化的反對者的批評。這些反全球化人士也是世界銀行最主要的批評者,他們批評世界銀行使用各種結構性調整措施削弱受貸國家政府的主權、追求經濟自由主義和削弱國家的作用。
一個總的批評是世界銀行在政治上受到一些國家(尤其是美國)的影響,因此其政策往往趨向這些國家的利益。
另一個批評是世界銀行的宗旨是新自由主義,其原則是相信市場是唯一可以為一個國家帶來財富的機能。一個國家只有在實行自由市場競爭才能昌盛。但是在有軍事衝突的國家中(內戰或外戰)或在長期被壓迫的國家(獨裁或殖民主義)以及在政治不穩定和不民主的國家中新自由主義的原則和改革不起作用。在這些情況下世界銀行偏向引入外國企業從而摧毀當地的經濟系統的發展。
另一方面,自由主義者批評世界銀行完全是一個政治組織。他們認為世界銀行不相信市場調節經濟的能力,而是一個國家擁有、調整國際經濟的工具,其目的是來掩蓋這些國家的政策對世界經濟的控制。
我國與世界銀行集團
一、與世界銀行的往來
中國是世界銀行的創始國之一,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在世界銀行的席位長期為台灣當局所占據。1980年5月15日,中國在世界銀行和所屬國際開發協會及國際金融公司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復。1980年9月3日,該行理事會通過投票,同意將中國在該行的股份從原7 500股增加到12 000股。我國在世界銀行有投票權。在世界銀行的執行董事會中,我國單獨派有一名董事。我國從1981年起開始向該行借款。此後,我國與世界銀行的合作逐步展開、擴大,世界銀行通過提供期限較長的項目貸款,推動了我國交通運輸、行業改造、能源、農業等國家重點建設以及金融、文衛環保等事業的發展,同時還通過本身的培訓機構,為我國培訓了大批了解世界銀行業務、熟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才。
二、與國際開發協會的往來
1980年5月15日,中國在該協會的席位也得到恢復,在協會中享有投票權。國際開發協會主要向我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用於我國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
三、與國際金融公司的往來
1980年5月15日,中國在該公司的席位也得到恢復。我國按規定認繳股金並享有投票權。目前,我國與國際金融公司的業務往來日益密切。從1987年該公司開始向我國中外合資企業提供融資開始,援助的範圍不斷擴大,現已涉及到包括中外合資企業、集體企業(含鄉鎮)、私營企業及實行股份制的企業等,為我國這些企業競爭能力的提高及我國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的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媒體報導
中國成為世界銀行第三大股東國
世界銀行發展委員會春季會議25日通過了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轉移投票權的改革方案,這次改革使中國在世行的投票權從目前的2.77%提高到4.42%,成為世界銀行第三大股東國,僅次於美國和日本。
本次改革中,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共轉移了3.13個百分點的投票權,使開發中國家整體投票權從44.06%提高到47.19%;通過了國際金融公司提高基本投票權以及2億美元規模的特別增資方案,使開發中國家在國際金融公司整體的投票權從33.41%上升到39.48%。
歷任行長
按常規世界銀行的行長是美國人,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總裁是歐洲聯盟的人。世界銀行的行長同時也是世界銀行集團的行長,也是集團其它四個組織的總裁。前任世界銀行行長沃爾福威茨因“女友門”事件於2007年6月30日下台,2007年6月25日上午在華盛頓舉行的世行執行董事會會議上,羅伯特·B·佐利克(Robert B. Zoellick)被一致批准為新一任世界銀行行長。這是5月底由美國執行董事提出新任行長人選佐利克之後的正式確認。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世界銀行執行董事會由24名執董組成,代表185個成員,每一任世行行長任期五年。但前任行長沃爾福威茨因為“女友門”事件,遭到世界銀行有關機構調查而提前去職,美國前副國務卿佐利克獲得了美國的提名。羅伯特.佐利克先生是世界銀行集團第十一任行長,他同時也是世行執行董事會主席以及組成世界銀行集團的5個相關機構的行長。行長是由世行的執行董事會選任的。世行的《協定條款》沒有明確規定行長的國籍,但常規上是由美國的執行董事提名的。根據一項長期的、非正式協定,世行行長為美國人,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總裁則為歐洲人。第一個任期為五年,第二個任期可以是五年,也可以少於五年。
出生於1953年的佐利克,1975年畢業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費城17公里外的斯沃斯莫爾鎮(Swarthmore,PA)上的斯沃斯莫爾學院 (Swarthmore College),該學院做到了真正的文武全才,在2006年美國大學綜合排名為第三,至今為止,斯沃斯莫爾學院畢業的校友中已經有四名諾貝爾獎得主。他1981年畢業於哈佛大學,獲得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Doctor of Jurispredence/Juris Docto,J.D.)和甘迺迪政府學院的公共政策碩士學位(Master of Public Policy,MPP),曾先後在里根、老布希和小布希的政府內任職,擔任政府外交顧問、白宮辦公廳副主任、貿易代表以及副國務卿等職,並且在一系列重要的國際談判中起了重要作用。他參與了兩德統一談判、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談判、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等等。在擔任副國務卿期間,他致力於發展中美關係,提出視中國為“利益攸關方”的外交新理念,獲得布希政府和世界各方的讚揚。他訪華期間在四川擁抱大熊貓而被美國媒體稱為“擁抱熊貓派”。他的“榮譽冊”碩果纍纍、功勳卓著:美國財政部最高榮譽“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獎”,1985年至1988年在財政部任職時獲得;美國國務院最高榮譽“傑出服務獎”,1993年至1997年任國務院顧問以及白宮辦公廳副主任期間獲得;當然,還有那枚德國政府授予的“騎士十字勳章”。佐利克於去年6月份辭去副國務卿職務,出任華爾街著名投資銀行高盛集團國際副總裁,具備了管理大型國際性機構的能力。佐利克在經濟和外交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這是他獲得美國總統布希提名並最終獲得世界銀行執行董事會通過的重要原因。
佐利克在世行執行董事會宣布這一決定之後對媒體說,他已經做好了上任的準備。美國總統布希則評論佐利克是一個能夠帶領世界銀行前進的具有活力的領導。此間人士說,佐利克獲得執行董事會及國際社會各方的支持,顯示了佐利克的成功。
至今為止歷任行長:
尤金•邁耶(1946年6月—1946年12月)
約翰•克勞伊(1947年3月—1949年6月)
尤金•布萊克(1949年—1963年)
喬治•伍茲(1963年1月—1968年3月)
羅伯特•麥克納馬拉(1968年4月—1981年6月)
阿爾登•克勞森(1981年7月—1986年6月)
巴爾伯•康納伯(1986年7月—1991年8月)
雷維斯•普瑞斯頓(1991年9月—1995年5月)
詹姆斯•沃爾芬森(1995年6月-2005年5月)
保羅•沃爾福威茨(2005年6月-2007年6月30日)
羅伯特·B·佐利克(2007年7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