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
U 簽證,美國政府允許一些犯罪行為的受害人在協助官方調查的情況下得到一些移民法規定的一定的居留權。
起源
繼美國國會頒布“人口走私和嚴重犯罪行為受害者預防法”以後,國土安全局頒布了U 簽證的新規定 。
適用條件
U 簽證的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的條件:1)因為犯罪行為而受到嚴重的身心虐待; 2)了解犯罪活動的情況,並願意協助官方進行犯罪行為調查和起訴;3)犯罪行為觸犯了美國法律或犯罪行為在美國發生。
適用U 簽證的犯罪行為包括強姦,嚴重的肉體和精神的折磨,人口走私,近親性行為,家庭暴力,性騷擾,虐待性行為,綁架,拐騙, 非法禁止人身自由,爾詐,強迫賣淫,強迫做人質,強迫作奴役,強迫作包身工還債,干擾證人,阻礙司法,嚴重襲擊他人,故意和過失殺人,女性生殖器部分割除,敲詐勒索, 和企圖,密謀,招攬犯以上罪行的人。
U 簽證的益處
1、能夠在美國居留4年。
2、能在獲取簽證後的3年申請移民簽證。
3、能攜帶配偶,孩子,未滿18歲的未婚兄弟姐妹,和父母(受害人在21 歲以下);21歲以上的受害者能攜帶配偶和孩子。
4、能接受非國防組織的救濟。
5、獲取工卡。